招标
来宾武宣供电局二塘供电所、武宣供电局三里供电所、象州供电局石龙供电所、兴宾供电局良江供电所及兴宾供电局良塘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施工监理-I标段(重)(监第17号)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370.98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9/0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8]监第17号
预算金额1370.9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金广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工0772-405559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9/01/24
公告正文
来宾武宣供电局二塘供电所、武宣供电局三里供电所、象州供电局石龙供电所、兴宾供电局良江供电所及兴宾供电局良塘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施工监理-I标段(重)(监第17号)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建设单位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来宾供电局 来宾武宣供电局二塘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来宾武宣供电局三里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来宾象州供电局石龙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来宾兴宾供电局良江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及来宾兴宾供电局良塘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 已由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武宣县发展和改革局、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451323-44-03-033423、2018-451322-47-03-010317、2017-451323-44-03-025355、2018-451300-47-03-018452、2018-451302-44-03-006843 批准建设,本次招标的项目为该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招标,招标人为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来宾供电局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 施工 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来宾武宣供电局二塘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来宾武宣供电局三里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来宾象州供电局石龙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来宾兴宾供电局良江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及来宾兴宾供电局良塘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施工监理-I标段(重)

项目招标编号:[2018]监第17号

建设地点:I标段:武宣县二塘镇政府开发区(二塘中学东面)②三里供电所用地内的东南侧、③石龙镇柳石路347号石龙供电所内;II标段①来宾市兴宾区良江镇来良路西侧、②良塘乡人民政府旁

建设规模:

I标段:①来宾武宣供电局二塘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供电所总建筑面积2600 平方米,其中:技术业务用房1 栋,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591平方米,无地下室。门卫室1 间,建筑面积9 平方米。新建道路、地面停车、实训场地、室外堆场面积2708.22 平方米,绿地面积958.80 平方米。②来宾武宣供电局三里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2216.41 平方米,其中:技术业务用房1 栋,框架结构,地上6层,建筑面积2021.61 平方米;地下1 层,建筑面积170.80 平方米;门卫室兼值班室1 栋,层数1 层,建筑面积24 平方米。新建道路、地面硬化2391.39 平方米,绿地面积1641.74 平方米。③来宾象州供电局石龙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建设规模为1997.48 平方米,拟建建筑占地面积为487.76 平方米,层数四层,建筑高度14.4米,配套建设水、电、通信及其他附属设施。

II标段①来宾兴宾供电局良江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3016.16 平方米,其中:技术业务用房1 栋,地上建筑面积2890.24 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下设备房建筑面积116.92平方米;门卫室1 间,建筑面积为9 平方米。停车场及道路面积5408.11 平方米,绿地面积631.60 平方米。②来宾兴宾供电局良塘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2107.80 平方米,其中:技术业务用房1 栋,框架结构,地上建筑面积2098.80 平方米,无地下室;门卫室1 间,建筑面积9 平方米。本期新建场地硬化及道路工程面积为5803.52 平方米,绿地面积1413.42 平方米

项目估算投资额:

I标段:①来宾武宣供电局二塘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为1370.98 万元②来宾武宣供电局三里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为948.33 万元;③来宾象州供电局石龙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为894.72 万元

II标段①来宾兴宾供电局良江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为2094.20 万元;②来宾兴宾供电局良塘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1430.49 万元。

工程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工程开工至工程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招标范围:I标段来宾武宣供电局二塘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来宾武宣供电局三里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及来宾象州供电局石龙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施工图纸中所包含的内容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房屋建筑注册专业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项目总监的工程个数达到1个的)。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专职监理人员(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4 其他要求: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自然人均可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bzwjy.gov.cn)获取招标文件或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拷贝电子版(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截止时间前现场收取及开具凭证。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自然人均可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bzwjy.gov.cn)获取招标文件或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拷贝电子版(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截止时间前现场收取及开具凭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12410

00分,地点为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bzwjy.gov.cn/index.aspx)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0772-4238721

10. 联系方式

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来宾供电局

址:石工

编:546100

人:来宾市翠屏路186号

话:0772-532353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金广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址:来宾市民生路241号二楼

编:546100

人:黄工

话:0772-4055599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河东支行

号:45001100675052500674

2019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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