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新校区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答疑纪要及澄清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10-440116-05-04-184362
预算金额291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工020-8362086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柯工1501847997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新校区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
标段(包)名称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新校区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
性质 澄清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10-440116-05-04-184362

投资项目名称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新校区信息化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新校区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

标段(包)名称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新校区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

公告性质

澄清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道联和社区东社街

资金来源

省财政和党校统筹,财政资金占比100%。

资金来源构成

省财政和党校统筹,财政资金占比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是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新校区项目的配套项目,新校区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36479.52m2(约354亩)、建筑面积352060m2,主要包括教学用房,图书馆用房,宿舍用房,食堂用房,停车库及人防工程用房,架空层及连廊,以及室外道路广场、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
本项目目的是为新校区项目所有建筑及室外环境提供全面、科学、先进、智能的信息化管理系统设计,主要包括功能场室信息化建设、 数据处理服务、支撑平台建设、应用系统建设、硬件设备购置等。总投资估算11505.17万元。

招标内容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新校区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
答疑纪要及澄清文件
各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为“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新校区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项目编号:JG2024-6447),凡是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及澄清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本答疑纪要及澄清文件为准,其他未涉及内容不变。答疑纪要及澄清文件内容如下:
一、答疑部分:
无。
二、澄清部分:


序号


文件名称


澄清的内容

澄清前

澄清后



1

招标文件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_格式六: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基本情况表\_注:②上述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职称证(如有)、注册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需提供2024年8、9、10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退休手续且继续聘任的,可以用退休证加返聘证明扫描件代替社保证明。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_格式六: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基本情况表\_注:②上述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职称证(如有)、注册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需提供2024年10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退休手续且继续聘任的,可以用退休证加返聘证明扫描件代替社保证明。


2

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和定标办法\_《定标因素》表\_答辩要求:2、答辩人员的到场要求: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在参加答辩时,应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出示一份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并提供答辩人员的2024年8、9、10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退休手续且继续聘任的,可以用退休证加返聘证明扫描件代替社保证明。由参与答辩的人员出示身份证原件,核对确认身份后签到。未能出示前述证明文件的单位不予参加答辩环节;

第三章评标和定标办法\_《定标因素》表\_答辩要求:2、答辩人员的到场要求: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在参加答辩时,应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出示一份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并提供答辩人员的2024年10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退休手续且继续聘任的,可以用退休证加返聘证明扫描件代替社保证明。由参与答辩的人员出示身份证原件,核对确认身份后签到。未能出示前述证明文件的单位不予参加答辩环节;


三、本项目具体日程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为准(具体交易活动日程、场地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若由此给各投标人工作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日 期:2024年12月3日


工期(交货期)

设计工期: (1)初步设计(含概算):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并报发包人审核;若初步设计经评审需要修改,必须在收到修改意见后3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的修改调整。(2)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配合申报施工图联合审查工作; (3)收到施工图审查意见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定案,并按规定程序要求移交施工图。

最高投标限价(元)

29100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5.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5.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机电设计事务所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相应的设计资质要求。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4)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5.3 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5.4 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5.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的工程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电气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1)注册电气工程师需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等文件的规定。 (2)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指取得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之日起算10年或以上。 (3)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5.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5.8 其他要求: 5.8.1 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8.2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项目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5.8.3 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11-28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2-20 09: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2-20 09: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开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在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12-20 09:00:00
开标地点: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在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8号奥园大厦12楼

招标人联系人

徐工

联系电话

020-83620862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101号A座7层

招标代理联系人

柯工、陈工

联系电话

15018479972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28866220

发布责任人

余若晗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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