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化工大学RPA橡胶加工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4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0万元
招标公司沈阳化工大学
招标联系人衣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少伟024-8680373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沈阳化工大学RPA橡胶加工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07月23日 15: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化工大学RPA橡胶加工分析仪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化工大学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4年07月23日 15: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7月31日
每日上午:15: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4日 14:00
开标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预算金额¥14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少伟、郭晓川、张田田、尚彬、刘金霞、刘娟娟
项目联系电话024-86803737
采购单位沈阳化工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衣老师 024-89386190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6803737
附件:
附件1终稿-货物类-招标文件-沈阳化工大学RPA 橡胶加工分析仪采购项目-140万元.docx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化工大学RPA橡胶加工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7-23 至 2024-07-31
撰写单位: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撰写人: 郭晓川
  
(沈阳化工大学RPA橡胶加工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化工大学RPA橡胶加工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4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22751
项目名称:沈阳化工大学RPA橡胶加工分析仪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00,000.00
最高限价(元):1,4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的 120 个日历日内将所投产品运抵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 完毕。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行15个日历日,由中标单位提供现场技术支持保障服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3日 15时30分至2024年07月31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8月14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2.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3.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加密备份文件以邮件形式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liaoningshangyu@126.com,邮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手机号码,以收到邮件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发送的加密备份文件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化工大学
地  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联系方式: 衣老师 024-89386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联系方式: 024-86803737
邮箱地址: liaoningshangyu@126.com
开户行: 光大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 758101880002425130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少伟、郭晓川、张田田、尚彬、刘金霞、刘娟娟
电  话: 024-8680373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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