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易县城区同兴路(夏庄-后部段)内涝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易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易发改【2023】152号批复、易招核【2023】21号核准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统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易县城区同兴路(夏庄-后部段) 项目概况:易县城区同兴路(夏庄-后部段)内涝改造工程勘察设计。主要建设内容为排水工程,混凝土模块砌体矩形雨水管道、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排水沟渠等,并完成相应燃气管线迁改、污水管道迁改、路灯迁改、交通信号设施迁改、通信杆迁改、道路和绿化拆除修复、河道清淤及边坡防护等。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内提交初设成果,初设批复后7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1个标段。本项目需要的勘察测量并出具勘察报告以及出具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图设计、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技术规范及工程竣工验收前相关服务等。详见发包人要求。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勘察资质)和工程设计资质(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2020年12月以后)承担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提供近三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 3.1.4其他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库 【2022】19号中有关规定,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则本项目给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总预算金额41%,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60%。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投标人编制和上传暗标部分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暗标编制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2-25 09:00:00 至 2023-12-29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1-16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