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珠海市金湾区卫生健康局区级疫情防控物资资产处置(第二次)公告
金额
61.7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1/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珠海市金湾区卫生健康局区级疫情防控物资资产处置(第二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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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2300599C-1 | ||
标的名称 | 珠海市金湾区卫生健康局区级疫情防控物资资产处置(第二次) | ||
标的编号 | 2300599C001-1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项目名称 | 珠海市金湾区卫生健康局区级疫情防控物资资产处置(第二次) | 项目编号 | 2300599C-1 |
委托方 | 珠海市金湾区卫生健康局 | 委托方联系方式 | 13825687881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年01月19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年02月01日 |
批准机构 | 珠海市金湾区卫生健康局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委托方所属地 | 区属 | 项目(标的意向) | 转让 |
交易底价 | 617449.50元 | 报价幅度 | 300元 |
经营期限 | 无 | ||
项目概况 | 珠海市金湾区卫生健康局于评估基准日申报的金湾区区级疫情防控物资,共四大类,14小项,主要为个人防护用品(医用外 科口罩、N95口罩(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隔离衣、医用手套、护目镜、防护面屏、一次性帽子、一次性鞋套):检测物资(一次性使用病毒采样管):消毒消杀用品(免洗洗手液、乙醇消毒液):其他(额温枪、医疗垃圾桶)。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 是 |
保证金缴纳类型 | 按标的 | 竞价保证金 | 61700.00元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
1、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2、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人自行办理。 3、委托方已对标的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请竞买人谨慎竞价。 4、意向竞买人须联系委托方对标的进行现场踏勘,竞买人办理报名手续视同竞买人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现状,竞买人不得在中标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品质、规格等提出异议。 5、竞买人需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网络竞价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竞投资格的竞买人需进入资金结算管理系统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项目的每一个标的都有唯一对应的子账号,竞买人必须按照标的的子账号缴纳足额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时间为准,竞买人可在资金结算管理系统自行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成功到账的到账状态显示为“缴纳成功”,为避免与银行系统对接造成到账延迟,建议竞买人应该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止时间,最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买人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 6、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61700元,竞买人不得由他人代付竞价保证金(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 7、竞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完毕。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中标通知书》或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8、中标人自行负责标的物的安全拆卸、安全运输、场地垃圾清理等后续工作,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 9、本项目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为准。 10、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转让合同》范本。 11、标的物按其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以中标人竞价前对标的物的了解、实地察看为移交依据,委托方不保证移交的标的物无瑕疵。 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标的物所存在的任何风险由中标人自行判断和承担。中标人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资产。 12、现场勘探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至1月31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地点为珠海市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珠海市金湾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6-7262285;联系人:谭永超。 1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与委托方办理有关交接手续,1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提取完毕,逾期办理的作中标人弃标处理,委托方有权对该标的另行处置。 14、中标人凭《资产转让合同》原件和《关于受让资产已交接完毕的通知》原件到交易中心办理竞价保证金退还手续。 15.中标人按要求将成交价款上缴至指定财政非税账户,统一开具财政非税收入票据。 16、项目投诉、质疑处理联系人:谭永超,联系电话:0756-7262285。 | |||
意向竞买人资格条件 | |||
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意向竞买人须提供的资料 | |||
无。 | |||
交易信息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02月01日17时00分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 报名地点 | 网上报名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01月19日09时00分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2月01日17时00分 |
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地点 | 网络终端 |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年02月01日17时00分(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买 |
项目交易地点 | 网上报名 | ||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 | 2024年01月19日09时00分 | 限时报价周期 | 180秒 |
交易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4年1月19日9时至2024年2月2日10时30分;限时报价期:2024年2月2日10时30分开始,限时报价期180秒。 | ||
现场查勘时间 | 2024年01月25日至2024年01月31日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云霞、林嘉仪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56-7260961、7260607 |
交易机构传真 | 0756-7260957 | ||
竞买须知 | |||
1、标的物以现状交易。2、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3、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人自行办理。4、有效报价说明: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且高出部分构成报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优先购买权人允许以当前最高价进行报价),即为有效报价。5、交易时间说明:在自由报价期间,竞买人可以对标的充分报价。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直至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出现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成为该报价标的的中标方,报价结束。6、联系地址: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部中心: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市民服务中心C2栋2楼窗口。7、所有附件均在网站公告下方下载。 | |||
备注 | |||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IMG_20231214_140621.jpg - 附件名称 2
IMG_20231214_140555.jpg - 附件名称 3
金湾区非税收入银行转账须知.pdf - 附件名称 4
竞买人操作手册(网络竞价).pdf - 附件名称 5
珠海市金湾区卫生健康局区级疫情防控物资清单.pdf - 附件名称 6
珠海市金湾区卫生健康局区级疫情防控物资清单(重新挂网).pdf - 附件名称 7
金湾区区级疫情防控物资转让合同(范本).pdf - 附件名称 8
关于珠海市金湾区卫生健康局区级疫情防控物资资产处置成交价款转账的说明.pdf - 附件名称 9
IMG_20231214_165653.jpg - 附件名称 10
IMG_20231214_140638.jpg - 附件名称 11
IMG_20231214_14065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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