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机动车号牌半成品生产线改造项目(二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44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5/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zb-2022-331-2
预算金额144万元
招标联系人帕尔古扎提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陶云萍0991-8897121
标书截止时间2022/06/02
投标截止时间2022/06/16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机动车号牌半成品生产线改造项目(二标段)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 新疆万顺畅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2年05月26日 19:3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年05月27日至2022年06月02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开标时间 2022年06月16日 11:00
开标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开标厅)
预算金额 ¥144.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陶云萍、周惠、王园
项目联系电话 0991-8897121、18160220026
采购单位 新疆万顺畅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仓房沟东路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帕尔古扎提 18999226176
代理机构名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陶云萍、周惠、王园 0991-8897121、181602200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2-331-2

项目名称:机动车号牌半成品生产线改造项目(二标段)

预算金额:14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生产线改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签定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工期为120 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其他说明: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27日 至 2022年06月0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方式:线下获取;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参加时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需另外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作为报名资料留存,原件备查)到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资料不全及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2、线上获取:需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PDF文档发送至1546008193@QQ.Com邮箱(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资料不全者或扫描不清晰未加盖公章者不予接受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元):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6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16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经审计的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万顺畅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仓房沟东路69号        

联系方式:帕尔古扎提 189992261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联系方式:陶云萍、周惠、王园 0991-8897121、18160220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云萍、周惠、王园

电 话:  0991-8897121、1816022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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