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港铁路支线工程电力迁改施工项目DFTL-DLQG2标段
发布时间:2024-02-07 18:3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大丰港铁路支线工程电力迁改施工项目DFTL-DLQG2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大丰港铁路支线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大丰港支线铁路规划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对大丰港铁路支线工程电力迁改施工项目DFTL-DLQG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大丰港铁路支线自新长铁路大丰西站南端引出,向南跨新团河、国道G343、通榆河,折向东下穿盐通高铁、上跨沈海高速G15,于老斗龙港东侧、人民南路西侧预留大丰南站,出站后转向东北依次跨南中心河、省道S226、二卯酉河、疏港航道,从沪苏产业园区南侧经过,上跨临海高等级路(G228)后进入大丰港经济开发区,沿北灌河南侧向东至线路终点设大丰港站,正线线路全长50.6km。
因大丰港铁路支线工程建设需要,须对铁路沿线电网进行科学合理的迁改,否则直接影响大丰港铁路支线工程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大丰港铁路支线工程电力迁改项目中500KV、220KV(110KV以上,不含110KV)的电力迁改施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DFTL-DLQG2标段,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500KV、220KV(110KV以上,不含110KV)的电力迁改施工范围内的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试验、调试、余物清理、施工协调(包括但不限于停电计划协调)、地方矛盾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征地拆迁矛盾)。负责完成项目相关前期工作、竣工验收(含竣工结算资料)及修补其任何缺陷,并承担工程质保责任;负责完成项目投运、性能考核、项目文件归档和保修责任期间的工作,并对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全面负责。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需满足铁路主体工程节点工期的要求,各阶段工期不影响铁路主体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要求。缺陷责任期: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是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组成的联合体;
(2)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类一级及以上、承修类一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或其组成的联合体)2019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下同),至少具有1个电压不低于500KV的电力工程施工(或EPC)业绩或电力迁改工程施工(或EPC)业绩。
(4)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信誉等级低的为准)
(5)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本项目配备的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少于3名。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投标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最多由二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类一级及以上、承修类一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具有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派遣项目负责人;
②联合体成员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类一级及以上、承修类一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具有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要对本项目全部工作负责(包括联合体成员承担的工作);联合体成员根据具备的资质和国家相关部委要求,承担相应的工作;
④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⑤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2.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22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4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4日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丰港支线铁路规划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盐城市大丰区市区幸福西大街6号
联 系 人:成先生
电 话:0515-82030468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
联 系 人:马佳佳、伏泽宇
电 话:025-87715121
E - mail:1375349163@qq.com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
8.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投标人优先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直接导出的《投标报表》,并确保《投标报表》与“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的内容一致。《投标报表》的信息来源于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的内容,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尽快完成信息备案或更新工作。《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或相关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投标人也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表格编制投标报表,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5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澄清。
8.6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7若某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该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提交给招标代理(注:采用银行保函或汇票形式的,需将保函原件提前递交至招标代理,若采用快递形式,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快递延误等原因造成的影响,后果投标人自负)。
8.9投标人如要求澄清招标文件,需将相关澄清材料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工作邮箱:1375349163@qq.com,或书面提交澄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