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联通(四川)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视觉计算边缘节点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d6965361231000007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联通(四川)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黄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大胜17738726809
中标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省华存智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成都盛都天毅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ND69653612310000072
联通(四川)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对联通(四川)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视觉计算边缘节点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
标包一:对计算节点、存储、视频交付平台服务器部分进行采购,详见技术规范书。
标包二:对GPU计算节点、软件平台扩容、布控球部分进行采购,详见技术规范书。
标包三:对安全部分进行采购,详见技术规范书。
1.2交货期:
标包一: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日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按照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算60日之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配合甲方进行系统迁移及功能升级
标包二:乙方交货期为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日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按照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算60日之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系统迁移及功能升级
标包三:乙方交货期为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日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按照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算60日之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系统迁移及功能升级
2.供应商名称:
标包一:四川省华存智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标包二: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标包三:成都盛都天毅科技有限公司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
标包一:本次采购符合《联通(四川)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v5.0》第十三条“8.合作协议采购方式是指依照集团公司、四川联通及本公司相关合作协议(含联合拓展协议)或联合建设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的方式。”
标包二:本次采购符合《联通(四川)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v5.0》第十三条“5.涉及资源环境限制,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其中,政企客户要求须以书面盖章函件、文件或协议方式明确。联合建设项目指我方与合作伙伴共同建设的项目。”
标包三:本次采购符合《联通(四川)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v5.0》第十三条“4.需要向原中标人(或原公开比选/公开询价中选人)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的。”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为满足业务要求,本项目需与上述供应商进行谈判。
4.发布公示的媒体: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5.公示期限:
自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3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通(四川)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99号5栋1单元21层
联系人:黄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大胜
联系电话:17738726809
电子邮箱:gcmcscch@163.com
采购人:联通(四川)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 年10月20日
联通(四川)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对联通(四川)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视觉计算边缘节点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
标包一:对计算节点、存储、视频交付平台服务器部分进行采购,详见技术规范书。
标包二:对GPU计算节点、软件平台扩容、布控球部分进行采购,详见技术规范书。
标包三:对安全部分进行采购,详见技术规范书。
1.2交货期:
标包一: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日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按照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算60日之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配合甲方进行系统迁移及功能升级
标包二:乙方交货期为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日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按照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算60日之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系统迁移及功能升级
标包三:乙方交货期为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日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按照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算60日之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系统迁移及功能升级
2.供应商名称:
标包一:四川省华存智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标包二: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标包三:成都盛都天毅科技有限公司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
标包一:本次采购符合《联通(四川)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v5.0》第十三条“8.合作协议采购方式是指依照集团公司、四川联通及本公司相关合作协议(含联合拓展协议)或联合建设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的方式。”
标包二:本次采购符合《联通(四川)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v5.0》第十三条“5.涉及资源环境限制,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其中,政企客户要求须以书面盖章函件、文件或协议方式明确。联合建设项目指我方与合作伙伴共同建设的项目。”
标包三:本次采购符合《联通(四川)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v5.0》第十三条“4.需要向原中标人(或原公开比选/公开询价中选人)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的。”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为满足业务要求,本项目需与上述供应商进行谈判。
4.发布公示的媒体: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5.公示期限:
自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3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通(四川)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99号5栋1单元21层
联系人:黄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大胜
联系电话:17738726809
电子邮箱:gcmcscch@163.com
采购人:联通(四川)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 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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