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桐乡路灯公司2023年度第二批路灯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23gbj06-gzw008
预算金额900万元
招标公司嘉兴恒创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朱工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恒创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蒋工1595713615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桐乡路灯公司2023年度第二批路灯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23GBJ06-GZW008)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嘉兴市
一、招标条件
本桐乡路灯公司2023年度第二批路灯框架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嘉兴恒创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桐乡路灯公司2023年度第二批路灯框架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桐乡路灯公司2023年度第二批路灯框架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
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03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1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4日15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附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4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附件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详见附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恒创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朱工
电 话:1599034723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恒创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嘉兴市恬园路282号禾兴大厦辅楼一楼
联系人: 蒋工
电 话: 15957136152
电子邮件: 191303349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日负责人):必泵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日以仰〖尹芝出晋
(盖章)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嘉兴恒创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产业单位,招标人为嘉兴恒
创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桐乡路灯公司2023年度第二批路灯框架招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嘉兴恒创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
用公开招标方式接受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以下简称“投标人”)就该项目的供货和
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货物名称及其数量、合同包个数,详见附表。
货物清单单独成册,是本公告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生产商应具
备相应招标货物的制造能力及相应制造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
货等履行招标项目的能力(本条款不适用代理商、经销商)。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
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代理商应具备相应货物生产商的代理资格,代理资格由授权厂家出具相应的授权材料予
以证明,并保证所代理的生产厂家具备上述第一款项规定的相应制造能力。(适用接受代理
商招标的项目)
经销商应具备相应货物的经销能力及商业信誉,具备按时供应货物、保证货物质量等货
物销售能力。(适用接受经销商招标的项目)
3.1 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
记执照,相应证照均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不存在进
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
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所投产品须
取得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
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如有相关要求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
加同一标包货物的投标。
(5)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等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并公示为”经营异
常”名录,且投标人未被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列为违法失信名录。否则,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
的投标将被否决。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7)提供的同类材料未因该材料原因出现过质量问题(或出现过质量问题,但已采取了
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恒创集团及其下属单位的验收)。
(8)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
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
善后处理,并通过恒创集团及其下属单位的验收。
(9)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
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并通过恒创集团及其下属单位的验收。
(10)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原材料检测设备的能力,所
生产的投标产品无任何权利瑕疵,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
函保证产品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
(11)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文件
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
、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
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12)根据《浙江省电力实业总公司省管产业单位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置实施细则》的规定
投标人未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并尚在处理有效期内的。
(1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
在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2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见附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仅接受生产商投标。
3.5投标单位经营范围审查的方法:投标入经营范围的审查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
围为原则;如投标单位最新登记备案章程中确定的经营范围与营业执照记载不一致的,其
经营范围以章程中规定的为准(如需提供证明); 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能够证明
其具有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的经营范围时,根据投标单位所提供材料综合判断其是否具有所
要求的经营范围;对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有明确要求的,以其被准予行政许可、取得相关
资质资格的证明材料所记载内容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仅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电子商务平台一
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³上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
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方式、投标、开标等事宜。
4.1本次实行网上申请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12日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商务
平台一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
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
书电子钥匙。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投标人须先凭电子钥匙登录电子商务平台一
电工交易专区点击“获取招标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点击获取之后,
须在系统中结算标书费(0元)。
特别须知: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首页一
“下载专区”_“平台注册”
“电子钥匙办理须知”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
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下载招标文件失败或投标失败的后果,将由潜
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银支付、本年度投标保证金或本次招标认可的第三方担保(
仅限国网英大保险公司的投标保证金保险业务保单,提交的保险保单上应体现保费是否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的相关信息)的形式从投标人在银行开立的基本结算账户转出,
不接受其它形式。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年度投标保证金、第三方
担保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网银支付投标保证金的
应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五个工作日内汇出至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以规定截止
时间前汇入保证金指定账户的实际金额为准。保证金缴纳凭证需上传至浙江云采购中心
浙江云采购中心平台-保证金上传端口。
收款单位:嘉兴恒创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嘉兴禾兴支行
银行帐号:334899991013000255339
汇款摘要:xxxxxx-xx包x(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保证金
此账户为保证金专用账户,仅用于投标保证金,不可用于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活动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条款如有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
4.4发票、中标通知书领取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恬园路282号禾兴大厦辅楼一楼101室
4.5财务人员联系方式:
联系人:柏会计
联系电话:0573-82426457
4.6英大保险人员联系方式:
联系人:小沈
联系电话:1356737800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上传至招投标信息系统的报价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
23年7月24日15:30时(北京时间)。
5.2本次招标项目仅接受在线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光盘文
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招投标信
息系统:(1)“电子商务平台-
电工交易专区”; (2)“浙江云采购中心平台”(https://www.zjycgzx.com/tendering
hy/dist/index.html#/hengchuang)。
5.2.1“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上传说明:
(1)登录“电子商务平台-
电工交易专区”首页下载最新版供应商投标工具和电子钥匙辅助工具;
(2)登录“电子商务平台-
电工交易专区”下载最新sgcc数据包(在电子商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下载)o
(3)将最新sgcc数据包文件导入供应商投标工具,通按电子商务平台-
电工交易专区离线投标工具要求,制作并提交所需电子投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之后可操
作,只须上传投标报价,商务、技术投标文件无需上传)。
(4)“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相关事宜联系电话:010-63411000转2。
5.2.2“浙江云采购中心平台”上传说明:
(1)投标文件应按分包为单位编制,按照要求上传PDF格式的文件。
(2) 上传路径:会员中心->我的项目-〉双击项目名称->投标管理-
>投标应答。文件上传注意说明:技术/商务/开标文件只支持上传单个小于150M的文件;操
作流程详见平台操作手册(路径: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
(3)“浙江云采购中心平台”相关事宜联系电话:0571-51212191、0571-51212192。
5.3本次招标项目,只须在“电子商务平台-
电工交易专区”上传投标报价,以分包编号为单位提供一份不可编辑PDF电子版(纸质盖
章扫描或者采用电子盖章)投标文件(包括:完整的开标文件、完整的商务文件、完整的
技术文件以及一份可编辑excel版报价清单)上传至“浙江云采购中心平台”。待获取招
标文件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后,供应商可登陆“浙江云采购中心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清单
以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为准。当系统内填写报价与不可编辑PDF电子版报价不一致时,以
系统内填写报价为准,系统报价作为评审依据。如开标过程中遇到“电子商务平台-
电工交易专区”系统故障,导致未能生成开标记录表,工作人员将根据各投标单位在投标
函中填写的投标报价(上传至“浙江云采购中心平台”中完整的投标文件)作为开、评标
依据。待系统恢复后,投标单位可进系统查看开标记录表。
5.4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或者未成功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嘉兴市桐乡市振兴路11号光明大酒店。
现采用全程电子化投标方式进行,实行在线开标、评标和公示,现场开标时不组织投标
代表参与现场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浙江云采购中心平台”观看开标现场视频直播。
开标评审过程中如遇问题联系电话:0573-88881019
7.其他事项
7.1评标办法
7.1.1
1)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分技术、商务、价格三个部分分别进行量化评审
每个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并按如下权重合计计算最终量化评审得分。权重比例如:
价格45%,技术45%,资信10%
2)7.1.2 价格评审办法。
3)价格评分按报价(含税)金额进行评分。
二次平均价A2*k作为最佳报价值(k为0.97-0.95不等,由监督抽取);
所有应答人评审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A1(一次平均价),如所有报价都在A1(一次平均价)偏
差区间以内,则A2=A1;如有报价偏差在A1(一次平均价)15%,+15%>区间以外,剔除与算术平均值A1(一次平均价)偏差在15%,+15%>区间以外的评审报价(剔除只为计算平均值使用,并不是废标),计算剩余评审报
价的算术平均值A2(二次平均价);应答单位评审报价在A2(二次平均价)含15%,+15%>区间以内,报价每高于A2*k最佳报价值1%报价分扣减1分,报价每低于A2*k最佳报
价值1%报价分扣减0.5分,报价分扣完为止;应答单位评审报价在A2(二次平均价)15%,+15%>区间以外,报价每高于A2*k最佳报价值1%报价分扣减2分,报价每低于A2*k最佳报
价值1%报价分扣减2分,报价分扣完为止。若所有应答单位评审报价偏差均在A1(一次平均价
)15%,+15%>区间以外,则A2=A1;报价每高于A2*k最佳报价值1%报价分扣减2分,报价每低于A2
*k最佳报价值1%报价分扣减2分,报价分扣完为止。
7.1.3本次招标项目部分分标设定最高限价(如有),详见货物清单:
7.1.4授标原则:
中标原 则 | 每个标包有效投标单位必须满足三家及以上,不满足的标包流标。1.评标委员会对技术、 价格、商务情况综合评价后,评出的最优投标人:综合得分由技术分、商务资信分、价格分 相加获得,从而对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者 为优先;综合评分相等,报价也相等时,以技术评审得分较高者为优先;综合评分相等,投 标报价相等,技术评审得分都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 2.同一招标编号或分标编号下原则上限授1个标包(满足中大包原则)。 根据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招标编号或分标编号下所投合同包中的综合得分排序按标包金额 |
由大到小排序依次进行授标,每个标包授予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但当某一标包 内所有合格投标人按上述推荐中标原则推荐的中标数量均达到或超过限额时,按预控措 施处理。本批次招标内容共有多个标包,采取中标单位不可兼得原则,若中标单位同时中 标2个或多个标包,则授予其中标金额最大的标包,其余标包由综合评审顺位第二预中标 单位中标。但顺位第二的预中标单位也适用不可兼得的原则时,则由综合评审顺位第三 的投标人中标,以此类推。 | |
预控措 施 | 但当某一标包内所有合格投标人按上述推荐中标原则推荐的中标数量均达到或超过限额 时,受限授原则的限制,剩余标包做流标处理。 |
定标原 则 | 省管产业单位招标采购领导小组 |
8.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纪委办公室(审计监管部);电话:0573-82421461。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恒创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桐乡市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路灯分公司
项目单位联系人:朱工
电 话:15990347232
代理机构:嘉兴恒创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嘉兴市恬园路282号禾兴大厦辅楼一楼
招标业务联系人方式:蒋工
联系人: 15957136152
邮 箱:1913033496@qq.cm
代理机构技术人员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工、许工
联系电话:13957386040、15356625806
招标公告附件1:
附 表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包 | 资质 是否接受代理 业绩 商 要求 | 交货期 | 投标保 证金(万 元) | 投标综合单 价最高限价( 万元)(含税) | 预估金 额(万 元) | 项目单位 | ||
个数 | 包号 | |||||||||
HC23GBJ06-GZW008 | 桐乡路灯公司2023年度第 二批路灯框架招标 | 包1 | 本项目仅接受 生产商投标 | 下达之日(当日不含)起1 5天内交货且针对抢修工 程的材料必须在我方要 求的时间内供货 | 9 | 34.4542 | 450 | 桐乡市电力工程有 限责任公司路灯分 公司 | ||
HC23GBJ06-GZW008 | 桐乡路灯公司2023年度第 二批路灯框架招标 | 包2 | 本项目仅接受 生产商投标 | 下达之日(当日不含)起1 5天内交货且针对抢修工 程的材料必须在我方要 求的时间内供货 | 5 | 34.4542 | 270 | 桐乡市电力工程有 限责任公司路灯分 公司 | ||
HC23GBJ06-GZW008 | 桐乡路灯公司2023年度第 二批路灯框架招标 | 包3 | 本项目仅接受 生产商投标 | 下达之日(当日不含)起1 5天内交货且针对抢修工 程的材料必须在我方要 求的时间内供货 | 3.6 | 34.4542 | 180 | 桐乡市电力工程有 限责任公司路灯分 公司 |
备注:1.多个标包投标保证金按投标人所参加项目的最大包进行缴纳,无需重复操作。
2.增值税税率执行国家规定,不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填报增值税税率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当某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或商务资信得分低于60分(百分制)时,被认定为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该文件作无效标处理,不再进行后续
评审。
4.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的通知》(发改运
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
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5.合同签订主体为项目单位。
6.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在发送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将视情况对推荐的中标供应商的资质能力进行核实。
7.量按实结算,价以中标单价结算,且中标单位需分批分次免费运输至我方指定地点,具体数量及交货期以我方出具的书面联系单为准。
8.灯型及其它配件的具体尺寸、颜色、工艺等以实际查勘或业主要求的为准,若涉及到清单未包含内容,我方有权按类似项目进行组价结算或另
行组织招标。
9.必须在我方规定的时间内交货,若在中标后投标单位未及时按承诺时间交货,我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不良行为上报,且中标单位须赔偿我方
因延误工期造成的一切损失。
10.本次招标为年度路灯采购。每次需求的送货量不定,且针对抢修工程的材料必须在我方要求的时间内供货。请投标厂家自行确定是否满足我
公司送货要求并在标书中做出承诺。如中标后超过2次无法满足我公司送货要求,我公司有权终止合同。
11.预估总金额(含税):900万元 最高投标综合单价限价:34.4542万元
12.包1: 预估金额(含税)450万元, 最高投标综合单价限价34.4542万元,包2: 预估金额(含税)270万元,
最高投标综合单价限价34.4542万元,包3: 预估金额(含税)180万元, 最高投标综合单价限价34.4542万元
13.本项目仅接受生产商投标;
14.供货期限:下达之日(当日不含)起15天内交货且针对抢修工程的材料必须在我方要求的时间内供货;
15.若以上有涉及到品牌的均等同于或相当于;标包数:3个
用章声明
我公司授权使用“嘉兴恒创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投标业
务专用章”,用于招投标业务范围内的各类业务。
被授权章:嘉兴恒创电力设计 究院右限宏司招投标业务专用章
嘉兴二司电力设计研穷有限公司
20. 手1月1日
1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