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2025年度营销活动供应商集中公开资格预审项目
金额
75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2/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jdx20230024
预算金额75万元
招标公司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魏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会鑫1562091663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09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2024-2025年度营销物料及活动供应商集中公开资格预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
2.1 集中资格预审编号:BJDX20230024。
2.2 项目概况:本次集中公开资格预审计划入围3 家合规的合作供应商,每年涉及供应商费用的计划内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宣传物料及促销品制作:为了做好自营厅终端陈列和销售,提升终端销量,配合自营厅销售政策制作的物料和促销品;为了做好天翼集采产品销售,加强重点产品线下零售门店建设,促进代理商提货和零售所需的物料和促销品;执行公司需要负责宣传物料及促销品的设计、制作和送货。
(2)营销推广活动:为了促进全渠道终端销售、加强与用户的互动,举行的各促销类、体验式营销类、新品终端品鉴类、用户维系类等店面营销活动,执行公司需要制定活动方案、完成现场布展和执行等内容。
(3)其它终端中心牵头的临时项目。产品集中资格预审。
2.3 实施地域:北京市。
2.4 项目性质:物资及服务。
2.5 集中公开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2.6 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
(1)宣传物料及促销品制作;(2)营销推广活动;(3)其它终端中心牵头的临时项目。
2.7 项目规模:以上各项目年度宣传费用预算为75 万元(含税),两年合计为150 万元(含税),成本列支北京天翼(不含天翼总部委托天翼北京分公司负责比选或询价,费用列支天翼总部的项目)。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8 技术要求/产品规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2.9 标包划分情况(如有):不涉及。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
3.1 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资格预审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申请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1)如申请人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复印件。
3.2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事业单位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报表,需能体现收入、利润(结余)、负债及资产等关键数据。申请人须提供申请人本单位的独立财务报表,其作为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等机构且无法区分该申请人独立财务报表的合并财务报表将被否决。
3.3业绩要求:
申请人须提供2020年12月1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出日签署的同类项目(宣传物料及促销品制作类、营销推广活动执行类)的业绩合同,申请人须提供上述每种类型至少要一份,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 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 申请人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申请人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
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申请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审委员会或采购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申请人所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3.4人员要求:申请人须为本项目配备维护服务团队,服务过程中若更换团队人员,须提前经过采购人批准。服务团队总人数不低于6人,须包含1名项目负责人。提供服务团队《人员信息表》。具体如下:
注:团队人员须提供距离申请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参保人所属单位为申请人)或有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甲乙方应为申请人和项目团队人员。
3.5申请人之间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申请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资格预审项目申请。
3.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7法律法规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申请人不得存在情形: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 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资格预审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资格预审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资格预审项目的代理机构;
(13)与本资格预审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资格预审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其申请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申请人及其任一申请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采购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申请资格。
4.集中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按照审查方法择优选取前3名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的投标。
4.3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集中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集中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5.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6日09时00分至2024年01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申请人注册”。
5.3潜在申请人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登记申领后需通过我司“神采E易(https://www.ccs-ibidding.com/ebidding/login)”平台进行注册并可以成功登录,完成本项目的信息登记;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021-38276706进行咨询。
5.4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本项目集中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6.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9日10时00分。
6.2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人应在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申请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集中资格预审申请,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 地 址:上海市江苏路500号21楼
邮 编:100010 邮 编:200050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人:马会鑫、关晓晓、姚维、朱雪青
电 话:18911411767 电 话:15620916636、1890205735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mahuixin.sh@chinaccs.cn
网 址:/ 网 址: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账 号: / 账 号:602811158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5日
2024-2025年度营销物料及活动供应商集中公开资格预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
2.1 集中资格预审编号:BJDX20230024。
2.2 项目概况:本次集中公开资格预审计划入围3 家合规的合作供应商,每年涉及供应商费用的计划内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宣传物料及促销品制作:为了做好自营厅终端陈列和销售,提升终端销量,配合自营厅销售政策制作的物料和促销品;为了做好天翼集采产品销售,加强重点产品线下零售门店建设,促进代理商提货和零售所需的物料和促销品;执行公司需要负责宣传物料及促销品的设计、制作和送货。
(2)营销推广活动:为了促进全渠道终端销售、加强与用户的互动,举行的各促销类、体验式营销类、新品终端品鉴类、用户维系类等店面营销活动,执行公司需要制定活动方案、完成现场布展和执行等内容。
(3)其它终端中心牵头的临时项目。产品集中资格预审。
2.3 实施地域:北京市。
2.4 项目性质:物资及服务。
2.5 集中公开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2.6 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
(1)宣传物料及促销品制作;(2)营销推广活动;(3)其它终端中心牵头的临时项目。
2.7 项目规模:以上各项目年度宣传费用预算为75 万元(含税),两年合计为150 万元(含税),成本列支北京天翼(不含天翼总部委托天翼北京分公司负责比选或询价,费用列支天翼总部的项目)。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8 技术要求/产品规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2.9 标包划分情况(如有):不涉及。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
3.1 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资格预审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申请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1)如申请人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复印件。
3.2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事业单位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报表,需能体现收入、利润(结余)、负债及资产等关键数据。申请人须提供申请人本单位的独立财务报表,其作为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等机构且无法区分该申请人独立财务报表的合并财务报表将被否决。
3.3业绩要求:
申请人须提供2020年12月1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出日签署的同类项目(宣传物料及促销品制作类、营销推广活动执行类)的业绩合同,申请人须提供上述每种类型至少要一份,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 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 申请人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申请人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
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申请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审委员会或采购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申请人所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3.4人员要求:申请人须为本项目配备维护服务团队,服务过程中若更换团队人员,须提前经过采购人批准。服务团队总人数不低于6人,须包含1名项目负责人。提供服务团队《人员信息表》。具体如下:
注:团队人员须提供距离申请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参保人所属单位为申请人)或有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甲乙方应为申请人和项目团队人员。
3.5申请人之间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申请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资格预审项目申请。
3.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7法律法规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申请人不得存在情形: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 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资格预审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资格预审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资格预审项目的代理机构;
(13)与本资格预审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资格预审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其申请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申请人及其任一申请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采购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申请资格。
4.集中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按照审查方法择优选取前3名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的投标。
4.3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集中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集中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5.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6日09时00分至2024年01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申请人注册”。
5.3潜在申请人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登记申领后需通过我司“神采E易(https://www.ccs-ibidding.com/ebidding/login)”平台进行注册并可以成功登录,完成本项目的信息登记;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021-38276706进行咨询。
5.4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本项目集中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6.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9日10时00分。
6.2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人应在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申请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集中资格预审申请,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 地 址:上海市江苏路500号21楼
邮 编:100010 邮 编:200050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人:马会鑫、关晓晓、姚维、朱雪青
电 话:18911411767 电 话:15620916636、1890205735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mahuixin.sh@chinaccs.cn
网 址:/ 网 址: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账 号: / 账 号:602811158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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