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2023年开展基金从业考前培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青海省
发布时间
2023/05/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青海丰树磋商(服务)2023-010
预算金额55.92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姚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丰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祁女士18997277268
中标公司青海丰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丰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磋 商 文 件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丰树磋商(服务)2023-010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2023 年开展基金从业考前培训项目
(第二次)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丰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4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8
一、说 明 ................................................................................................................................................8 1.适用范围 ............................................................................................................................................8 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8 3.磋商费用 ............................................................................................................................................8 4.磋商文件的构成 ................................................................................................................................8 5.磋商文件的质疑 ................................................................................................................................9 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9 7.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 8.磋商保证金 ........................................................................................................................................9 9.磋商有效期 ......................................................................................................................................10 10.响应文件构成 ................................................................................................................................10 11.响应文件编印和签署.....................................................................................................................10 1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1 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11 五、磋商过程 ..........................................................................................................................................11 14.磋商过程 ........................................................................................................................................11 六、磋商程序及方法 ..............................................................................................................................11 15.磋商小组 ........................................................................................................................................11 16.磋商程序 ........................................................................................................................................12 17.评审办法 ........................................................................................................................................13 评标办法前附表 ......................................................................................................................................14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 ................................................................................................................................1 18.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1 19.成交通知 ..........................................................................................................................................1 八、授予合同 ............................................................................................................................................1 1
20.签订合同 ..........................................................................................................................................1 九、磋商活动终止 ....................................................................................................................................1
21.终止情形 ..........................................................................................................................................1 十、处罚 ....................................................................................................................................................2
22.处罚情形 ..........................................................................................................................................2 十一、招标代理费 ....................................................................................................................................2 十二、其他 ................................................................................................................................................2
第四部分 采购项目合同书....................................................................................................................................3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16
附件 1:响应文件封面 ...........................................................................................................................16 附件 2:磋商函 .......................................................................................................................................17 附件 3:投标报价一览表 .......................................................................................................................18 附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19 附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0 附件 6:供应商承诺函 ...........................................................................................................................21 附件 7: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22 附件 8:资格证明材料 ...........................................................................................................................23 附件 9: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24 附件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25 附件 1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26 附件 12:磋商保证金 .............................................................................................................................27 附件 13:服务方案 .................................................................................................................................28 附件 14: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29 附件 15: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30
第六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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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青海丰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委 托,拟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2023 年开展基金从业考前培训 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 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丰树磋商(服务)2023-010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2023 年开展基金从业考前培 训项目(第二次)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55.92 万元(含集中培训时师资费用、参培人员餐饮费用),参培 人数 200 人。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应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 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等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投标人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具备金融机构培训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3.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 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 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 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天内。4.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近一 年(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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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 润表完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当年到至今的财务状况 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并可开具相应专票或普票。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 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 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 年 5 月 9 日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23 年 5 月 10 日至 5 月 16 日,每天上午 9:00-12:00,下午 2:30-5:30。 |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 网上购买 |
磋商文件售价 | 5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潜在投标人应通过系统网址:https://cg.11185.cn 访问中国邮政 电子采购平台使用 CA 数字证书报名。 |
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 供材料 |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 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系统网址:https://cg.11185.cn 访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完成 注册后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系统网址: https://cg.11185.cn 访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办事指南栏。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 | 2023 年 5 月 24 日下午 14:30(北京时间)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 年 5 月 24 日下午 14:30(北京时间) |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 采用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 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等 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操作。 |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联系人:姚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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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971-6327293 联系地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 人电话 | 单位名称:青海丰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祁女士 联系电话:18997277268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59号申宝大厦11楼1116-1117 室 邮箱: QHFSGC@163.com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 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胜利支行 |
收款人 | 青海丰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1050 6365 4081 |
其他事项 |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 信息网上发布,其它网站发布或转载造成的任何法律责任和损失与 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无关。 |
青海丰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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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
1 |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丰树磋商(服务)2023-010 |
2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2023年开展基金从业考前培 训项目(第二次) |
3 | 采购人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
4 | 采购代理机构 | 青海丰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5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6 | 评分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7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55.92 万元(含集中培训时师资费用、参培人员餐饮费用),参 培人数 200 人。 |
8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9 | 采购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
10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应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等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只 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 章)。 2.投标人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具备金融机构培训资 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3.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 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 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信 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 止时间前 10 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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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近 一年(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 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 表、利润表完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当年到至今的 财务状况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并可开具相应专票或普票。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 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 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 企业。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1 | 磋商保证金 | 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在转账单据备注中注明投标项 目简称。 磋商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收款单位:青海丰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胜利支行 银行账号:1050 6365 4081 交纳时间:在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12 | 缴费方式 | 缴费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 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汇(转)入采购代理 机构指定账户。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
13 | 磋商保证金退还 |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 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 还。 |
14 |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 | 网上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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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 | 2023 年 5 月 24 日下午 14:30(北京时间) |
16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 年 5 月 24 日下午 14:30(北京时间) |
17 |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 采用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供应商 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操作。 |
18 | 答疑澄清方式 | 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网上提问菜单提 出,并通知招标人(代理机构),供应商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进行答疑澄清,如 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视同放弃答疑。 |
19 | 代理服务费收取 | 中标人 |
20 | 合同签订有效期 | 按合同约定执行 |
21 | 采购合同备案 | 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贰份原件备案。 |
22 | 磋商有效期 | 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个日历日 |
23 | 其他事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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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本次采购依据相关邮政文件下达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磋商文件中所叙述 的项目。
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
2.1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
2.2 合格的供应商:
1.投标人应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等复 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 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具备金融机构培训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3.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 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 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天内。
4.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近一年(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 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完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 供成立当年到至今的财务状况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5.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并可开具相应专票或普票。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 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 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 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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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 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磋商文件说明
4.磋商文件的构成
4.1 磋商文件包括:
(1)投标邀请
(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须知
(4)采购项目合同书
(5)响应文件格式(相关附件)
(6)采购项目要求
(7)磋商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
4.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 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5.磋商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以 书面形式提出(不接受匿名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视 情况予以答复,并将变更事宜在中国邮政官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 息网上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商。
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6.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 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 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并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 开启时间的三日前,将变更公告发布在相关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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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7.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 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7.2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 定计量单位。
7.3 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 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
8.磋商保证金
8.1 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开启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 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 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8.2 磋商保证金由供应商以转款方式直接缴入“青海丰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证金专用帐户。
8.3 供应商投标签到时,需出示“磋商保证金缴款证明”原件作为供应商参加磋 商的资格证明。同时将缴款证明扫描(或复印)件盖章后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否 则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不响应磋商要求而拒收响应文件。
8.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 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9.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 60 个日历日
10.响应文件构成
10.1 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 证明。编写的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内容):(1)响应文件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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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磋商函
(3)投标报价一览表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供应商承诺函
(7)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8)资格证明材料
(9)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1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2)磋商保证金
(13)服务方案
(14)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15)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注: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 要求签字、盖章;供应商提供的扫描(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供应商须按上 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
11.响应文件编印和签署
11.1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
11.2 磋商响应文件编制格式为 word 系统签章保存后转换为 pdf 格式上传,格式须按磋商响应文件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制作。
11.3 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扫描或复印件内容应清晰可辨,且要求正向放置。
11.4 磋商响应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 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
11.5 供应商应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因目录 格式不准确、不能索引定位到内容、文件过大、未提交全部文件内容或文件内容 错误、上传效果差等原因导致无法评审的,有可能判定为无效投标。
11.6 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构成及 格式编制,并上传至 https://cg.11185.cn 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上。
11.7 供应商须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提供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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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
四、网上投标
12.网上投标
12.1 供应商应在 https://cg.11185.cn 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上报价并上 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12.2 供应商应按包报价。
12.3 开标时的“投标报价一览表”由各供应商网上报价生成。
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13.1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五、磋商过程
14.磋商过程
14.1 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磋商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本项目的磋商活动。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14.2 磋商时,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4.3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 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
14.4 磋商过程有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磋商程序及方法
15.磋商小组
15.1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 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 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5.2 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3)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
(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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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 小组成员责任;
(3)对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4)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
(5)解答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
(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
15.4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 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5.5 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
16.磋商程序
16.1 进入磋商阶段后,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 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 有响应文件,并按先初审、后详审的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
16.2 初审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方面 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16.2.1 实质性偏离是指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 于实质性偏离,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文件处理。
(1)不符合第 2.2 款“合格的供应商”之规定的;
(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或未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3)未按第 10.1 款(1)-(13)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4)响应文件内容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
(5)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额度的;
(6)响应文件编排混乱,且擅自修改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的;
(7)培训期限、磋商有效期、法定代表人授权期限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8)未提供电子文档或提供的电子文档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9)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0)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响应处理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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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6.2.2 非实质性偏离指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 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 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6.2.3 在响应文件初审、详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 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磋商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 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果。16.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 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 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 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6.4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 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 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 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7.评审办法
17.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 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17.2 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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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
2.1.1 | 形式评审标 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或加盖单 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 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 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 托书,身份证 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 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 备选投标方案 | ||
2.1.2 | 资格评审标 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 “投标人须知”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 码证 |
资质要求 | 符合“投标人须知”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投标人须知”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 “投标人须知”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 “投标人须知”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 “投标人须知”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 的情形 | 不存在 “投标人须知”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1.3 |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 “投标人须知”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 “投标人须知”规定 | ||
服务期限 | 符合 “投标人须知”规定 | ||
服务地点 | 符合 “投标人须知”规定 | ||
技术性能指标 | 符合 “投标人须知”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 “投标人须知”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 “投标人须知”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 “投标人须知”规定和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 要求和条件 | ||
技术服务 | 符合 “服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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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资料 | 符合 “投标人须知”规定 |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报价评审(50%) | 在所有的有效投标报价中,以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5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 位)。 | 50 分 | |
服 务 方 案 评 审 (40%) | 机构内部 管理情况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详尽的内部管理及制定情况,按其优劣程度,优 秀的得 5-4 分,良好的得 3-2 分,一般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 5 分 |
培训服务 方案 | 提供完整可行的培训方案。包含:①培训内容②培训团队③组织安排④ 培训方式⑤培训效果。对以上内容实质性响应优秀的得 10-7 分,良好 的得 6-3 分,一般的得 2-1 分,未提供不得分。 | 10 分 | |
培训大纲 | 制定教学大纲及各项培训规章制度,培训计划。其中: 1、按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制定相应教学大纲,从科学性、合理性、实用 性等方面综合评比,优秀的得 5-4 分,良好的得 3-2 分,一般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2、制定各项培训规章制度,包括“办学章程、发展规划、教学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其他各项制度”,从科学性、合理性、实用性等方面综合评比,优秀的得 5-4 分,良好的得 3-2 分,一般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3、制定教学计划,从科学性、合理性、实用性等方面综合评比,优秀 的得 5 分,良好的得 3 分,一般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 15 分 | |
师资力量 | 各供应商提供人员配备及师资证明。(应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师资 证明),少于 3 人的专业师资团队不得分,满 3 人的专业师资团队得 3 分,每增加 1 名专业师资人员加 1 分,满分 5 分。 | 5 分 | |
培训安全 应急预案 | 培训安全体系健全,管理人员责任明确,各种安全教育制度健全有效,具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疫情防控措施。内容编制全面完整合理优秀的 得 5-4 分,良好的得 3-2 分,一般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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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务 (10%) | 类似项目 业绩 | 近三年以来为金融机构提供不少于 5 次的基金从业考试培训,小于 5 次 不得分,满 5 次得 6 分,每增加 1 次加 1 分,满分 10 分。(以中标通 知书或合同为准) | 10 分 |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
18.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 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 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 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19.成交通知
19.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中国 邮政官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 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9.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 由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八、授予合同
20.签订合同
20.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 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内容、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
20.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 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 务内容、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0.3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 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 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 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九、磋商活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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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终止情形
21.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 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 足 3 家的。
21.2 终止磋商活动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
十、处罚
22.处罚情形
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同级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向磋商小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十一、招标代理费
1、收取对象:中标人
2、收费金额: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说明: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 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 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 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
十二、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 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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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采购项目合同书
项目合同书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人民币):
采 购 人(甲方): (盖章)供 应 商(乙方): (盖章)采购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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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X 年 X 月 X 日采购项目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 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本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
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5.中标通知书;
二、购买内容
详见磋商文件
三、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服务期限:以合同为准;
服务地点:以合同为准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四、付款方式
1.待考试成绩公布后,通过率达到60%(含60%)以上,付全款,通过率低于 60%以下的,按照中标金额的60%付款。
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 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 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 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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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4.乙方与第三方均承诺,在合同履行中无论双方发生任何纠纷,均由双方自 行解决,与甲方无关,甲方对乙方与第三方之间的任何纠纷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天内 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 情况亦视 为不可抗力。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甲方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 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 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 在规定期限内,甲方对乙方服务能力不定时随机抽查,超过30%服务不合 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 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汇报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相关部 门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十、合同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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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壹式伍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可自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下载《合 同通用条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 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代理机构:
负责人或经办人:
合同备案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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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通用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 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 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 “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 应付给乙方的价款。
1.3 “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
1.4 “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
1.5 “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6 “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1.7 “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
1.8 “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9 “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 合同条款下的货物(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 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 为原厂商。
1.11 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1.12 “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
2.技术规格要求
2.1 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投标文件技术规 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 的相应正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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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
2.3 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 位。
3.合同范围
3.1 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及其附属货物,消 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货物组装、检 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 文件。
3.2 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
3.3 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 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 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货物 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
4.合同文件和资料
4.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
4.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 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 围。
5.知识产权
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 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
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 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 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
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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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
5.5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 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 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 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
6.保密
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 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 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 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
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
6.2.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
6.2.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 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
6.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 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
7. 质量保证
7.1货物质量保证
7.1.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 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7.1.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 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 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 进或更换。
7.1.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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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 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 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 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7.1.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 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 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 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7.1.5 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 定除外。
7.2辅助服务质量保证
7.2.1乙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 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 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 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 提供上述支持服务。
7.2.2乙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8.包装要求
8.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 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8.2 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 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 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 运中损坏或变质。
8.3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
8.4 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 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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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 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
9. 价格
9.1 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 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 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调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9.2 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 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
9.3检验费用
9.3.1 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 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
9.3.2 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 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9.3.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甲方 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 承担。
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
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
交货期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实事求是填写,进口产品90个工作日内,国产产品 60个工作日内。特殊产品交货期需说明。
交货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
11.检验和验收
11.1开箱验收
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 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
11.1.2 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 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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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 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
11.2 检验验收
11.2.1 交货完成后,乙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 规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 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
11.2.2 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 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
11.2.3 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
11.2.4 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 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
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
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
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 负担。
11.3 使用过程检验
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 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
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 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 应通过协商解决。
12.付款条件
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合同书”中具体规定。
13.履约保证金
13.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八 授予合同”中第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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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招标文件中另有 约定的除外):
13.3.1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13.3.2 支票或汇票。
13.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
14.索赔
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 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 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 部门承担的除外)。
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 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 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 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 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 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 格为准。
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 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 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
14.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 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 足差额部分。
15.迟延交货
30
15.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5.2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 除合同。
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 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 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6.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 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
17.不可抗力
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 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 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8.税费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19.合同争议的解决
19.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 决。
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 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0.违约解除合同
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 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 分货物的;
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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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
20.2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 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1.破产终止合同
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 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 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2.转让和分包
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2.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 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 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 同的责任和义务。
23.合同修改
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 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
24.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 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5.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6.适用法律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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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 1:响应文件封面
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3
附件 2:磋商函
磋商函
致:青海丰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 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 其完全理解并接受。
2、磋商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 个日历日内有效。如果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成交后不签约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 制定的评标办法。
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 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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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投标报价一览表
投标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投标总价 | |
服务时间 | |
优惠承诺及其他: |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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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青海丰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 证明。
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性别: 年龄: 民族:
地址:
身份证号码:
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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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青海丰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姓名) 特授权 (委托代理人姓名) 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 对 项目的磋商、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 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期限:同磋商有效期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职务: 职务:
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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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6:供应商承诺函
供应商承诺函
致:青海丰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 2023 年 XX 月 XX 日(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 商,提供采购项目要求的所有服务,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同时,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 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提供优质的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服务质量 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完善,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
4、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 力。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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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7: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致:青海丰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 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青海丰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 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
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 意见、结果。
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 品、以次充好。
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 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认真履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 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
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
本承诺是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39
附件 8: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材料包括: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3)投标企业简介及获得相关证书证明文件;
(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40
附件 9: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按照磋商文件第2.2款(1)中第<2>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 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2021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 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 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投标 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2、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1
附件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须提供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或相关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42
附件 1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青海丰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 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 果。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43
附件 12: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
将银行开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磋商保证金交款证明及开户许可证扫描(或
复印)件粘贴后加盖公章。
44
附件 13: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
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投标时提供相关方案等资料,格式自拟。
45
附件 14: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近三年以来为金融机构提供的基金从业考试培训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供货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或复印)件或中标通知 书为准)。
46
附件 15: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格式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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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最后报价表
项目名称:
最初报价 | 调整因素 | 最终报价 | 服务期限 |
最终确定的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优惠条件) |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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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
(一)采购项目要求
1.投标说明
1.1 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 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1.2 报价应包括各项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2.报价说明
本次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为招标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 出此额度。否则无效。
3.商务要求
4.1.服务地点:甲方指定点;
4.2.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
4.3. 服务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购买服务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1 | 中 国 邮 政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青 海 省 分 公 司 2023 年 开 展 基 金 从 业 考 前 培 训项目(第 二次) | 1、本次培训为 2023 年 5 月、7 月分两次开展基金从业考前培 训,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其中单次线上培训时间约 20 天左右(乙方需提供线上培训资源);单次线下集中培训时间 约 7 天,培训地点拟定西宁(场地由甲方提供),单次参培人 数 65 人。 2、考试通过率达到 60%(含 60%)以上,付全款;通过率低于 60% 以下的,按照中标金额的 60%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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