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市管道路空洞检测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01]fjzs[gk]20240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
招标联系人陈超颖0591-8335106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冰泳0591-8711788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01]FJZS[GK]2024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管道路空洞检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事项1: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的“二、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的采购包1和采购包2的商务项“F3.4用户满意度:根据投标人所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由投标人承接过的与本项目同类项目获得用户满意度测评情况进行评价:每提供一个用户单位出具的满意度评价的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合同及用户满意度评价书(评价为良好或以上等类似的正面评价方可得分,若出现一般或差等负面评价,则该项满意度评价视为不满意)或单位表扬信,同一用户单位提供的证明不重复计分,证明材料需具有用户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注:F3.3成功案例、F3.4用户满意度、F3.5业绩情况提供的项目不得重复得分。”的内容
均更正为:“F3.4用户满意度:根据投标人所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由投标人承接过的与本项目同类项目获得用户满意度测评情况进行评价:每提供一个用户单位出具的满意度评价的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合同及用户满意度评价书(评价为良好或90分及以上等类似的正面评价方可得分,若出现一般或90分以下或差等负面评价,则该项满意度评价视为不满意)或单位表扬信,同一用户单位提供的证明不重复计分,证明材料需具有用户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注:F3.3成功案例、F3.4用户满意度、F3.5业绩情况提供的项目不得重复得分。”。
事项2:
将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的“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 4、团队人员要求:▲中标人需对本项目投入具备岩土勘察或测绘或物探等相关专业技术团队人员,技术团队人员至少应包括:1名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少于6名雷达检测技术人员。须提供人员名单及承诺函(格式自拟)。”
更正为:“▲中标人需对本项目投入具备岩土勘察或测绘或物探等相关专业技术团队人员,技术团队人员至少应包括:1名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少于6名雷达检测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须提供人员名单及承诺函(格式自拟)。”。
事项3:
在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的“三、商务要求”中的“★2、违约责任”处新增如下条款:“2.7中标人在检测过程中,检测人员必须遵守行业及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并按规定自行办理有关手续,中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导致其工作人员、采购人人员和其他第三方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设备)损失的,中标人应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赔偿责任。2.8中标人使用不合格的设备设施、故意或采取其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不实或存在重大偏差的检测结果报告的,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拒付一切款项,并要求中标人按照中标成交价格的20%支付违约金。”。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通知为[350101]FJZS[GK]2024002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潜在投标人有约束力。招标文件的内容不变且按规定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德榜路79号
联系方式:陈超颖,0591-83351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四层B区、七层
联系方式:郑冰泳、顾奕、艾莉莉,0591-87117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冰泳、顾奕、艾莉莉
电 话: 0591-8711788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01]FJZS[GK]2024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管道路空洞检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事项1: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的“二、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的采购包1和采购包2的商务项“F3.4用户满意度:根据投标人所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由投标人承接过的与本项目同类项目获得用户满意度测评情况进行评价:每提供一个用户单位出具的满意度评价的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合同及用户满意度评价书(评价为良好或以上等类似的正面评价方可得分,若出现一般或差等负面评价,则该项满意度评价视为不满意)或单位表扬信,同一用户单位提供的证明不重复计分,证明材料需具有用户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注:F3.3成功案例、F3.4用户满意度、F3.5业绩情况提供的项目不得重复得分。”的内容
均更正为:“F3.4用户满意度:根据投标人所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由投标人承接过的与本项目同类项目获得用户满意度测评情况进行评价:每提供一个用户单位出具的满意度评价的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合同及用户满意度评价书(评价为良好或90分及以上等类似的正面评价方可得分,若出现一般或90分以下或差等负面评价,则该项满意度评价视为不满意)或单位表扬信,同一用户单位提供的证明不重复计分,证明材料需具有用户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注:F3.3成功案例、F3.4用户满意度、F3.5业绩情况提供的项目不得重复得分。”。
事项2:
将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的“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 4、团队人员要求:▲中标人需对本项目投入具备岩土勘察或测绘或物探等相关专业技术团队人员,技术团队人员至少应包括:1名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少于6名雷达检测技术人员。须提供人员名单及承诺函(格式自拟)。”
更正为:“▲中标人需对本项目投入具备岩土勘察或测绘或物探等相关专业技术团队人员,技术团队人员至少应包括:1名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少于6名雷达检测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须提供人员名单及承诺函(格式自拟)。”。
事项3:
在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的“三、商务要求”中的“★2、违约责任”处新增如下条款:“2.7中标人在检测过程中,检测人员必须遵守行业及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并按规定自行办理有关手续,中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导致其工作人员、采购人人员和其他第三方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设备)损失的,中标人应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赔偿责任。2.8中标人使用不合格的设备设施、故意或采取其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不实或存在重大偏差的检测结果报告的,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拒付一切款项,并要求中标人按照中标成交价格的20%支付违约金。”。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通知为[350101]FJZS[GK]2024002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潜在投标人有约束力。招标文件的内容不变且按规定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德榜路79号
联系方式:陈超颖,0591-83351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四层B区、七层
联系方式:郑冰泳、顾奕、艾莉莉,0591-87117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冰泳、顾奕、艾莉莉
电 话: 0591-87117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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