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砀山县中医院病房大楼中央空调系统运维管理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175.79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p-dsqt2024057
预算金额175.79万元
招标公司砀山县中医医院
招标联系人徐院长0557802012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叶工13966326241
中标公司中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5.7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砀山县中医院病房大楼中央空调系统运维管理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DSQT2024057
二、项目名称:砀山县中医院病房大楼中央空调系统运维管理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高新区梦园路8号信息安全研发楼209室
中标金额:175799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峰(组长)、梁京燕、周雷、刘新永、李海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收费金额:22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9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联系电话:1396632624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卫生和健康委员会。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砀山县中医医院
地 址:砀山县芒砀南路
联系方式:徐院长 张主任 05578020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叶工 139663262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
电 话:13966326241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中标结果公告
3.中标单位情况
2024年12月6日
一、项目编号:EP-DSQT2024057
二、项目名称:砀山县中医院病房大楼中央空调系统运维管理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高新区梦园路8号信息安全研发楼209室
中标金额:175799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砀山县中医院病房大楼中央空调系统运维管理项目 服务范围:砀山县中医医院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砀山县中医医院中央空调主机、末端风机盘管及附属设备、设施、配件等维保外包(全包)服务供应商。 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服务时间:3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峰(组长)、梁京燕、周雷、刘新永、李海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收费金额:22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9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联系电话:1396632624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卫生和健康委员会。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砀山县中医医院
地 址:砀山县芒砀南路
联系方式:徐院长 张主任 05578020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叶工 139663262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
电 话:13966326241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中标结果公告
3.中标单位情况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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