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明山海康养卡发行合作商招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厦明山海康养卡发行合作商招募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厦明山海康养卡发行合作商招募项目
2、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1 | 平台运营服务 | 1 | 600000 |
3、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3.1“厦明山海康养卡系统”建设。完成包含电子卡、人脸识别、后台管理等系统的搭建,确保持卡人高效方便游览景区,加盟景区红利清分清算和数据统计分析。
3.2功能升级。对接厦门旅游年卡及户外运动卡系统,完成系统功能升级,需支持厦明两地景区合并使用。
3.3接口开发。支持微信小程序等前端系统对接康养卡后台管理系统,接口包括:用户接口、卡种接口、景区接口、公告接口、订单接口、核验接口、设备管理接口、游客身份信息接口等。
3.4游客应用端。一是微信小程序开发,需实现康养卡申请/购买、康养卡绑定、景区预约、订单查询、我的足迹、账户管理等功能。二是云闪付小程序开发。需实现康养卡申购及绑定、景区预约、订单查询、我的足迹、账户管理等与游客端微信小程序同等业务功能的前端应用系统。三是E三明端口的对接和开发。需实现康养卡申请/购买、康养卡绑定、景区预约、订单查询、我的足迹、账户管理等功能。
3.5景区验证端(APP)。需设置通过扫描二维码或身份证+刷脸方式入园等功能,实现游客多途径便捷入园。
3.6UI设计。需完成前端应用UI页面设计,包含首页、办卡页、支付页、预约页、个人中心、账户管理等页面以及组件样式,经双方明确UI设计样式后方可上线使用。
3.7硬件配备。需在各加盟景区配备足够数量的无线传输式人脸识别验证POS设备(需支持Android系统),承载厦明山海康养卡系统的二维码、人脸比对、身份证识别等功能。每个景区配备数量不少于1台,在客流量较大的景区需适当增加设备数量。
3.8单位办卡管理平台。
(1)需完成单位办卡管理后台建设,实现用户注册、人员管理、批量申报康养卡办理、企业办卡进度查询、企业办卡补贴进度查询、数据统计,支持办卡人员信息批量导入等功能。
(2)完成康养卡运营管理后台建设,实现单位注册审批、企业办卡申请审批、办卡补贴上报、补贴查询等功能。`
(3)完成政府部门的补贴审核管理后台建设,实现企业康养卡办理补贴申请查询、补贴兑现、数据统计等功能。
(4)接口开发,与康养卡系统进行接口对接,包括用户接口、办卡人员信息接口、结果确认接口等。
3.9配套服务。在三明年卡加盟景区进行验证设备铺设调试、系统安装,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使用操作培训。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厦明山海康养卡》是面向厦门、三明两地市民发行的康养优惠卡,旨在深化两市山海协作,通过智慧旅游科技手段为两地市民营造实惠、放心、便捷的文旅消费环境,推动实现一卡游遍厦门和三明,激发更多三明居民、吸引更多厦门游客到三明景区,促进两地旅游市场的繁荣发展。
鉴于《厦明山海康养卡》从系统信息到用户人群等各方面与厦门旅游年卡的紧密关联性,建议在较为成熟的厦门旅游年卡系统基础上进行个性化定制,以降低成本、减少开发时间,并且与厦门旅游年卡平台实现信息互通、高效融合。
厦门旅游集散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厦旅集散”)基于以下条件符合厦明山海康养卡系统的单一来源采购要求:
(1)厦旅集散是受厦门市政府指定的厦门旅游年卡及户外运动卡(以下简称“厦门卡”)的运营单位,并具备三年以上成功的运营经验;
(2)厦旅集散拥有厦门卡系统开发经验和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
(3)厦旅集散所运营的自媒体微信公众号“厦门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和“厦门旅游年卡”,用户粉丝量合计超过100万,年文旅资讯发布量超过1000条,总浏览量超过900万人次,具备较强的宣传影响力;
(4)厦旅集散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具备年卡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线上销售资质;
(5)厦旅集散是福建省《智慧景区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编制单位,有利于《厦明山海康养卡》为契机,进一步促进三明景区的智慧化提升和智慧旅游发展;
(6)厦旅集散是福建省和厦门市两级为民办实事重点工程、福建省十大旅游集散服务中心示范点,并荣膺厦门市旅游协会副会长、散客旅游分会会长单位,具备品牌的公信力和旅游行业号召力。
因厦明山海康养卡的发行需在保留厦门旅游年卡及户外运动卡功能的基础上,实现线上销售等功能,并要求合作商具备平台开发、运营能力。其他合作商不具备旅游年卡平台V1.0.3的软件著作权,无法实现与厦门旅游年卡平台信息互通、高效融合。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相关规定,该项采购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处采购”的情形。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厦门旅游集散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观音山梦幻海岸10号
6、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 论证意见: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陈树华 | 三明市林业总公司 | 工程师 |
叶茂森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梅列区分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郭凌宙 | 福建闽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7、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1年07月19日至2021年07月26日。
8、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 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9、本项目采购人: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杜鹃新村12幢东四层
联系人姓名:小张
联系电话:0598-8266416
采购代理机构: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小吴
联系电话:0598-8259969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市财政局采购监督办
联系电话:0598-8222443
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