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1年智慧平台服务及设备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12/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 2021年智慧平台服务及设备采购项目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1-12-17 17:47:57 |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1-12-20 09: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1-12-24 17:00:00 | |||||||||||||||||||||||||||||||||||||||||||||||||||||||||||||||||||||||||||||||||||||||||||||||||||||||||||||||||||||||||||||||||||||||||||||||||||||||||
终止: | 否 | |||||||||||||||||||||||||||||||||||||||||||||||||||||||||||||||||||||||||||||||||||||||||||||||||||||||||||||||||||||||||||||||||||||||||||||||||||||||||||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1年智慧平台服务及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2021】ZJ06346号),招标人为【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为2021年智慧平台服务及设备采购项目中的建设监管平台、资金管理平台、服务平台、监测分析平台、物联网支撑平台、统一运维管理和知识库管理平台等应用系统,建设智慧指挥中心等。】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如下: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account/login.do)“公告信息”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850万元人民币,其中设备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552万元人民币,服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298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 付款条件:(1)服务部分:第一阶段:项目建设基本完成,初验通过,甲方收到最终用户款项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70%的费用;第二阶段:项目建设完成,终验通过,甲方收到最终用户款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费用。 (2)设备部分:第一阶段:乙方完成详细建设方案,技术团队人员到位,甲方收到最终用户款项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46%的费用; 第二阶段:项目建设基本完成,初验通过,甲方收到最终用户款项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4%的费用; 第三阶段:项目建设完成,终验通过,甲方收到最终用户款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费用。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时应取得所投的主要设备即“运维管理一体机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所投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唯一授权文件及质保服务承诺函。 2.1.5 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18年12月3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6年12月3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6年12月3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溪沁街8号中国电信浙江创新园A3-3幢】。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购买。 (1) 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9时30分】。 5.2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溪沁街8号中国电信浙江创新园A3-3幢 909会议室】。 5.3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 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本项目不适用。 7. 投标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7.1.1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要求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 7.1.2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供应商主数据操作手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招 标 人:【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溪沁街8号中国电信浙江创新园A3-3幢】 邮 编:【310012】 联 系 人:【钱工】 电 话:【0571-87331373】 电子邮件:【eileenqian@189.cn】 异议接收邮箱:【eileenqian@189.cn】 【2021年1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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