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人因工程系统平台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人因工程系统平台人因工程平台系统人因工程仿真分析软件人因工程仿真需求捕获模块动作捕捉设备前端VR头盔手指追踪器显示屏高性能工作站搭建集成调试机器人软件维护服务操作使用培训联合体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维修工具库支持定制开发保障设备库人体姿势库具备沉浸式及非沉浸式维修可达性仿真分析维修可视性仿真分析功能需求分析人因工程分析人机工程学指标不同分析系统超算服务维修工具和保障设备的三维模型运动跟踪系统人因工程应用程序虚拟人体VR头戴式显示器数据手套人体工程学人工操作手动任务模拟装配时间分析简单可行性检查交互式改进不同设计方案的评估运行仿真设计评审功能测量高亮物体移动物体人体动作追踪捕捉人体手套虚拟手替换控制器定制数据校验功能模块人因工程平台硬件设备VR软件通讯模块动作捕捉人体光学跟踪器超清全面屏设备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操作技能数据处理维护常识无线局域网节能产品
金额
186.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c22940dv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招标联系人熊波波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敏020-83336359
中标公司广州今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86.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人因工程系统平台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TC22940DV(招标文件编号:TC22940DV)
二、项目名称: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人因工程系统平台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州今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大观中路492号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岭南科技中心二楼B-3室
中标(成交)金额:186.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广州今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人因工程系统平台 | 广州今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 1 | 1865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丘麒、何欣、何志荣、余小林、肖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403925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朱村大道西78号
联系方式:熊波波 17306617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599号第八层803单元
联系方式:陈敏 020-83336359、020-876006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敏
电 话: 020-83336359、020-87600652
政府采购
货物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人因工
程系统平台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TC22940DV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
特别告知(NCP疫情期间专版)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在线注册、发售并下载招标文件,在线
制作投标文件及在线开评标。凡有意购买文件的单位,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
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如有疑问可拨打中招联合招
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62108037进行咨询)。
说明:
1、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中需要按招标文件要求法人签字和法人签章的页面
打印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再将该页扫描为图片格式,插入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的相应页面,再生成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将
被否决。
3、疫情期间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项目一律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须于投
标截止时间前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成功上传投标文件。
4、开标时,请投标人准时登录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观看开标流程并查看
开标结果,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对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
件进行集中解密。
5、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6、由于平台系统故障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正常上传,应及
时通过统一服务热线联系平台技术服务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
决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小时之内投标操作异常的证明材料,如投标过
程中出现错误或异常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投标人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非由投标人的责任导致开标现场解密异常,无法正常打开的;评标现场由于网络
或其他不可预知的问题出现而无法正常进行电子评标的,由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
研究决定是否延期评标或重新招标。
7、购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尽快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http://www.365trade.com.cn;网站联系办理CA密钥的购买事宜,以免延误投
标。已办理北京CA公司签章及法人签章,且数字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单位不需重
复办理。
投标人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http://www.365trade.com.cn网址进行供应商注册。
2注册完成后,进入系统,点击“寻找商机”进行项目名称查询,找到项目点
击“我要参与”。
3等待项目经理审核通过后,投标人选中需要投标的包加入购物车进行标书费用
支付。
4支付完成后,投标人可以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5通过平台中的CA申请,进行CA办理(如有问题可致电平台公司咨询)。
6CA办理完成后,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环境检测工具”,安装
“投标文件编辑工具”打开招标文件,并按照提示进行逐步填写,生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编辑完成后通过平台进行上传。
7评标结束后,可登录系统查看中标结果。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人因工程系统平台采购项目
投标邀请书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委托,对下述货物
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TC22940DV
2.项目信息:本次招标货物为人因工程系统平台软、硬件设备。软件包括
人因工程仿真分析软件、人因工程仿真需求捕获模块。硬件包括动作捕捉设备前
端(VR头盔)、追踪器、显示屏、高性能工作站等。除完成人因工程平台设备
采购外,还需协助甲方完成人因工程系统平台的搭建、集成、调试、维护及操作
使用培训等内容在内的一揽子项目。
3.最高限价:人民币200万元(含税)。
4.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
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
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任意
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
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
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的清单以
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并加盖公章或做出承诺)。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原件)。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
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
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
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
7.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9日14时30分,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
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8.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9.投标、开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
http://www.365trade.com.cn)
10.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方式与中招国际招标有
限公司联系。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599号第八层803单元
邮编:510000
电话:020-83339232
传真:020-83541220
电子信箱:chenmin@cntcitc.com.cn
联系人:陈敏
采购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联系人:熊波波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朱村大道西78号
联系方式:17306617595
10.其他补充说明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在线注册、发售并下载招标文件,在线
制作投标文件及在线开评标。凡有意购买文件的单位,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
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操作相关问题请查询网站
“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操作手册”或咨询网站客服或中招联合
(010-86397110,010-62108037)。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收
费标准为每标包200元,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
票。
潜在投标人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
标书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标书款、平台交易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购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尽快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http://www.365trade.com.cn网站联系办理CA密钥的购买事宜,以免延误投标。
在线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线支付标书款并下载招标文件后,进
入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缴纳保证金”功能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平
台自动获取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请投标人按此信息将保证金电汇或银行转账至
指定账户(该账号为虚拟账号,仅针对本投标人本项目分包有效,对于其他投标
人、其他项目或分包无效)。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委托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投标保证金收、退、转及结账、结算等相关业务。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
平台成功上传。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开标、评标以
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为准。
平台操作具体请参看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发布的相关指南。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8日
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投标人须知.........................................................................................................................618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资格检查表......................................................................................................................21合同条款...........................................................................................................................2134投标文件格式..................................................................................................................64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构、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3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
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
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3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1.4如经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将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
明。但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
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
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根据《工业
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企业
类型;也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的“中
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助查询到企业类型。
1.5.1投标标的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5.2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所投产
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3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
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
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措施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4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
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5.5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
分包的采购项目,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
额30%以上的,优惠政策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相应内容。
1.6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6.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6.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条件。
1.6.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
符合相关规定。
1.6.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
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1.6.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
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
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
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
体视同小微企业。
1.6.6如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体协议小
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
4-6%的扣除,具体扣除比例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
评审。
1.6.7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
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6.8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
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
为投标无效。
1.6.9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投
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资金来源
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
资金)。
2.2项目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如有)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
认定为投标无效。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4.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5.1要求提供货物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
件中均有说明。
ProcessSimulate设备运动机构仿真软件进行数据集成,能够直接打开读取.PSZ
格式文件数据,进行三维设备数据的重用;
2.1.1.2支持定制开发维修工具库,可以从工具库中调用维修工具;
2.1.1.3支持定制开发保障设备库,可以从保障设备库中调用设备;
2.1.1.4支持定制开发符合当前中国成人的人体模型,备动态拆装动画功能;
▲2.1.1.5支持定制开发人体姿势库、动作库,可以从库中快速选用人体姿势、
动作;
★2.1.1.6具备沉浸式及非沉浸式维修可达性仿真分析、维修可视性仿真分
析、功能需求分析以及人因工程分析功能;
2.1.1.7能够提供NIOSH(手工提取方程))、OWAS(工作姿势分析系统)、
Fatigue(疲劳分析)、LBA(下背部分析)、人机工程学指标、RULA(快速上
肢分析)等不同分析系统,通过这些分析系统的生成在线分析报告,并支持输出
离线报告;需提供两年的软件维护服务,维护期内免费进行软件升级、变更安装
客户端mac地址等;
▲2.1.1.8需提供不低于3000000核时的超算服务,用于进行复杂装备的人因
工程仿真分析;
▲2.1.1.9在维护期内中标单位须结合招标单位的需求提供维修工具和保障
设备的三维模型,其中维修工具不少于200套,保障设备不少于100套,提供3
年的维护;
2.1.1.10软件支持采用虚拟现实技术VR进行设计方案探索。运动跟踪系统
的实时数据可以传输到人因工程应用程序,实现软件系统中虚拟人体跟随物理世
界的真实人体的位置和姿势。软件还支持VR头戴式显示器和数据手套硬件,
能够在概念设计阶段,在虚拟工作环境中执行任务。工程师能够身临其境的体
验、评估更全面的人体工程学。
2.1.1.11软件能够设计、分析和优化详细的人工操作。提供不同大小的虚拟
人体,可用于手动任务模拟,以及人体工程学和装配时间分析。提供人工任务的
简单可行性检查、人工作作业场所的交互式改进和不同设计方案的评估;
2.1.1.12支持在VR环境进行设计评审,提供人员漫游、测量、标记、高亮
物体、调试机器人、移动物体和运行仿真设计评审功能;
★2.1.1.13支持加载点云POD格式数据至VR环境中,进行虚拟评审;
2.1.1.14支持在VR的环境下,进行装配或拆卸,并进行干涉分析检查;
★2.1.1.15提供人体动作追踪捕捉功能,能够直接与追踪器硬件直接支持,
无需第三方软件;
2.1.1.16软件支持人体手套与产品、设备之间的间隙分析检查,干涉碰撞时
能够高亮显示,并能够发出警告声音;
2.1.1.17在VR环境,能够对追踪的人体实时人机评价,高亮显示姿势;
★2.1.1.18头戴式显示器HUD能够有一个指示器,在身体跟踪期间提供实
时姿势反馈;
2.1.1.19支持虚拟手替换控制器,能够抓住指定的对象。在其目标位置附近
释放对象,并能准确将对象放置在该位置;
2.1.1.20当人体的手接近(或离开)对象时,这些对象能够在软件对话框中
显示的不同颜色,代表与对象不同的距离值;
2.1.1.21支持使用工具完成对零件产品的装配或拆卸;
▲2.1.1.22支持人体姿势记录,人体追踪的人体行为动作能够记录下来,生
成一系列操作。该序列可以稍后能够进行重新播放或编辑;
2.1.2定制开发人因工程仿真需求捕获模块,1套
2.1.2.1定制需求获取能力,支持需求文档导入、条目化编制与模型实例生成;
2.1.2.2定制建模方式,支持数据和图形建模两种建立方式;
2.1.2.3定制数据校验功能模块。
2.2人因工程平台硬件设备
2.2.1动作捕捉设备前端(VR头盔),1套
▲2.2.1.1分辨率:5K分辨率,单眼分辨率2448x2448(双眼分辨率4896x
2448);
2.2.1.2刷新率:120Hz刷新率;
2.2.1.3视场角:120˚;
2.2.1.4空间规模:定位追踪5米x5米以上;
2.2.1.5音频:Hi-Res认证;
2.2.1.6包含输入调理与数据转换模块;
2.2.1.7VR软件通讯模块,能够实现软硬件通讯;
2.2.2动作捕捉人体光学跟踪器,6个,配套腰带和肩带
2.2.2.1重量:每个小于80克;
2.2.2.2视场角:240˚;
2.2.2.3电池续航:7小时以上;
2.2.3超清全面屏,1台
2.2.3.1尺寸:65英寸或以上,全面屏;
▲2.2.3.2分辨率:超高清4K;
2.2.3.3刷新率:120Hz刷新率。
2.2.4高性能工作站,1台
2.2.4.1处理器CPU:Intel酷睿i710700K、AMD锐龙73700X同等或更高
配置,
2.2.4.2显卡GPU:支持VR输出的图形显卡,NVIDIAGeForceGTX
1070/QuadroP5000同等或更高配置,
2.2.4.3内存RAM:32GB或以上
2.2.4.4DP接口1个或以上,HDMI接口1个或以上
2.2.5手指追踪器
▲2.2.5.1视场角:240˚;
2.2.5.2电池续航:12小时以上;
2.2.5.3能够捕捉十个手指的精细动作。
三、测试与验收要求
各项目的验收按照“技术要求”中所提的指标及功能进行计量,计量合格后
方可通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产品须无条件更换。
四、安装调试要求
4.1设备安装调试
4.1.1设备到达用户所在地,供货方接到用户通知后,应在1周内安排安装
工程师到用户指定的地点进行安装调试,直至达到验收指标。
4.1.2仪器的安装调试应在4个工作周内完成。超出调试时间设备使用的水
电费由供货方支付。
4.2技术培训
4.2.1当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之后,售货方的应用工程师应在用户现场对用户
进行不少于7天的免费基本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工作原理、操作技能、数
据处理、维护常识等。
五、售后服务要求
5.1保修期:保修期从验收完成之日起计算,为设备提供3年的免费保修。
在免费保修期内,免零配件、旅差和人工费等。
5.2使用过程中系统出现的一般问题应在2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解决故障问
题,重大问题或其它一时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应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明确解决方
案。
六、其他要求
6.1交货期
收到首付款后30天内。
6.2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第七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五开标及评标”、“六确
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
一、评审规则
1.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评标步骤: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商务、技术、价格的详细评审。只有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才能进入详细的评审。
3.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评标委员
会各成员分别首先就各个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
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商务、技术评分。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即为该投标人的商务、技术评分。然后,评出投标人的价格评分。将各投
标人的商务评分、技术评分、价格评分相加得出其综合得分。将各综合得
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
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
选人。
二、初步评审
1.评标委员会按照《符合性审查表》内容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只有
对《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初步评
审。对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将以记
名方式表决,被认为响应的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
评审,否则将被淘汰。
2.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
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
和规格相符合,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
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
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
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
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外部的
证据。
3.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实质参加投标人数是否够3家,以决定是否招标失败。
4.无效投标的认定
按《符合性审查表》(附表1)所列各项,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不满
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三、详细评审
1.详细评审是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进行商务、技术、价格的评审。
2.商务、技术评分详见《商务评分表》(附表2)、《技术评分表》(附表3)。
价格评分:将通过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修正后的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定义为评
标价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评分为满分
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评分=(评标基准
价格/评标价格)×30。
3.技术商务和价格权重分配:
评分项目 | 技术评分 | 商务评分 | 价格评分 |
权重 | 50分 | 20分 | 30分 |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
1.在评标期间,为方便对投标文件审核、评估和对比,评标委员会可通过采
购代理机构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
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
何更改。
2.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
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
排序。
3.如果投标人希望递交其他资料给评标委员会以引起其注意,则应以书面形
式通过采购代理机构提交。
五、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将出具评标报告,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综合得分第一名
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综合得分第三名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2.综合得分相同时价格低者列前;综合得分及价格均相同时,技术和商务评
审优者列前。
注: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对
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小微企
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预
留份额的情况不适用。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报价部分按第1条的
比例扣除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
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2.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
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
份额占到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与4%的扣除,用
扣除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
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
业和监狱企业。
3.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
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
采购。
4.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
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
被拒绝。
5.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
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
无效投标处理。
附表1:
符合性审查表
审查内容 | 投标人 |
满足投标范围的完整性要求,对标的没有报价漏项。 | |
按要求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 |
满足招标文件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 |
满足投标人的关联性要求。 | |
招标文件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时未以进口产品报价。 | |
投标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采用不可拆装的装订方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 | |
如出现报价错误修正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书面确认。 |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未出现视为投标人同一品牌处理的情形。 | |
未出现视为投标人串标投标所列的情形。 | |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 | |
没有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文件要求的。 | |
投标总价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并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 | |
“★”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未出现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 |
结论 |
附表2:
商务评分表(20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准则 | 标准分值 |
1 | 商务条款偏离情况 | 根据投标人承诺的交货期、保修期进行评分:(1)两项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2)交货期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加1分;(3)质保期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加1分;本项最高5分,不响应或其他情况不得分。 | 5 |
2 | 企业实力 | 1、投标人具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得4分。(提供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清晰或未提供不得分。) | 4 |
3 | 售后服务条款情况 | 售后服务方案阐述完整,有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有高素质的专业性的售后技术服务队伍。具有客户属地服务中心且承诺的事故处理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得5分;承诺的事故处理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得3分;承诺的事故处理响应时间不超过6小时,得1分;承诺的事故处理响应时间超过6小时,或其他情况得0分 | 5 |
4 | 投标人同类业绩 | 提供相关工艺过程仿真及人因工程项目业绩案例。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分6分 | 6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20 |
附表3:
技术评分表(50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准则 | 标准分值 |
1 | 技术性能指标 | 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性能指标响应的情况进行评分,全部满足得30分:若出现一项“▲”技术条款未响应或负偏离减3分,出现一项一般技术条款未响应或负偏离减1分,最低为0分。 | 30 |
2 | 对项目系统的理解、熟悉程度及实施方案总体评价 | 根据投标人现场实施方案中项目管理体系、供货计划及安装调试、培训方案、先进性、合理性、科学合理、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优:项目设计和现场实施方案科学可行,供货计划、培训方案先进合理,可操作性强,得8分。良:项目设计和现场实施方案基本可行,培训方案基本合理,可操作性一般,得4分。中:项目设计和现场实施方案简单,供货计划、培训方案不合理,可操作性差,得1分。差:无方案,得0分。 | 8 |
3 | 售后服务方案 | 根据项目安排的售后服务响应、应急服务响应、故障响应、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审:优:售后服务响应完整科学、可行性强,完全满足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6分;良:售后服务响应完整、可行性一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中:售后服务响应基本完整、可行性较差,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差: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不得分。 | 6 |
4 | 质量、安全、进度保证措施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安全、进度保证措施,进行评分:优:质量、安全、进度保证措施等内容全面完善、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6分;良:质量、安全、进度保证措施等内容的较详细、科学合理,具备可行性的得3分;中:质量、安全、进度保证措施等内容不够完善、缺乏合理性的得1分;差:未提供方案或缺乏合理性的不得分; | 6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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