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XLX2023-XF-G014-1品目三]医用空氧混合仪、新生儿黄疸治疗仪合同公示
金额
13.6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6万元
招标公司江西省信丰县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六禧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江西沁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3.6万元
中标联系人毛亿亿18607917411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
编号:JXLX2023-XF-G014-1(品目三) 甲方(采购单位):江西省信丰县人民医院
乙方(中标单位):江西沁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江西六禧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招标的中标结果 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件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中标通知书》及下列招、投标文件中的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 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 (2)需求一览表; (3)投标报价 表。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一致。
3、标的及数量、质量: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品牌型号 | 中标单价(元) | 中标金额(元) |
新生儿黄疸治 疗仪 | 2 | 套 | 宁波戴维 KY-20B | 39000.00 | 136000.00 |
医用空氧混合 仪 | 2 | 套 | 宁波戴维 XHZ-90S | 29000.00 |
质量:根据国家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供货,乙方的产 品须全部达到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提供的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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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必须是近期生产的全新产品,生产日期应在甲方收货日期 12 个月 内。
4、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拾叁万陆仟元整(小写:136000.00 元)
5、付款方式:产品按要求完成供货并经采购单位或请第三方验 收合格后,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6、履约期限、履约地点及方式、培训要求:
6.1 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交货,包括安装、调试、培训等服务。
6.2 履约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6.3 履约方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行业规范及甲方的要求提供 货物,甲方为乙方完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外,其余工作由乙方自行 完成。
6.4 售后服务保障:乙方完成供货达到交付标准后须根据各使用 科室要求对使用人员提供全方位培训,确保工作人员能熟悉操作;在 履约过程中须保证售后服务时效性,在接到甲方故障维修服务时,最 迟须在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维修服务,如不能在 24 小时内维修好 应提供备用机给甲方使用。
7、质保期:所投产品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壹年的免费质保期(国家或制造商另有高于本次要求的按其规定执行。)并保证终身维 护并提供技术支持。
8、验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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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履约验收主体:本项目由甲方负责组织验收。
8.2 履约验收时间:乙方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 求完成履约后向甲方提出项目验收申请(须在供货期内提出验收申 请),甲方在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申请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 目进行实质性验收。
8.3 履约验收方式:乙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供货后,由甲方 组织的验收小组对货物质量进行验收。
8.4 履约验收内容:验收小组成员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对每 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不通过的限期 整改(整改次数限 2 次),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合同不予以支付资金,并追究乙方的责任,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8.5 履约验收标准:验收小组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包括的每一项技 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乙方履约事项全部符合采购项目 需求及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视为验收合格。
8.6 履约验收程序:①乙方按照采购需求规定的技术要求和商务 要求完成履约后向甲方提出项目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乙方项目验收 申请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②验收小组根 据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 行验收,验收不通过的限期整改(整改次数限 2 次)。③所有参与验 收人员书面签字以示负责。
8.7 验收费用:验收产生费用由乙方支付(支付标准参考省公管 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费标准,具体以实际工作强度进行支付)。
9、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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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除“不可抗力”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 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按价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金按每迟交 一天,扣除合同总价的 0.3%计收,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 价的 20%。如果乙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完成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终止合同。
9.2 乙方完成供货后,甲方应根据合同要求及时组织验收,并按 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资金,如有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货款及利 息外另行支付违约赔偿金,赔偿金按每迟支付一周,支付合同总价的 0.01%的违约赔偿。
10、解决争议的方法:
10.1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 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避免不了发生 法律纠纷,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提起 仲裁或诉讼。
10.2 仲裁或诉讼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0.3 仲裁或诉讼费除信丰县人民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 担。
10.4 仲裁或诉讼机构为合同履行地(信丰县)经济仲裁或诉讼 机构。
10.5 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本 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1、其他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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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甲方不允许乙方分包任何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11.2 合同补充、修改:在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标文件等相关规定且不侵害任何一方或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如需 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合同(至 少一式四份),该修改或补充合同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并 同时报送各相关部门。
11.3 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纸质化)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纸质化)确认并发送到对 方明确的地址。
11.4 其他内容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乙方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12、合同生效:
合同在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江西省信丰县人民医院 乙方(公章):江西沁亿医疗 器械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毛亿亿 联系电话:0797-3379791 联系电话:18607917411
地址:信丰县嘉定镇安康路 1 号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 李渡镇益康大道 26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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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丰支行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进贤县 支行李渡分理处 帐号:200701482503 帐号:14019101040007671 日期:2024 年 02 月 07 日 日期:2024 年 02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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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黄疸治疗仪(品目三)
一、基本配置:发射主辐射光谱处于 400nm-500nm 范围内可见光。
二、技术参数:
1.光照有效面积:≥40*30cm。
2.有效表面内的胆红素总辐照度均匀性:≥0.4。
3.工作噪声:≤50DB(A)。
4.辐照灯箱具有平移功能,辐照角度 0-60°倾斜可调。
5.光源为 LED,使用期限≥50000 小时。
6.工作总计时显示范围:0-99999.9 小时。
7.蓝光输出强度调节范围:0-100%。
8.彩色液晶触摸屏≥4.3 英寸,分辨率:≥480*272。
9.配置 4 个制动脚轮。
10.有效表面内的胆红素总辐照度≥5.0 mW/cm²。
11.满足“胆红素总辐照度平均值:≥3.0mW/cm²。
12.满足“有效表面内的总辐照度:≥4.5 mW/cm²。
医用空氧混合仪(品目三)
一、设备配置:
主体、流量计、硅胶管、医用低压挠性软管、固定支架及湿化瓶。
二、技术参数:
1、氧浓度调节范园及精度:供双患者使用时,若两边流量均大于 4L/min 以上时为±6% O2(V/V)。
2、气动气控,无需电源供电。
3、输入气源压力:207kPa-517k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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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气源故障报警:供气气源压力差>138kPa;供气气源中断;供气气 源压力>560kPa。
5、内置气动声音报警装置,报警声为哨声。
6、报警声压级>57dB(A)。
7、零反向气流(从一个气源输入口到另一个气源输入口的反向气流)。
8、混合器氧浓度调节范围:21%-100%;精度:±3%02(V/V) 。 9、流量计调节范围:混合器流量计调节范围:0L/min-18L/min 0L/min-3.5L/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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