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万源市古东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96.27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7812022000041
预算金额210万元
招标公司万源市古东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老师0818-2380008
中标公司四川达卫院医疗器有限公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汕头南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雷尔卡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达卫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96.2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7812022000041
二、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达卫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四川省达州市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内源美冷链物流食品工业园标准厂房3栋2层1号1#-2 | 1,962,7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四川达卫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 | 满足国家标准 | 1(项) | 1,962,700.00 | 1,962,7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开忠、王飞(采购人代表)、周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合理成本加利润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271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柒仟壹佰元整),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7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万源市古东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万源市河街386号
联系方式:0818-86227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西路9号朝阳桥建委综合楼三楼(久昌.海棠对面)
联系方式:0818-2380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0818-2380008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01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2022102405).pdf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2022102405).pdf
评审资料-万源.rar
评审资料-万源.rar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评审情况表评审情况表
项目编号:N5117812022000041,项目编号:
2022-10-31
序序号号 |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 | 是否通过资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格性审查 | 是否通过符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合性审查 | 未通未通过原过原因因 | 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审时进行价格扣除 | 评审结果评审结果 |
1 | 四川达卫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达卫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962700(元)(壹佰玖拾陆万贰仟柒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986300(元)(壹佰玖拾捌万陆仟叁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名财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000400(元)(贰佰万零肆佰元整)。 |
2 | 四川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达卫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962700(元)(壹佰玖拾陆万贰仟柒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986300(元)(壹佰玖拾捌万陆仟叁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名财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000400(元)(贰佰万零肆佰元整)。 |
3 | 四川名财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达卫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962700(元)(壹佰玖拾陆万贰仟柒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986300(元)(壹佰玖拾捌万陆仟叁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名财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000400(元)(贰佰万零肆佰元整)。 |
4 | 四川柯亨洋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达卫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962700(元)(壹佰玖拾陆万贰仟柒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986300(元)(壹佰玖拾捌万陆仟叁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名财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000400(元)(贰佰万零肆佰元整)。 |
5 | 四川欣羽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达卫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962700(元)(壹佰玖拾陆万贰仟柒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986300(元)(壹佰玖拾捌万陆仟叁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名财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000400(元)(贰佰万零肆佰元整)。 |
6 | 四川雷尔卡商贸有限公司 | 是 | 否 | 放弃报价 | 否 | 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达卫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962700(元)(壹佰玖拾陆万贰仟柒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986300(元)(壹佰玖拾捌万陆仟叁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名财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000400(元)(贰佰万零肆佰元整)。 |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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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N5117812022000041]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询价通知书
中国·四川
万源市古东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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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
[2018]123号文)的通知,为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现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
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详细
要求及流程见“川财采[2018]123号文”)。
开展“政采贷”业务金融机构名单 | 开展“政采贷”业务金融机构名单 |
1.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 | 25.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 | 26.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 | 27.南部县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 | 28.犍为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 | 29.南充嘉陵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中国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 | 30.长宁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华夏银行成都分行 | 31.自贡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 32.筠连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四川天府银行 | 33.峨眉山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兴业银行成都分行 | 3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11.成都银行 | 35.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成都农村商业银行 | 36.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13.上海银行成都分行 | 3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14.渤海银行成都分行 | 38.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雅安农村商业银行 | 39.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6.雅安市商业银行 | 40.广元市贵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7.眉山农村商业银行 | 41.西昌金信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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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乐山市商业银行 | 4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19.乐山嘉州富村镇银行 | 43.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20.绵阳市商业银行 | 44.达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1.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45.内江兴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46.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2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47.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4.雅安雨城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48.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省分行包括各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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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询价邀请................................................................................................-1-
第二章询价须知................................................................................................-4-
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9-
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0-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2-
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30-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31-
第八章评审方法..............................................................................................-54-
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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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询价邀请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万源市古东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拟对医疗设
备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编号:N5117812022000041。
二、采购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采购内容:
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共一个包,采购内容为医疗设备。
凡购买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对询价内容响应的,必须制作响应文件,并响应询价通知书
的要求。
(具体详见竞争性询价通知书第五章)。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本项目所提出的特殊条件:
7.1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7.2.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
(1)须提供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及生产产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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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下医疗器械适用;
已实行“多证合一”营业执照且含有医疗器械经营范围者除外);
(3)须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七、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
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
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
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13: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
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十、询价地点: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西路9号朝阳桥建委综合
楼三楼(久昌.海棠对面)]。
十一、本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万源市古东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万源市河街386号
联系人: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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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818-8622742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西路9号朝阳桥建委综合楼三楼(久昌.海棠对面)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818-238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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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询价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人 | 万源市古东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3 | 项目名称 |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4 | 采购编号 | N5117812022000041 |
5 | 采购方式 | 询价 |
6 | 评分办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7 | 确定邀请询价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 本次采购采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的方式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
8 |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10万元(大写:贰佰壹拾万元整)。响应报价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
9 |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3.85万元(大写:贰佰零叁万捌仟伍佰元整)。响应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
10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
11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本项目不适用) | 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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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 ||
12 | 政府强制/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产品(实质性要求) | 12.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12.2投标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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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如涉及: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以符合性不通过处理(实质性要求)。 | ||
13 | 询价保证金 |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缴纳询价保证金。 |
14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缴纳履约保证金。 |
15 | 联合体(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16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 2022年10月28日13:30(北京时间) |
17 | 询价有效期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
18 | 响应文件份数(实质性要求) | 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U盘)1份。 |
19 | 采购项目具体事项/采购文件内容咨询 | 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0818-2380008 |
20 | 询价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 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0818-2380008 |
21 | 询价情况公告 |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22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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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询价通知书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询价通知书未依法体现优先、
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询价通知书未依法体现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6)询价通知书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询价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
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询价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资格审查。
2.2.1本项目需要询价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2.2.2询价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
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询价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询价资
格。
2.2.3询价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并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确定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
因。
2.3询价。
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束后,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
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
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4一次性报价。
2.4.1询价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
时间内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4.2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
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
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
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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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
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5复核。
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询价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
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询价小组复核结束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2.7现场复核
2.7.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询价小组拟出具询价报告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询
价通知书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询价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由询价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询价小组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
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询价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
不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
未被询价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询价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询价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询价小组已经出具询价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8出具询价报告。询价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2)评审日期和地点,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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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等;
(5)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2.9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序、
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
2.10供应商资格审查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为依据,审查范围不能超过法律法
规和询价通知书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询价小组资格审查过程中,其成员对供应商资格
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
2.11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
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
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或注明。
2.12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
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
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
为无效处理。
2.13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
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
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作
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询价小组会全体成员签字)作出,并
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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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4供应商现场报价,应当在评审室外填写报价单,必须按照报价表格式完整填写,并
签字或盖章,密封递交现场监督人员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询
价小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单。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
效。报价单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
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
字确认。
2.15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不得串通。发现供应商存在串通的,询价小组应将其响应文
件作无效处理。
2.1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3.评审纪律
3.1询价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3.2评审过程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询价过程和
结果。
3.3询价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4询价小组成员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
(1)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
的规定。
(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
(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
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4)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
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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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违反规定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
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履行法律
法规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6)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
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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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XXX
签订地点:XXX
签订时间:XXX年XXX月XXX日
采购人(甲方):XXX
供应商(乙方):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XXX采购项目(项目
编号:XXX)的《询价通知书》、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
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
项目的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
遵守如下条款:
货物品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随机配件 | 交货期 | 资金来源(万元) | 资金来源(万元) | 资金来源(万元) | 资金来源(万元) |
货物品名一、 | 规格型号合同货物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随机配件 | 交货期 | 预算内 | 预算外 | 自筹 | 其他 |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X元,即RMB¥XXX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
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
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
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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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XXX标准,以及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的质量要求和技术
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XX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
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
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
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
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X天内交货到甲
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
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
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XXX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XXX天试
用期;试用期间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XXX日内完成最
终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询价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
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
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
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
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
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
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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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XXX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验收
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
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
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XXX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
不能交付货物且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
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计算款额¥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后的XXX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XXX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
XXX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XXX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
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款项:¥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自筹资金由甲方直接
支付给乙方。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4.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XXX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
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XXX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XXX小时内响
应到场,XXX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XXX次维修仍不
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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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XXX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XXX/天
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XXX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
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
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
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
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
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XXX天内无
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
价的百分之XXX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
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
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
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
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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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并经代理机构审核编号后生效。甲方、乙方、政府采购管
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盖单位公章),乙方:(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资格性评审表
采购项目编号:N5117812022000041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符合性评审表
采购项目编号:N511781202200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