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2-06-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编号:ZXZJZC2022107GK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预算及最高限价:44.77万元,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即为预算价)。
4.采购项目内容: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技术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要求》。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投标人无下列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发放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义乌市范围内,承接任何与环保监控系统(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工况监控系统等)相关的运维、建设等相关项目的供应商及其关联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期限和地点
方式一:
2022年03月22日至03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到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义乌分公司(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406室)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二:
2022年03月22日至03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获取地址: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附件,标书费用汇款至: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义乌分公司 201000184691837 义乌农商银行江东支行 行号:402338717385(汇款请加备注:项目名称+工本费)。潜在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在线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55748513@qq.com,报名资料于当日16:30点后收到的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报名受理回执将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
招标文件每份收取资料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截止时间之后至开标前一日16:30前潜在投标人仍有权获取招标文件,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答疑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详细地址: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406室。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7.报名时所需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带原件核对):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适用于授权代表使用);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适用于法人代表使用);
(4)汇款凭证。
8.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截止时间及地点
方式一:
投标人如邮寄投标文件,邮寄投标文件送达时间(递交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分批次邮寄或修改的投标文件,送达时间(递交时间)以签收人最后一次签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如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后,再放入快递箱或快递袋多层包装后再邮寄,由签收人签收后保存。邮寄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开标程序开启。若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发生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不予接收,快递退回,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邮寄地址: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开标室,王女士收,联系电话:18395993539。如投标文件为邮寄形式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授权代表人在开评标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如遇询标等情况将电话通知授权代表人。因投标人授权代表人手机关机或联系不上等原因,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快递单及包裹外观仅标需标明“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不得显示投标人名称或标志。)
方式二:
投标人如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参与开标人员应当领取“浙江健康码”,红、黄码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须书面委托“浙江健康码”为绿码的人员参与现场开标。健康码获取方式:支付宝→城市服务→浙江健康码。参与开标人员应携带身份证等户籍证明原件,全程佩戴口罩,进入开标会议室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
投标人应与2022年04月11日下午14: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405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9.开标时间:2022年04月11日下午14:00时。
10.开标地点: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405开标室。
11.投标保证金:无
12.相关联系方式:
招标人:义乌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人: 王琦静
电话:0579-85388873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
联系人:金灿、王琳
电话:0579-83809111-8059
报名受理处联系人:王梦萍
联系电话:0579-83809111-8078
附件: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03.15.docx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03.15.docx
序号 | 内容规定 | |
1 | 项目综合 说明 | 项目名称: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内容: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技术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要求》。 |
2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3 | 投标人资格 要求 | 详见采购公告 |
4 | 服务期限 | 一年,具体服务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5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 详见采购公告 |
6 | 现场踏勘时间 | 投标前,投标人须自行到项目所在地予以踏勘,对项目实施现场及周边环境等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7 | 招标答疑与澄清 |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
8 | 投标有效期 | 自开标之日起90天(日历天) |
9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405开标室 |
10 | 投标文件份数 | 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
11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时间 | 1)投标人如采用邮寄形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截止时间2022年04月11日下午14:00前,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后,再放入快递箱或快递袋多层包装后再邮寄,由签收人签收后保存。邮寄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开标程序开启。若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发生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不予接收,快递退回,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人如采用现场递交形式递交投标文件的,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人(凭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22年04月11日下午14:00前,参与开标人员应当领取“浙江健康码”及“疫情防控行程码”,红、黄码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须书面委托“浙江健康码”及“疫情防控行程码”为绿码的人员参与现场开标。参与开标人员应携带身份证等户籍证明原件,全程佩戴口罩,进入开标会议室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 3)随同投标文件另须有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代表手机号、钉钉号、身份证号、电子邮箱等)。 |
12 | 投标保证金 | 无 |
13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无 |
14 | 履约保证金 | 无 |
15 | 履约保证金退还 | 无 |
16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2年04月11日下午14:00时 开标地点: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405开标室。 参加开标会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携带身份证的不得入场,且投标将被拒绝。 |
17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18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剩余50%在项目考核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费用凭合同、正式增值税发票等相关资料由采购人办理支付。 |
19 | 其他 | 1)本项目的预算价即为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均为无效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根据评审细则对评审的内容复印完整、清晰可辨,否则在评审时以最不利于投标人原则评审。 |
考核类目 | 子科目 | 分值 | 得分 | 说明 |
日常管理 | 人员工作纪律、监控中心卫生 | 5 | 遵守工作纪律和制度,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 |
其他交办工作 | 5 | 拒不执行或完成较差的,每次扣1分;泄露相关数据和信息的,每次扣1分,造成恶劣影响的扣5分。 | ||
监控巡检 | 监控平台巡检 | 10 | 按时完成监控平台巡检,每少一次扣0.5分; | |
视频监控巡检 | 10 | 按时完成视频监控巡检,每少一次扣0.5分; | ||
工作报表 | 10 | 各类报告每延迟1天,扣0.5分;报告质量存在较大问题的,扣1分。 | ||
各类信息反馈 | 5 | 反馈上级部门各类信息不及时的,每次扣0.5分。 | ||
现场核查 | 开展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端技术服务并编制表单 | 40 | 每年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点位现场巡查至少一次,未按照要求完成核查任务的,少一次扣2分。 | |
业务培训 | 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培训 | 5 | 开展一次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培训,未完成扣5分。 | |
考核指标 | 保障有效率考核指标 | 10 | 低于上级部门考核指标且日常工作中未及时督促的,每家次扣0.5分。 | |
加分项 | 发现办案线索 | —— | 发现排污单位或运维公司造假并提供有力证据,经生态环境部门核实环境违法行为的,每次加3分。 | |
合计 | 100 |
序号 | 评标项目 | 评分细则 | 分值 |
1 | 资质情况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具有一项证书得1分,最高得2分。(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 0-2 |
2 | 业绩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技术服务(运维监理服务)等类似项目,承接过上述项目每个得1分,最多得6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 0-6 |
3 | 技术服务工作能力 | 根据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何识别自动监控系统弄虚作假的能力、技术手段及相关经验进行综合打分,为生态环境部门提供弄虚作假线索且最终被立案查处的案例,每提供一件得1分,最多得6分,(案例需提供生态环境部门认可盖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 0-6 |
4 | 对本项目理解和关键点及建议分析 | 根据投标人对义乌市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含现场踏勘情况报告)程度进行综合打分。 | 0-5 |
根据投标人对污染源监控平台、国发4.2平台、视频监控平台的了解和理解程度进行综合打分。 | 0-5 | ||
根据投标人阐述针对本项目的综合分析、难点把握、关键点诊断及采取的对应措施的准确性、针对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 | 0-2 | ||
对监控系统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进行综合打分。 | 0-3 | ||
5 | 本项目运维技术服务方案 | 1、平台巡检工作方案(含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门禁视频监控平台、国发4.2平台等平台巡检方案)。 | 0-6 |
2、数据巡检反馈工作方案(含我区已联网验收的所有自动监控站点、在线数据超标预警闭环管理工作方案、省厅下发巡检单按时保质反馈工作计划;包括根据管理需要提供各类报表)进行综合打分。 | 0-5 | ||
3、根据投标人污染源自动监测现场端设备运行状况的技术服务方案(含工作计划及保障措施)进行综合打分。 | 0-6 | ||
4、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传输有效率、数据完整率、有效率,提供各类数据指标的保障方案进行综合打分。 | 0-4 | ||
5、技术服务工作体系及基本制度:考虑全面、有针对性,措施完善(须包括监控中心值班制度、外出现场技术服务管理制度、监控中心及现场技术服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档管理制度、技术服务人员绩效考核等)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 | 0-5 | ||
6、对在义乌市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维业务的公司运维服务能力评估,对污染源在线监控运维公司的监督评价方案。 | 0-5 | ||
7、对提供的相关工作报表:如《每日网络巡检表单》、《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工作周报》、《现场检查报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报告》、《核查技术服务报告》等进行评定。 | 0-5 | ||
6 | 技术服务人员技术水平 | 1、技术服务项目负责人需有中级以上职称证书、信息系统监理证及废水和废气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人员(自动监控)合格证书(需四证都有才能得分),从事污染源自动监控运维管理工作5年以上得3分,3年到5年得1分,3年以下不得分。需提供人员身份社保证明及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 0-3 |
2、现场技术服务人员需有废水和废气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人员(自动监测)合格证书的(需两证都有才能得分,只有其中一证的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1人得1.5分,最多得3分。 需提供人员身份社保证明及职称证书等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 0-3 | ||
3、监控中心技术服务人员需有废水和废气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人员(自动监测)合格证书的,1人得1.5分,最多得3分。 需提供人员身份社保证明及职称证书等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 0-3 | ||
4、技术服务项目负责人和技术服务人员具有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在用的主要仪器制造厂商颁发的技术合格培训证书,每证得0.5分,上述主要仪器制造厂商每家最多得1.5分,每人得分可累加,共3分。需提供人员身份社保证明及职称证书等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 0-3 | ||
7 | 配套设施情况 | 投标人检测仪器、设备、配套设施、配置专用车辆情况进行综合打分。 | 0-3 |
序号 | 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品牌 | 规格及技术参数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合 计 | 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合计 | 人民币: 元 (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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