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蕲春县公安局巡特警训练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湖北永兴代理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C2020BY019#
2、采购计划备案号:蕲采计2020【751】号
3、项目名称:蕲春县公安局巡特警训练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43.17(万元)
6、最高限价:43.17(万元)
7、采购需求:
跑步机、体能车、训练器、推举椅等,具体以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为准
8、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湖北永兴代理办公室
3、方式:
现场购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
4、售价:1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年10月23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蕲春县漕河镇蕲春大道368号(湖北永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蕲春分公司)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10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蕲春县漕河镇蕲春大道368号(湖北永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蕲春分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蕲春县公安局
地址: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漕河镇一路
联系方式:18907253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永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13636032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平
电话:13636032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