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专卖移动智能执法工具箱项目招标公告
专卖移动智能执法工具箱
工具箱体
移动办公终端设备
摄像头
录音笔
扫描枪
放大镜
金额
20.7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5/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syzm202416201
预算金额
20.72万元
招标公司
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
招标联系人
余磊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普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彭丽0719-8789589
标书截止时间
2024/05/1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5/27
公告正文
专卖移动智能执法工具箱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YZM20241620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十堰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专卖移动智能执法工具箱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 他资金20.72万元,招标人为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专卖移动智能执法工具箱14套,包括:工具箱体、移动办公终端设备、移 动彩色打印设备、摄像头等办案工具,录音笔、扫描枪、放大镜等辅助执法工具等,具体采 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专卖移动智能执法工具箱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专卖移动智能执法工具箱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06日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11日09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网络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7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湖北普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99号汉成天地2号写字 楼22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7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湖北普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99号汉成天地2 号写字楼22层)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湖北普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的委托,对专卖移动智能执法工具 箱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专卖移动智能执法工具箱项目 2.2 招标编号:SYZM202416201 2.3 招标范围:采购专卖移动智能执法工具箱14套,包括:工具箱体、移动办公终端设备、 移动彩色打印设备、摄像头等办案工具,录音笔、扫描枪、放大镜等辅助执法工具等,具体 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2.4计划金额:20.72万元 2.5 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完成交货、验收及安装等全部工作。 2.7 交货地点: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511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 不限于如下情形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有 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不配合采购单位日常工作的各类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三年, 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 名单); (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
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查 询方法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投标人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 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 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 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或被列入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 禁止参加投标。 3.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准确的,以在评标现场通过“天眼查”、“企 查查”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 3.6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无特定资格要求。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6日9时至2024年5月11日9时(北京时间,下 同),在湖北普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99号汉成天地2号写字楼22层) 持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获取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如需网络获取的,投标人应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提交的完整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 2462365785@qq.com, 并在邮件中注明申请人名称、所投包号(如有)、联系人及电话。招标 人、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投标人获 取招标文件的时效性以投标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银行账户信息: 户 名:湖北普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558680465502 开户行:中国银行十堰大学城支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7日15时00分,地 点为湖北普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99号汉成天地2号写字楼22层)。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 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27日15时00分。 6.2开标地点:湖北普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99号汉成天地2 号写字楼22层)。 6.3 其他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511号 联系人:余磊 电 话:07198765123 邮 箱:1274402554@qq.com 监督管理部门: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规范办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重庆路511号 联系人:王英 联系电话:0719-868610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普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99号 联系人:彭丽 电 话:0719-8789589 邮 箱:2462365785@qq.com 9.其他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地址、电话、邮箱均应真实有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按投 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信息发出任何与招标相关的资料,投标人均应正常接收。未及 时收到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规范办。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511号 联系人:余磊 电 话:0719-8765123 电子邮件:127440255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普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99号 联系人: 彭丽 电 话: 0719-8789589 电子邮件: 246236578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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