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贵州、龙岩金叶(厦烟、金闽)原料运输等询价函
金额
1427.00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3/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联审询20240315-3
预算金额1427.00元
招标公司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0592-6215259
中标公司湖南省原料成品运输龙烟公司1427.00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贵州、龙岩金叶(厦烟、金闽)原料运输等询价函(招标编号:联审询20240315)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本贵州、龙岩金叶(厦烟、金闽)原料运输等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 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贵州、龙岩金叶(厦烟、金闽)原料运输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贵州、龙岩金叶(厦烟、金闽)原料运输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15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3月21日 17时29分 获取方式:附件下载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1日 17时30分
递交方式:fjlsxm@126.com扫描并发送邮件至我司联系人电子邮箱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
资格预审地点:
评审办法:-
七、其他
询价函
各报价供应商:
受采购人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司进行贵州、龙岩金叶(厦烟、金闽)原料运输等询价(询价编号:联审询20240315)的询价工作,请各报价供应 商按照附件一至附件三所列内容,对本项目采购服务进行报价(本询价函并非 采购邀约,报价仅供参考),并将报价文件(附件一至附件三;供应商可选择对 一个或多个合同包进行报价,但供应商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内容进行 报价,不得仅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其报价函将不予认 可)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后,于2024年03月21日下班前扫描并发送邮件至我司联 系人电子邮箱。感谢贵方的参与!
顺祝商祺!
附件一~附件三:报价函
附件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询价单位: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92-6215259
电子邮箱:fjlsxm@126.com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902单元 日期: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办。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莲岳路118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902单元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592-6215259
电子邮件: fjlsxm@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一(合同包1):
报价函
项目名称:贵州、龙岩金叶(厦烟、金闽)原料运输询价编号:联审询20240315-1
说明 | 1、报价采用综合单价形式进行报价。报价为不含税价,包含运输途中产生的(包括但 不限于过路、过桥、加油、维修等费用)、车辆以及货物保险、违反交通法规事项中的罚 款等一切费用。 2、承运车辆一般为牵引半挂车(牵引半挂车应包含重型半挂牵引车及半挂车;其中集 装箱半挂车不计在内),不得延揽社会闲散车辆进行运输。 3、运输类别:①跨省运输指货物运输起点、终点为不同省份的情形;②省内运输指货 物运输起点、终点属于同一省份但属于不同地级市的情形;③市内运输指货物运输起 点、终点属于同一地级市的情形。 4、报价有效期自报价之日起不得小于180个日历日。 5、本询价函非采购邀约。 | ||||||||
序号 | 运输项目 | 运输类别 | 起点 | 到货点 | 计费里程(公里) | 预计年 承运数 量(吨) | 综合单价(不含税,元 /吨·公里) | 货物状 态 | |
1 | 贵州省原 料成品运 输 | 跨省运 输 | 铜仁复烤厂 | 金闽公司 | 1330 | 6000 | 原料成 品 | ||
铜仁复烤厂 | 厦烟公司 | 1225 | |||||||
铜仁复烤厂 | 龙烟公司 | 1088 | |||||||
2 | 贵州省贵 阳、遵义、黔南原烟 运输 | 省内运 输 | 贵州贵阳 | 铜仁复烤 厂 | 353 | 4700 | 原烟 | ||
贵州遵义 | 铜仁复烤 厂 | 290 | |||||||
贵州黔南 | 铜仁复烤 厂 | 326 | |||||||
3 | 龙岩金叶 原料成品 运输 | 省内运 输 | 龙岩金叶复烤 厂 | 厦烟公司 | 159 | 12500 | 原料成 品 | ||
龙岩金叶复烤 厂 | 金闽公司 | 435 | |||||||
4 | 贵州省铜 仁原烟运 输 | 市内运 输 | 贵州铜仁德江 | 铜仁复烤 厂 | 199 | 2900 | 原烟 | ||
报价有效期 | 报价有效期至2024年9月20日 | ||||||||
发票税率及 种类 | 税率: %;种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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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供应商 信息 |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地址:联系人: 电话:电子邮箱: 报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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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合同包2):
报价函
项目名称:福建、龙岩金叶(龙烟)原料及国产丝束运输 询价编号:联审询20240315-2
说明 | 1、报价采用综合单价形式进行报价。报价为不含税价,包含运输途中产生的(包括但不 限于过路、过桥、加油、维修等费用)、车辆以及货物保险、违反交通法规事项中的罚款 等一切费用。 2、承运车辆一般为牵引半挂车(牵引半挂车应包含重型半挂牵引车及半挂车;其中集装 箱半挂车不计在内),不得延揽社会闲散车辆进行运输。 3、运输类别:①跨省运输指货物运输起点、终点为不同省份的情形;②省内运输指货 物运输起点、终点属于同一省份但属于不同地级市的情形;③市内运输指货物运输起 点、终点属于同一地级市的情形;④市内原烟运输:指运输货物为原烟且货物运输起点、终点属于同一地级市的情形;⑤市内原料成品运输:指运输货物为原料成品且货物运 输起点、终点属于同一地级市的情形。 4、报价有效期自报价之日起不得小于180个日历日。 5、本询价函非采购邀约。 | |||||||
序号 | 运输项目 | 运输类别 | 起点 | 到货点 | 计费里程(公里) | 预计年 承运数 量(吨) | 综合单价(不含税,元 /吨·公里) | 货物 状态 |
1 | 国产烟用 材料运输 | 跨省运 输 | 广东珠海 | 龙烟公司 | 648 | 10000 | 烟用 材料 | |
广东珠海 | 厦烟公司 | 691 | ||||||
安徽合肥 | 龙烟公司 | 936 | ||||||
安徽合肥 | 厦烟公司 | 1056 | ||||||
江苏南通 | 龙烟公司 | 1105 | ||||||
江苏南通 | 厦烟公司 | 1103 | ||||||
陕西西安 | 龙烟公司 | 1630 | ||||||
陕西西安 | 厦烟公司 | 1722 | ||||||
2 | 福建省南 平市原烟 运输 | 省内运 输 | 南平顺昌 | 龙岩金叶复烤 厂 | 341 | 3700 | 原烟 | |
南平延平 | 龙岩金叶复烤 厂 | 326 | ||||||
南平邵武 | 龙岩金叶复烤 厂 | 410 | ||||||
南平政和 | 龙岩金叶复烤 厂 | 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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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蒲城 | 龙岩金叶复烤 厂 | 523 | |||||||
3 | 福建省三 明市原烟 运输 | 三明尤溪 | 龙岩金叶复烤 厂 | 304 | 5100 | 原烟 | |||
三明大田 | 龙岩金叶复烤 厂 | 194 | |||||||
三明市 | 龙岩金叶复烤 厂 | 247 | |||||||
三明清流 | 龙岩金叶复烤 厂 | 196 | |||||||
4 | 福建省龙 岩市原烟 运输 | 市内原 烟运输 | 龙岩漳平 | 龙岩金叶复烤 厂 | 88 | 2500 | 原烟 | ||
龙岩连城 | 龙岩金叶复烤 厂 | 121 | |||||||
龙岩武平 | 龙岩金叶复烤 厂 | 150 | |||||||
龙岩长汀 | 龙岩金叶复烤 厂 | 146 | |||||||
龙岩上杭 | 龙岩金叶复烤 厂 | 86 | |||||||
5 | 龙岩金叶 原料成品 运输 | 市内原 料成品 运输 | 龙岩金叶 复烤厂 | 东肖仓库 | 22 | 10000 | 原料 成品 | ||
龙岩金叶 复烤厂 | 红坊仓库 | 10 | |||||||
报价有效期 | 报价有效期至2024年9月20日 | ||||||||
发票税率及 种类 | 税率: %;种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 ||||||||
报价供应商 信息 |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地址:联系人: 电话:电子邮箱: 报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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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合同包3):
报价函
项目名称:湖南、湖北、江西及工业调剂原料运输询价编号:联审询20240315-3
说明 | 1、报价采用综合单价形式进行报价。报价为不含税价,包含运输途中产生的(包括但 不限于过路、过桥、加油、维修等费用)、车辆以及货物保险、违反交通法规事项中的 罚款等一切费用。 2、承运车辆一般为牵引半挂车(牵引半挂车应包含重型半挂牵引车及半挂车;其中 集装箱半挂车不计在内),不得延揽社会闲散车辆进行运输。 3、运输类别:①跨省运输指货物运输起点、终点为不同省份的情形;②省内运输指 货物运输起点、终点属于同一省份但属于不同地级市的情形。 4、报价有效期自报价之日起不得小于180个日历日。 5、本询价函非采购邀约。 | ||||||||
序号 | 运输项目 | 运输类别 | 起点 | 到货点 | 计费里 程(公里) | 预计年 承运数 量(吨) | 综合单 价(不含 税,元/吨·公里) | 货物状 态 | |
1 | 湖南省郴州 市原烟运输 | 跨省运 输 | 湖南郴州 | 龙岩金叶复烤 厂 | 561 | 400 | 原烟 | ||
2 | 湖南省永州 市原烟运输 | 跨省运 输 | 湖南永州 | 龙岩金叶复烤 厂 | 769 | 350 | 原烟 | ||
3 | 湖南省原料 成品运输 | 跨省运 输 | 湖南永州 复烤厂 | 龙烟公司 | 765 | 2000 | 原料成 品 | ||
湖南永州 复烤厂 | 厦烟公司 | 902 | |||||||
湖南永州 复烤厂 | 金闽公司 | 1049 | |||||||
4 | 湖北省恩施 州原烟及原 料成品运输 | 跨省运 输 | 湖北恩施 | 厦烟公司 | 1427 | 1750 | 原烟及 原料成 品 | ||
湖北恩施 | 龙岩金叶复烤 厂 | 1302 | |||||||
5 | 江西省赣州 市原烟运输 | 跨省运 输 | 江西赣州 | 龙岩金叶复烤 厂 | 325 | 1250 | 原烟 | ||
6 | 湖南省郴州 市原烟运输 | 省内运 输 | 湖南郴州 | 湖南永州复烤 厂 | 235 | 1100 | 原烟 | ||
报价有效期 | 报价有效期至2024年9月20日 | ||||||||
发票税率及 种类 | 税率: %;种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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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供应商 信息 |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地址:联系人: 电话:电子邮箱: 报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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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合同单价及计费里程调整
1.1
油价变动引起的合同单价调整:合同单价根据油价变动情况进行价格调整,服务期限内 第二个自然年度起(含),每年7月1日按以下方式调整一次:当服务期限内第二个自然年 度起(含),每年7月1日中午12:00厦门市中石化柴油零售挂牌价较上年同期油价浮动≥10 %时,即调整合同单价,调整规则如下:当油价上浮≥10%时,调整后的合同单价=上一年合 同单价×(1+油价浮动比率×30%);当油价下浮≥10%时,调整后的合同单价=上一年合同单 价×(1-油价浮动比率×30%)。
1.2
如因运输业务需要,在计费里程外新增运输线路,则其计费里程=运输公路里程+附加掉 头里程。其中,运输公路里程统一按照百度地图(https://map.baidu.com/)货车版最短 推荐路线里程执行,查询结果应经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确认后方可使用;附加调头里程 按以下标准执行:
运输公路里程标准 | 附加调头里程 |
运输公路里程≥500公里 | 20公里 |
200公里≤运输公路里程<500公里 | 10公里 |
运输公路里程<200公里 | 0公里 |
2.结算方式
2.1 供应商承运原烟,运费按以下第(2)种方式计算公式:(1)运费=∑采购人验收入库数量(净重)×合同单价。
(2)运费=∑采购人验收入库数量(净重)×合同单价×计费里程。
2.2
供应商承运原料成品和烟用材料,则计算公式:运费=∑采购人验收入库数量(净重)×每 车次运输单价×计费里程。运费结算采取一车一价的方式,以实际承运车辆的车龄(以机 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时间为准,如是半挂平板牵引车,则以牵引车注册登记时间为准)精确到月份计算,具体为:每车次运输单价=合同单价×b×c(具体详见下表),每车次运输 单价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
车龄系数b | 车辆注册日期(精确到月份)与每车调运单制单日期(精确到月份)的 时间差≤5年,b=1。超过5年,每增加1个月,b值减少0.003。 如牵引车注册日期2019年3月,调运单制单日期2024年3月,时间差 整好5年,b=1;若牵引车注册日期2019年3月,调运单制单日期为202 4年5月,b=0.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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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权属系数C | 自有车辆,c= 1 ; 挂靠车辆,c= 0.9 。 |
2.3采购人验收入库数量(净重)
2.3.1采购人验收入库数量(净重)指供应商将货物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经收货人 在验收入库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并由收货人在采购人信息系统填报的入库数量和到货 数量。除采购人特殊需求外(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若供应商单次承运重量(净重)不足 24吨的,采购人单次验收入库数量(净重)按24吨计。
2.3.2运输途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过路、过桥、加油、维修等费用)、车
辆以及货物保险、违反交通法规事项中的罚款等全部由供应商自理。
3.提货及到货验收要求
3.1供应商提货时,必须现场确认货物品种、数量的准确性及外包装的完整性。装车 完成,即视为货物品种、数量的准确及外包装的完好。供应商须负责货物起运后到目的地 验货合格入库前的货物安全,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风险和损失。
3.2
供应商完成提货后,应按照准运证上要求的期限内到货。无须携带准运证运输的,供应商 应在完成提货后1个工作日内到货。
3.3
货到目的地后,由收货人对货物品种、数量及包装情况进行验收,所到货物必须与调运单 相符,包装无破损,供应商运货人员应向收货人索取收货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的验收入库单,作为收货依据和合同履行验收依据。如发现货物和外包装有缺失、有受损等情况时,供 应商应妥善处理,必要时通知采购人协调处理。
4.运输制度的约定
4.1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烟草专卖法》及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4.2供应商运输途中不准倒卖、调包及进行其他非法活动。
4.3
进入采购人和属地烟草企业的供应商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采购人和属地烟草企业的安 全管理、现场管理等规定。
4.4
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和属地烟草企业的安全、环境、质量方面的体系文件,并按照采购人 要求不定期反馈安全、环境、质量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
5.运输过程的约定
5.1 信息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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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供应商应于合同签订后30日内,将企业基础资质、运输车辆、驾驶员等信息在 智能物流综合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并提交采购人审核。若上述信息在合同服务期限内发生 变更,供应商应当在信息变更发生之日起30日内在智能物流综合管理系统对信息进行维 护,并再次提交采购人审核。
5.2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业务工作,在实际运输开展前须配备专人对接,指定提货点协调人(名字、身份证、联系电话),负责提发货的车辆调度及提发货的协调 事宜,并将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传递给采购人。
5.3
供应商运输原料成品时,由采购人编制原料成品调运需求表并通过智能物流综合管理系 统上传递至供应商。供应商接到原料成品调运需求表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在智能物流综 合管理系统上完成原料成品调运计划表的制订。原料成品调运计划表为初步计划,主要 为方便合同双方做好履行合同的准备工作,合同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调运计划进行调 整。若采购人存在硬性调运时间要求,采购人可另行书面通知供应商,供应商须按照采 购人通知执行。
5.4供应商必须根据属地烟草专卖局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协助采购人领取 准运证、调运单等证件。
5.5供应商按照合同、运输线路及运输数量合理安排承运。装货时,供应商必须指定 提货点协调人现场与仓库人员当面点清原材料的件数(重量)、品种及货物完好性,确保 与调运单、准运证(如有)一致及货物完好无损。装麻包烟叶时,尽量减少不同等级混装;确需混装,必须有明显分割标记。
5.6在上路行驶前,供应商应做好车辆、货物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指定专人认真检查,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后,方可起运。
5.7供应商运输原料成品和烟用材料时,供应商应于启运当天,在智能物流综合管 理系统上准确制定调运单(车牌号、等级、数量、发货时间、预计到货时间等信息)。
5.8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既定运输线路行驶,不得随意变更路线或绕行,不得长时间 无故逗留。
5.9供应商必须按照烟草专卖相关规定随车带齐运输证件(如准运证、合同和调运单 等),并充分评估准运证时效。当预计到货时间超过准运证有效期2日时,应及时向采购 人报告,以便采购人视实际情况做好相应工作。
5.10供应商到目的地后,应及时将货物、运输证件移交收货人,并与收货人共同核 对货物及外包装的完好性,移交情况以交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
5.11供应商在运输入库过程中遇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采购人,采购人视实际情 况进行协调处理。
5.12采购人有权对原材料运输全年进行货物足额投保。
5.13供应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交通事故均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负责承运 车辆、承运驾驶员及第三者保险及其出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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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运输过程中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时,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报保险公司;供应 商应全力配合相关保险取证活动,保险公司无法理赔或理赔不足部分由供应商负责赔偿。保险公司赔付后,采购人将向保险公司转让向供应商的追偿权,由保险公司向供应商 追偿。
5.15合同包1、合同包3根据采购人生产加工需要,供应商在实际运输开展期间必须 保证每日运输能力满足甲方业务需求;合同包2根据采购人生产加工需要,供应商在实际 运输开展期间必须保证每日运输能力满足采购人需求(三明和南平合计日均发货250吨,需25车左右;高峰期每日发货350吨,需30车左右)。
6.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约定
6.1供应商承运采购人货物运输的驾驶员须具备与运输车辆匹配的驾驶证。若供应 商驾驶员实际素质能力无法满足项目业务需要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驾驶员,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在2个工作日内更换。
6.2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上报其承运原料成品和烟用材料的驾驶员信息,提供驾驶证和从业 资格证等材料并通过采购人审核。供应商不得利用未经采购人审核通过的驾驶员运输采 购人货物。
6.3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使用社会闲散车辆运输采购人货物。
6.4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上报其承运原料成品和烟用材料的车辆信息,提供行驶证、车辆照片等材料并通过采购人审核,并不得利用未经采购人审核通过的车辆运输采购 人原料成品和烟用材料。
6.5
采购人有权调阅供应商运载采购人货物时运输车辆的运行轨迹,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 求提供过路费缴纳凭证、加油票据等运输路途相关票据作为证明材料。若运输车辆出现 专卖管理、交通事故等异常情况,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该车辆该时段的运行轨迹。
6.6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在途跟踪系统建设要求,积极配合、购置GPS/北斗等在途跟踪设备,并完成与采购人系统、设备的对接工作。
6.7供应商不应使用被采购人列入驾驶员“黑名单”的驾驶员承运采购人货物。
6.8
供应商的运输车辆必须状况良好,无异味、无污染、无破损,车辆安装挡泥板。除厢式货 车外,须在平板上铺设塑料布和保护层,货物上至少盖三层以上篷布。
6.9供应商在运输前应对可能造成运输物资污染或串味(如农药和化肥等化学物品,香精香料,煤炭或水泥等)的车辆进行彻底清洗。
6.10供应商必须做好集装箱密封性检查,避免因集装箱破损而引发渗水。
6.11供应商不能将货物混装,具体禁止混装行为如下:6.11.1 不得将原烟与原料成品混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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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2 不得将原料成品与烟用材料混装。
6.11.3 不得将原烟与烟用材料混装。
6.11.4 不得将原料与其他货物混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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