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二期工程(第一批次)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项目代码:2020-440113-70-03-022005)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越秀城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对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二期工程(第一批次)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二期工程(第一批次)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监督机构
1、招标单位:广州越秀城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联系电话:020-66373798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31楼
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谢工联系电话:020-83541705,83546177,13719205234
电子邮件:gmetb2@126.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25楼
3、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28866213
三、建设地点: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位于番禺区南村镇广州国际创新城南岸起步区,规划范围东至南村大道,南至兴业大道,西至市新路,北至南大干线。
四、项目概况: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总规划用地面积1105922平方米,计划分两期建设,其中二期工程用地面积为590000平方米,地上508000平方米,地下8200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的建筑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暂定为54.60亿元,其中第一批次总投资暂定39.37亿元。
以上建设规模及投资规模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根据发包人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和工程管理要求,负责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二期工程(第一批次)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二期项目所有设计工作(含信息化设计)、二期设计概算整体报审工作、二期第一批次施工工作:主要包括:F1校区服务中心、F3公共教学楼、E3图书馆档案馆、E5文化活动中心、D6体育馆、A4二期学生宿舍、A5后勤综合楼、A1公交站、A6垃圾站、E1E7门卫、G5-教师宿舍(教师住宅)、F6小学幼儿园、地下室、市政配套设施以及道路广场、绿化、综合管廊、公用工程等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协议书):
2.1工程前期阶段【二期整体工程(含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合同范围划分见附件三)】
本项目二期工程(含第一批次与第二批次)整体范围内全过程全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方案设计、深化方案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报批、单体报建图设计和报建通编制、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送审、配合评审工作)、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送审、配合评审工作)及规划验收电子报批文件、设计变更(含造价分析)及现场技术指导、BIM技术运用、设计总体管理等。范围主要包括:
(1)负责规划校区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含高低压配电)、智能信息化(含有线电视、电信光纤等)、钢结构、通风、空调、消防、人防、基坑支护、户内和公共部分精装修、外立面装饰(含幕墙、门窗、擦窗机等)、防雷、电梯、卫生、环保、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市政(含道路、桥梁、河涌)、园林景观、总图、外水、外电、燃气、标识及泛光照明等专业设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负责协助办理项目的修规报建、建筑方案报建、初步设计审查备案、各专业报建、施工图报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水临电、临时排水、永久排水、外水外电等等涉及项目的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和验收工作;
(3)负责配合专项研究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抗震、绿建、节能、环评(包括专项环评)、地灾、交评、道路开口等。
(4)负责专项设计工作:包括不限于实验室工艺设计、医院专业设计、智能车道专业设计、路演系统专业设计、图书馆设计、舞台设计、VR系统设计、报告厅声学设计、厨房工艺设计、区域供冷链系统设计、特殊空调系统设计、体育场地设计、地下管廊设计、体育工艺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信息化设计等 。
(5)如承包人不具备项目中各专业部分的相应资质,承包人应报发包人审批确认后依法专业分包给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并签订分包合同。
(6)负责项目涉及的临时围墙、临时道路、临水临电、施工便道、样板引路、吊装设备基础、发包人的驻地办公场所设计(临时板房、景观绿化等)、一二期交接拆改恢复工程等所有临时设施的设计工作。
(7)BIM技术运用:
①、E3图书馆BIM设计(全专业全过程正向设计、含造价配合、其余标准不低于广东省标准要求);
②、宿舍和教师宿舍(教师住宅)BIM设计(全专业全过程设计、装配式设计、含造价配合、其余标准不低于广东省标准要求);
③、其余楼栋BIM设计(全专业全过程设计、含造价配合、其余标准不低于广东省标准要求);
④、室外工程:土方平衡、市政道路、管廊及室外管线等BIM设计,应用CIM系列软件及平台配合市政及总图设计;
⑤、包含5D-BIM、CIM、可视化VR系统等。
本工程要求充分运用BIM技术,要求在项目前期编制全过程BIM实施规划,组织编制设计阶段BIM任务书、划分工作界面和技术管理要求;利用BIM模块进行参数化设计、虚拟仿真漫游、日照能耗分析、交通线规划、面积统计、结构分析、风向分析、环境分析、疏散模拟、造价分析等;并利用BIM模型进行设计协调及优化,完成设计方案复核、碰撞检测、三维管线综合、竖向净空优化等BIM应用,并提交相应的成果报告;组织、参与BIM专题会、协调会;对BIM数据进行管理和维护,充分考虑BIM成果的复用性和沿用性,有效衔接施工管理工作。满足建设主管部门CIM平台要求等。造价配合包括造价配合(精细化建模、输出工程量);正向设计包括基于BIM出图、装配式配合、分析、可视化。
(8)幕墙、门窗、栏杆、高低压配电、停车场标识设施、电梯、钢结构、智能化系统等专项设计等需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及概预算编制要求,并完成相关厂家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工作;
(9)编制设计工作计划,分区域、工序出具施工设计图纸,满足和确保施工现场施工需要。
(10)装配式建筑运用。本项目教师公寓和学生宿舍共计约22.4万平方米,须按国家A级标准装配式建筑开展相关设计工作。
(11)完成本设计范围内工程概算造价文件的编制和设计变更预算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还包括各阶段方案比选、技术造型比选等的投资分析,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供项目的成本指标数据。根据发包人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资料、技术需求书等要求进行限额设计。
(12)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及其费用。
(13)除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包括设计变更)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14)负责开展一二期项目接驳的设计,包括一二期市政道路、给排水、强弱电、园林等接驳处理。
2.2工程实施阶段【除特殊说明外,按照二期第一批次考虑】
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施工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本工程临水临电(含红线外接驳)、临时排水、永久排水、外水外电(含红线外接驳)、燃气(含红线外接驳)等工程的施工工作及报建验收等相关工作。
(2)负责项目校区用地范围内的现有建筑物的拆除及清理外运(含现场垃圾清理外运)、管线迁移、树木迁移、电缆迁移工作,负责项目已建成使用部分与在建部分隔离围蔽的施工。负责一二期工作的隔离拆除、重新搭建,并根据工期推进需求调整位置的费用。
(3)负责立项及规划校区用地范围内的施工工作(不含二期信息化系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含高低压配电)、智能化(含有线电视、电信光纤等)、通风、空调、消防、人防、基坑支护、户内和公共部分精装修、外立面装饰(含幕墙、门窗、擦窗机等)、防雷、电梯、卫生、环保、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市政(桥梁、河涌不在本次施工范围)、园林景观、海绵城市、临水临电、外水、外电、燃气、标识及泛光照明等工程。
(4)负责工程施工部分的施工图预算、设计变更预算、竣工结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并负责送审、配合评审工作;
(5)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报监、报建、报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临水临电、消防检测、水电气等专业报建报装、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环保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卫生验收、永久排水许可证、防雷验收、分户验收、节能验收、质量验收、规划验收、永久用电用水验收、永久路口开设验收、燃气验收、制作安装主体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并支付办理上述工作中应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承包人积极利用自身技术力量,负责组织实施开工前施工场地的地形复测工作,相关费用请投标人在下浮率中综合考虑,结算时将不予另行记取。
(6)完成按有关规定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检验监测工作,及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工作,现场需要配合工作的人材机投入,相关费用请投标人在下浮率中综合考虑,结算时将不予另行记取。
(7)负责施工期间至移交前的场地管理、保安、保洁、防噪音、防扬尘及绿化养护等管理工作;负责设置卫生垃圾池和建筑垃圾外运工作;负责设置施工污水收集过滤系统,保证污水排放不得影响周边环境;配合发包人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对场地进行清扫和布置。受一期已经交付校区原因,场地施工时间以及选用机具应按照限定要求执行,不作为索赔工期或者费用的依据。
(8)项目校区用地范围内的场地围蔽施工及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移交前的保修维护工作,相关费用请投标人在下浮率中综合考虑,结算时将不予另行记取。
(9)负责项目周围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的监测和保护,发生破坏和安全隐患需施工单位进行修复。
(10)组织本工程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包括结算资料整理汇总;在本工程范围内工程资料正式移交给发包人、项目业主单位及相关建设主管部门之前所产生的费用请投标人在下浮率中综合考虑,结算时将不予另行记取。
(11)BIM技术运用。负责施工全过程的三维动态管理。
(12)装配式建筑应用。本批次教师公寓和学生宿舍共计约16.4万平方米(其中A4 学生宿舍5.7万平方;教师公寓10.7万平方)为国家A级标准装配式建筑。现场须设置现场工艺样板,装配式建筑要求样板引路先行。
(13)发包人要求工程采用数字化平台管理系统(数字化平台、第三方评估(实测实量)、工程巡检、现场实测实量数据及工序报验等资料上传手机APP),相应的费用请投标人在下浮率中综合考虑,结算时将不予另行记取。
(14)竣工图纸及竣工资料编制,承包人协助配合发包人组织各项专业工程的验收及备案手续,包括规划验收、环境卫生验收、防雷装置竣工验收、人防验收、消防验收、供水通水验收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工程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广州市档案馆要求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移交办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专业验收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相应的费用请投标人在下浮率中综合考虑,结算时将不予另行记取。
(15) 如承包人不具备项目中各专业部分的相应资质(主体结构除外),承包人应报发包人审批确认后相关专业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并签订分包合同。
(16)负责开展一二期项目接驳的施工,包括一二期市政道路、给排水、强弱电、园林等接驳施工。
2.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查罚款及惩罚性检测,相应的费用请投标人在下浮率中综合考虑,结算时将不予另行记取。
2.4本工程相关检测项目在办理相关委托手续时,须按当地政府和质监站等相关部门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发包人名义委托相关检测项目等)执行。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检测未能通过,承包人须负责重新检测的相关事项至合格通过,同时须承担相关费用。各类检测、验收、出证等相关的费用请投标人在下浮率中综合考虑,结算时将不予另行记取。
2.5根据发包人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资料、技术需求书等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
2.6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主办方,对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等进行全面协调管理工作。
3、招标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90000平方米,其中第一批次建筑面积约424350平方米。
4、最高投标限价:349,391.548157万元[其中:设计费16,610.643353万元;工程费328,262.7121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4,518.192695万元(其中修建性详细规划全费用 221.1844 万元,修建性详细规划综合单价最高限价:20000元/公顷)]。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0年4月28日至2020年5月19日11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0年5月19日10时30分,截止时间:2020年5月19日11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1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3、开标时间:2020年5月19日11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1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
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信息,由主办方盖章)方能进行投标登记(本表单独提交,不需要密封)。(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填写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投标人应保证上述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项目中被锁定。)
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填写的拟报名的人员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或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的。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失去投标机会的,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担保5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4、招标文件费:每份500元,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缴纳。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4.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4.2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说明: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
②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设计负责人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设计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5.2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施工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自2015年 1月 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4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注:单独招标的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总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资审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9.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1家)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9.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9.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施工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主办单位为准。
9.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诚信档案)
11、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本工程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有权审核部门审批的概算金额。
十三、投标方案经济补偿:本项目不设置投标方案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越秀城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020-66618188
地址:广州市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31楼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六、其他: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报名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3、有关企业诚信档案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相关办事指引。
4、前期服务单位: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勘察单位)、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考古单位)。
5、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6、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拟报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七、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十八、《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招 标 人:广州越秀城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0)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施工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企业公章)
附件二: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二期工程(第一批次)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作为本项目总负责单位,除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外,还对本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进度、设计质量、设计目标等以及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协调等负全面统筹协调责任;并委派一名项目总指挥长,组建项目协调团队,在整个一期工程建设过程中对施工工作等承担总协调任务,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主要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履约担保,联合体内各成员单位按对应承担的工作分配,各自向本项目招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累加的履约担保总额为中标总价的10%。具体按合同要求。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三: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二期工程
合同范围划分说明表
表中数据暂按可行性研究报告(20200412)开列,以上建设规模及投资规模以经政府认可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为准:
序号 | 轴线分区 | 工程和费用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设计范围 | 施工范围 | 设计概算报审范围 |
一 |
| 工程费用 | m2 | 590000 |
|
| |
1 | A1地块 | 公交站 | m2 | 650 | √ | √ | √ |
2 | A4地块 | 二期学生宿舍 | m2 | 65400 | √ | √ | √ |
地下室 | m2 | 7100 | √ | √ | √ | ||
3 | A5地块 | 后勤综合楼 | m2 | 7500 | √ | √ | √ |
4 | A6地块 | 垃圾站 | m2 | 600 | √ | √ | √ |
5 | D6地块 | 体育馆 | m2 | 23800 | √ | √ | √ |
地下室 | m2 | 2000 | √ | √ | √ | ||
6 | E3地块 | 图书馆档案馆 | m2 | 39000 | √ | √ | √ |
地下室 | m2 | 13200 | √ | √ | √ | ||
7 | E5地块 | 文化活动中心 | m2 | 27000 | √ | √ | √ |
地下室 | m2 | 9000 | √ | √ | √ | ||
8 | F1地块 | 校区服务中心 | m2 | 16900 | √ | √ | √ |
地下室 | m2 | 9000 | √ | √ | √ | ||
9 | F3地块 | 公共教学楼 | m2 | 38000 | √ | √ | √ |
10 | F6地块 | 小学幼儿园 | m2 | 15000 | √ | √ | √ |
11 | G4、G5地块 | 教师宿舍(教师住宅) | m2 | 130000 | √ | √ | √ |
地下室 | m2 | 20000 | √ | √ | √ | ||
12 | E1、E7门卫 | 南门门卫室 | m2 | 100 | √ | √ | √ |
北门门卫室 | m2 | 100 | √ | √ | √ | ||
13 | A5地块 | 校医院 | m2 | 3800 | √ | × | √ |
14 | F5地块 | 学生宿舍 | m2 | 70000 | √ | × | √ |
饭堂 | m2 | 7000 | √ | × | √ | ||
地下室 | m2 | 12200 | √ | × | √ | ||
15 | G1、G2、G3地块 | 学院楼 | m2 | 59850 | √ | × | √ |
教工食堂 | m2 | 3000 | √ | × | √ | ||
地下室 | m2 | 9500 | √ | × | √ | ||
16 | 零星建筑 | 沿河小建筑 | m2 | 300 | √ | × | √ |
二 |
| 室外部分 |
|
|
|
| |
1 |
| 道路广场 | m2 | 147312 | √ | √ | √ |
2 | 绿化工程 | m2 | 252984 | √ | √ | √ | |
3 | 室外运动场 | m2 | 33878 | √ | √ | √ | |
4 | 酒店科创用地等用地绿化工程 | m2 | 45000 | √ | × | √ | |
5 | 河涌整治 | m2 | 56339 | √ | × | √ | |
6 | 休闲设施及景观小品 | m2 | 434174 | √ | √ | √ | |
7 | 车行桥 | m2 | 2770 | √ | × | √ | |
8 | 景观桥 | m2 | 3418 | √ | × | √ | |
9 | 校园南北主大门 | 座 | 2 | √ | √ | √ | |
10 | 校园辅助校门 | 座 | 7 | √ | √ | √ | |
11 | 升旗台 | 座 | 1 | √ | √ | √ | |
12 | 综合管廊 | m | 2120 | √ | √ | √ | |
13 | 智慧车道预埋(科研实验用途) | m | 500 | √ | × | √ | |
14 | 室外管线工程 | ㎡ | 434174 | √ | √ | √ | |
15 | 室外照明工程(含路灯、路灯基础、景观照明、电缆电线、管沟等) | ㎡ | 434174 | √ | √ | √ | |
16 | 泛光照明工程(室外泛光、外墙泛光) | 项 | 1 | √ | × | √ | |
17 | 室外弱电工程 | ㎡ | 434174 | √ | √ | √ | |
18 | 通讯管线接入 | m | 1000 | √ | √ | √ | |
19 | 燃气接入安装 | m | 1500 | √ | √ | √ | |
20 | 外水引入 | m | 6000 | √ | √ | √ | |
21 | 外电接入 | m | 3000 | √ | √ | √ | |
22 | 变配电工程 | KVA | 75000 | √ | √ | √ | |
23 | 充电桩(预留接口) | 个 | 1200 | √ | √ | √ | |
24 | 污水处理系统 | 项 | 1 | √ | √ | √ | |
25 | 末端直饮水系统 | ㎡ | 376250 | √ | √ | √ | |
26 | 标识、划线 | ㎡ | 590000 | √ | √ | √ | |
27 | 淤泥换填(软基层处理费) | 项 | 1 | √ | √ | √ | |
28 | 海绵城市 | 项 | 1 | √ | √ | √ | |
29 | 围墙(大学) | m | 5000 | √ | √ | √ | |
30 | 场地平整及临时设施费 | ㎡ | 590000 | √ | √ | √ | |
31 | 乔木迁移 | 项 | 1 | √ | √ | √ | |
32 | 非机动车停车区雨棚 | ㎡ | 800 | √ | × | √ | |
33 | 管线迁改费(市政) | 项 | 1 | √ | √ | √ | |
34 | 信息中心冷却设备 | 项 | 1 | √ | × | √ | |
35 | 白蚁防治 | ㎡ | 590000 | × | × | √R | |
三 |
| 建设项目其他费 |
|
|
|
| |
1 |
| 项目建设管理费 |
|
| × | × | √R |
2 |
| 工程监理费 |
|
| × | × | √R |
3 |
| 前期工作咨询费 |
|
| √ | ||
3.1 |
| 编可行性研究报告 |
|
| × | × | √R |
3.2 |
| 地质灾害评估 |
|
| × | √ | √ |
3.3 |
| 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 |
|
| × | √ | √ |
3.4 |
| 节能评估 |
|
| × | √ | √ |
3.5 |
| 文物勘探、考古 |
|
| × | × | √R |
4 |
| 工程勘察设计费 |
|
| √ | ||
4.1 |
| 工程勘察费 |
|
| × | × | √R |
4.2 | 基本设计费 | √ | √ | ||||
4.3 |
| 其他设计费 |
|
| √ | √ | √ |
5 | 设计咨询费 | × | × | √R | |||
6 | BIM+CIM+VR费用 | √ | √ | √ | |||
7 | 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 | √ | √ | √ | |||
8 | 工程保险费 | × | √ | √ | |||
9 | 检验监测费 | × | × | √R | |||
10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 | × | √R | |||
11 | 工程概算审核 | × | × | √R | |||
12 |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 × | × | √R | |||
13 | 市政公用设施费 | √ | |||||
13.1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 | × | √R | |||
13.2 | 高可靠性供电费 | × | × | √R | |||
14 | 专项评价及验收费用 | √ | |||||
14.1 | 绿色建筑工程咨询服务费 | √ | √ | √ | |||
14.2 | 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 | √ | √ | √ | |||
14.3 |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费 | √ | √ | √ | |||
15 | 环境保护验收 | √ | √ | √ | |||
16 | 修建性详细规划费 | √ | √ | √ | |||
17 | 规划联合验线费 | √ | √ | √ | |||
四 |
| 预备费 |
|
| 由发包人按项目实际情况支配,包含于设计概算报审范围 | ||
五 |
| 其他智能信息化 |
|
| √ | × | √ |
注:
1、本表“设计范围”一列中打“√”为本合同设计工作范围,打“×”的项为非设计工作范围;本表“施工范围”一列中打“√”的项为本工程施工承包范围,打“×”的项为非施工承包范围;本表“设计概算报审范围”一列中打“√”的项为二期项目设计概算报审范围,“√R”的项为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费用列资在二期项目设计概算范围。
2、如下项目为本批次承包范围,二期整体费用在本次批次计算:地质灾害评估、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节能评估、基本设计费、其他设计费、BIM+CIM+VR费用、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及报批费用、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除以上外的建设项目其他费按分批计算在各批次投资总额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