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峰峰矿区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8/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300000271023501001b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思杨0310-516610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金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娜0310-801717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 【峰峰矿区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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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3501001B01 | ||||||||||||||||||||||||||||||||||||||||||||||||||||||||||||||||||||||||||||||||||
招标内容: | |||||||||||||||||||||||||||||||||||||||||||||||||||||||||||||||||||||||||||||||||||
【峰峰矿区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峰峰矿区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已由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以峰审批投资〔2022〕1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峰峰矿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邯郸市峰峰矿区滏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峰峰矿区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2.1.2建设地点:峰峰矿区境内。2.1.3资金来源:债券资金。 2.1.4计划工期(服务周期、供货期):第一至第六标段、第十三标段:24个月;第七至第十二标段:90日历天。 2.1.5建设内容:计划更新铺设各类供主干水管网及新建相应的水表井及管阀等;提升改造乡镇水厂及农村供水站19座等;提升改造13个乡镇小区、50个农村管网及更换智能远传水表等;拟建北部新区供水水厂;更换消毒设备,完善智慧水务系统,提升完善水质监测中心。 2.1.6质量要求:合格。 2.1.7标段划分:共13个标段。 第一标段:义井镇、和村镇8条供水管网改造; 第二标段:西固义乡、大社镇3条供水管网改造; 第三标段:峰峰镇、新坡镇及大社镇部分村内管网提升改造; 第四标段:界城镇、和村镇及义井镇部分村内管网提升改造; 第五标段:各乡镇社区内管网提升改造、新建孙庄供水站; 第六标段:各乡镇农村供水站、社区供水所提升改造; 第七标段:DN20以下水表、集抄器及管线; 第八标段:DN100以上水表; 第九标段:水表井; 第十标段:水表井; 第十一标段:DN100阀门、智慧阀门、计量器; 第十二标段:化验设备; 第十三标段:智慧水务; 2.2招标范围:项目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第一至第六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七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具备有效的生产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投标人如为产品经销商,需具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第八至第十二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投标人如为产品经销商,需具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第十三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将否决其投标。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第一至第六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3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21 08:30至2024-08-26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1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邯郸市峰峰矿区滏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李思杨,电话:0310-5166109;代理机构:河北金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娜,电话:0310-801717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邯郸市峰峰矿区水利局 电话:0310-5152131 电子邮箱:ffsljshuizhengke@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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