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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2020年北京信息科技创新园A6科研实验楼外电工程EPC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1/0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9-02-04a-2021-d-a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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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标题 : 中国电信2020年北京信息科技创新园A6科研实验楼外电工程EPC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创建日期: 2021-02-09 15:56:02

中国电信2020年北京信息科技创新园A6科研实验楼外电工程EPC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电信2020年北京信息科技创新园A6科研实验楼外电工程EPC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9-02-04A-2021-D-A00615)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中标候选人推荐如下: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中国通信建设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北京金电联供用电咨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设计费折扣:98.00%(不含税);施工费折扣:98.00%(不含税);设备费:16297105.00元(不含税)、18415728.65元(含税)。

(3)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范。

(4)工期:125天。

(5)评审情况:本项目2021年2月7日开始评审,评标委员会成员7名。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中国通信建设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北京金电联供用电咨询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一,根据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施工项目负责人:陈宝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冀建安 B(2018)0042877、一级建造师:冀113070805472;设计项目负责人:张美英、高级工程师。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中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北京国电中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设计费折扣:99.00%(不含税);施工费折扣:97.00%(不含税);设备费:16133135.00元(不含税)、18230442.55元(含税)

(3)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范。

(4)工期:130天。

(5)评审情况:本项目2021年2月7日开始评审,评标委员会成员7名。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中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北京国电中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二,根据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施工项目负责人:蔡建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京建安 B(2011)0077941、一级建造师:冀111091015930;设计项目负责人:张哲敏、高级工程师。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3.第三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中国通信建设北京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鸿运鼎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设计费折扣:99.50%(不含税);施工费折扣:99.50%(不含税);设备费:16546090.00元(不含税)、18697081.70元(含税)

(3)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范。

(4)工期:130天。

(5)评审情况:本项目2021年2月7日开始评审,评标委员会成员7名。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中国通信建设北京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鸿运鼎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三,根据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推荐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施工项目负责人:董琳娜、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京建安 B(2019)0168644、一级建造师:冀111121426370;设计项目负责人:治万山、工程师。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公示期: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2月19日,共10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13366749923

邮箱地址:13366749923@189.cn;

招标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科技创新中心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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