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环保肥西公司合肥市肥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原灰)运输和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公开招标(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吕仲仁0931-856530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环保肥西公司合肥市肥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原灰)运输和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公开招标(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中节能(肥西)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中国环保肥西公司合肥市肥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原灰)运输和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二、标段(包)编号:20240203030173195001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肥西)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合肥市肥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生活垃圾处理总规模为2000吨/日,年处理能力73万吨。配置4×500吨/日焚烧炉,2×22MW凝汽式汽轮机及2×25MW的发电机。
七、招标服务内容:中标人负责合肥市肥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原灰)运输(属于危险废物运输服务)、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包含飞灰固化物的运输)。
内容如下:
(1)飞灰(原灰)运输:通过灰库锥体部分飞灰(原灰)下灰管与混炼机通过刮板机直接卸灰至具备相应要求的飞灰(原灰)运输车辆内,飞灰(原灰)运输车辆运送至合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中心所指定的飞灰(原灰)处置地点,飞灰(原灰)运输量每年约14500吨。
(2)飞灰稳定化处理(包含飞灰填埋转运):飞灰库顶部从斗提机开始直到飞灰填埋场的飞灰稳定化处理、暂存、转运等全部工艺设备的运行、日常巡检维护保养(不含设备检修)及保洁等工作,飞灰稳定化处理量每年约9300吨(其中原灰预估在8087吨)。

八、招标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九、招标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十、招标服务地点要求: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垃圾填埋场(花岗镇蔡冲村)南侧。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螯合剂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废物);
(1)螯合剂制造商参加投标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废物);
(2)螯合剂代理商参加投标的,提供代理商有效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废物)及螯合剂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注: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飞灰(原灰)运输服务的联合体成员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废物);联合体协议中约定承担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如为螯合剂代理商,须提供螯合剂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注: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上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危险废物运输业绩及1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业绩(提供合同证明,如投标人提供螯合剂供货合同,则合同中投标人的服务内容应包含飞灰稳定化或螯合或固化等飞灰处理服务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注:联合体参加投标时,危险废物运输业绩必须由联合体协议中约定承担飞灰(原灰)运输的联合体成员提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业绩必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飞灰稳定化服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上要求。
5.其他要求:
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也不得分别组成不同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5.2螯合剂制造商不得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也不得分别组成不同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按照无效处理。
5.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如下: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达到招标公告“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的相应要求。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具体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三、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出两个,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此条“共同投标”不属于同时投标,是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参加询比)。
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本项目的投标相关业务:包括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的盖章、签字等工作。获取招标文件的联合体牵头人信息应与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信息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4)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4日到2024年07月11日23时59分59秒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十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投标文件递交菜单(http://www.ebidding.cecep.cn/TPBidder)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十六、开标时间(暨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5日 09时30分
(2)开标地点: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在线开标。
(3)开标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在线开标。投标人须持数字证书(CA)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并进行远程解锁及开标确认操作。
十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0000.0元
(2)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款账户名称: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兰州天水路支行
收款账号:86210601110101491000321
十八、平台操作说明:
(1) 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2) 投标人须在注册同时提交数字证书(CA)办理资料,电子采购平台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见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数字证书办理须知》(http://www.ebidding.cecep.cn/)。投标人须使用《中国节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配合数字证书(CA)完成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并在开标时使用数字证书(CA)完成开标解锁和开标结果确认等后续环节工作。
(3)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58188179
十九、公告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对外公开发布。
二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肥西)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蔡冲村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182号(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八层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人:吕仲仁

电话:0551-68230158

电话:0931-8565309

邮箱:1059035019@qq.com

邮箱:LYZB1112@163.com







附件:招标公告.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