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2025年鳌江镇房屋厂房征收评估代理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封闭式)征集公告
金额
33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jcg240326026
预算金额33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温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女士0577-636392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4-2025年鳌江镇房屋厂房征收评估代理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封闭式)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 月16 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JCG240326026
项目名称:2024-2025年鳌江镇房屋厂房征收评估代理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封闭式)
预算金额(元):330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确定2024-2025年鳌江镇房屋厂房征收评估代理服务入围供应商。适用框架协议的征集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
标项名称:2024-2025年鳌江镇房屋厂房征收评估代理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封闭式)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3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4-2025年鳌江镇房屋厂房征收评估代理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封闭式),具体征集内容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相关部分。
备注:1、本项目按实结算,采用单价统一折扣率报价总价不折扣的方式。2、第一阶段采用质量优先法确定入围单位,淘汰率20%,若淘汰后入围单位仍大于6家,则按照质量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取前6名。具体淘汰方式详见征集文件相关部分。3、本项目最终结算价以各供应商实际完成面积乘以各供应商中标价计算,最高不得超过合同金额,征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自由选定供应商,不保证各供应商分配具体工作量多少,入选单位不得以实际实施面积多少为由要求征集人补偿费用,综合考虑风险后自行报价。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或实际支付金额(以折扣率后的单价结算)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为止(按先达到的条件认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4 月16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内公告的采购文件仅供社会公众查阅使用,潜在供应商只有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登记并获取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作“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 月16 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4 月16 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家园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征集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1)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的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形式“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6)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7)本项目属分散采购项目,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只负责提供开标评标场地,没有招标文件审核、开标评标过程监督及合同履约监管的职能。对招标文件或开标评标过程有疑义的,向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质疑;对质疑答复、合同履约不满意的,向监管部门平阳县财政局投诉。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鳌江镇塘古南路9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温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757788029
质疑联系人:魏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958923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阳县鳌江镇车站大道财富大厦701室
传 真:0577-63639288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3639288
质疑联系人:缪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6363928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373号
传 真:/
联系人 :吴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388811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2024年鳌江房屋征收框架协议采购定稿3.2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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