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六中搬迁工程项目(信息化项目改造)更正公告2
2024年07月09日 16:4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滁州六中搬迁工程项目(信息化项目改造)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滁州市第六中学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09日 16:4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6月25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08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乃海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65631646 | ||
采购单位 | 滁州市第六中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滁州市同乐西路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6563164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滁州市凤凰西路延伸段凤凰大厦二单元4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965638745 |
滁州六中搬迁工程项目(信息化项目改造)更正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nqcg202406-0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滁州六中搬迁工程项目(信息化项目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问题1.86寸智慧黑板——2、采用厚度≤3.2mm 防眩钢化玻璃,玻璃硬度≥莫氏7级,可达到石英抗划等级,屏体表面强度≥100MPa;事实依据:莫氏硬度是硬度的一种衡量方式,是市面上的产品大多采用的两种衡量标准之一,另外一种是石墨硬度,两种硬度标准是完全不相同的两种评价方式,并没有绝对的差异。要求必须使用莫氏硬度评价标准。排斥了所有以石墨硬度为衡量标准的潜在供应商,是明显的排斥其他品牌,该参数明显具有唯一性,指向性。
莫氏硬度是表示矿物硬度的一种标准,又称摩氏硬度。是在矿物学或宝石学中使用的标准,而不是用于工业材料的硬度测量。而这种不合理的参数仅有“鸿合”品牌控标使用。该参数完全为“鸿合”独家定制,其他主流品牌均不满足。同时,与鸿合厂家出具的检测报告也与参数设置描述完全一致。
请贵方说明参数制定理由,举例不少于三家品牌,非鸿合围标品牌,可以完全响应上述参数,并附图片等举证材料。智慧黑板主流品牌中像讯飞、希沃、欧帝、泛普、安道、北京文香、海信等,全都不满足。
法律依据:已严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建议修改:建议删除
回复:为防止屏幕易碎,屏幕钢化玻璃需要一定硬度,同时增加透光性,提供更清晰画面,参数设定符合实际教学需求。经市场调研,业内华通、文香、启沃、奥威亚等品牌厂商产品均能够满足相关技术参数要求,并无指定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行为,不具有倾向性与排他性,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86寸智慧黑板——▲4.交互黑板整机采用一体化结构设计。交互黑板长度≥4300mm,高度≥1200mm,厚度≤75mm;(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
事实依据:智慧黑板为教室中的主体显示设备,整体由三块屏幕拼接而成,代替原来的黑板,在《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和《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中明确提出教学用房内设置黑板或书写白板及讲台时,其材质及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黑板的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小学不宜小于3.60m;2)中学不宜小于4.00m。因此大部分厂家所生产的黑板左右宽度为4.00m,4300mm完全是某个厂家为了控标,而设定的过高参数!
经查询市面上只有“鸿合”厂家的智慧黑板左右宽度大于4300mm。明显是为了给某个品牌谋取不正当利益!排除潜在的投标人,具有唯一性和指向性,请予修改!
建议删除不合理限制潜在供应商的条款。参数修改:1.1.整机采用平面结构设计,采用三段式结构方式,整体外观尺寸:宽度≥4000mm,高度≥1000mm,厚度≥90mm,中央主屏幕LED液晶屏体,两侧为书写黑板,模块化设计,拆卸方便。支持壁挂式安装和移动支架安装方式。同时,与鸿合厂家出具的检测报告也与参数设置描述完全一致。
请贵方说明参数制定理由,举例不少于三家品牌,非鸿合围标品牌,可以完全响应上述参数,并附图片等举证材料。智慧黑板主流品牌中像讯飞、希沃、欧帝、泛普、安道、北京文香、海信等,全都不满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建议修改:建议删除
回复:经市场调研,业内华通、文香、启沃、奥威亚等品牌厂商产品均能够满足相关技术参数要求,并无指定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行为;采购人根据法律制度规定和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自行提出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参数设定符合实际教学需求,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要求,不具有倾向性与排他性,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86寸智慧黑板——5.色彩覆盖率不低于110%,在4K分辨率下,屏幕刷新率可达60Hz画面无闪烁;
事实依据:该项参数要求屏体色彩覆盖率不低于110%,屏体色彩覆盖正常为100%,超过此范围画面会有色彩过度鲜艳,导致人眼观察效果失真,在教师多媒体教学过程中无法真实还原画面色彩显示,同时也无法保证师生用眼健康。综上所述,我方认为此项技术要求不合理,与实际教学场景应用不匹配,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同时,与鸿合厂家出具的检测报告也与参数设置描述完全一致。
从举证材料可以看出以上参数完全照搬鸿合品牌,这些明显属于靠参数细节来进行控标的行为,限制其他优秀的厂家公平参与投标,这些参数的设置违反招标法,限制招标中的合理竞争,影响招标的公平性以及广大招标人自身利益。
法律依据:严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建议修改:建议修改为“色彩覆盖率不低于100%;”
回复:经市场调研,业内华通、文香、启沃、奥威亚等品牌厂商产品均能够满足相关技术参数要求,并无指定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行为;采购人根据法律制度规定和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自行提出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参数设定符合实际教学需求,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要求,不具有倾向性与排他性,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86寸智慧黑板——7.触控分辨率≥32768*32768,在Windows与Android下均支持40点同时触控;
事实依据:面对不同的教学场景我们来看,20点或更少的触控点可能已经足够满足大多数教学和演示的需求,40点触控完全没有必要。与鸿合厂家出具的检测报告也与参数设置描述完全一致。
法律依据:已严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建议修改:建议删除相关参数
回复:40点触控满足教学基础需求,经市场调研,业内华通、文香、启沃、奥威亚等品牌厂商产品均能够满足技术参数要求,并无指定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行为;不具有倾向性与排他性,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5.86寸智慧黑板——▲1.采用物理减滤蓝光设计,无需其他操作即可实现防蓝光,在源头减少有害蓝光波段能量,有害蓝光波长415~455nm<30%;通过DC调光技术、直流信号控制背光亮度,实现稳定光源无频闪,摄像设备拍摄时画面无条纹闪烁;(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
事实依据:防蓝光有很多设置,这又是光波又是调光技术,与鸿合参数设置描述几乎一致。已中标项目:淮南市职业教育中心2023年智慧黑板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批)(一次)竞争性谈判公告(http://jy.ggj.huainan.gov.cn)
法律依据:已严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建议修改:建议删除
回复:经市场调研,业内华通、文香、启沃、奥威亚等品牌厂商产品均能够满足相关技术参数要求,并无指定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行为;采购人根据法律制度规定和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自行提出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参数设定符合实际教学需求,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要求,不具有倾向性与排他性,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6.86寸智慧黑板——▲1.整机前置接口:≥1路HDMI IN接口(非转接),≥2路USB3.0接口,≥1路USB Type-C接口(Type-C接口具备音频、视频、数据、触控、充电等功能,外接电脑可调用交互设备、麦克风、音响、摄像头等使用权限);(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
事实依据:根据“前置接口需包含HDMI IN接口”参数要求不合理。1、目前TYPE-C接口已经成为主流的接口,并且相比HDMI接口,他可以兼具视频传输和触摸信号传输的功能,所以前置HDMI接口已经相对冗余;2、为了满足教学全场景需求,所有教学一体机都会为用户预留HDMI输入接口,但未必是设置在前置面板上,更多在设备侧边或下方。从前置面板接出HDMI线不仅容易让接口堆积粉尘增加故障率还使线缆堆积影响美观度,不应该作为当下信息化产品的加分性参数。3、经市场调研,鸿合品牌的检测报告可以和上述参数完全对应,此条参数要求具有唯一性和指向性,违反招标法,限制招标中的合理竞争,影响招标的公平性以及广大招标人自身利益。请贵方协同相关司法部门和监察部门共同对本项目中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进行严查,重新召集专家组进行方案重新论证。
法律依据:已严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建议修改:建议删除相关参数
回复:经市场调研,业内华通、文香、启沃、奥威亚等品牌厂商产品均能够满足相关技术参数要求,并无指定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行为;采购人根据法律制度规定和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自行提出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参数设定符合实际教学需求,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要求,不具有倾向性与排他性,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7.86寸智慧黑板——▲2.整机后置接口RJ45≥1路,音频输入≥1路,RS232≥1路,VGA输入接口≥1路;无需打开背板,前置接口面板、前置按键面板、屏体主板、屏体电源板、扬声器分别可以单独前拆;(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
事实依据:后置接口写法也均与其他项目中鸿合中标的参数一致,具有严重倾向性。并且经我公司查证,仅有鸿合满足该参数。鸿合品牌的检测报告可以和上述参数完全对应。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二十条之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
建议修改:建议删除
回复:经市场调研,业内华通、文香、启沃、奥威亚等品牌厂商产品均能够满足相关技术参数要求,并无指定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行为;采购人根据法律制度规定和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自行提出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参数设定符合实际教学需求,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要求,不具有倾向性与排他性,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8.86寸智慧黑板——▲4.智能交互黑板前置中文物理按键≥7个,通过前置物理按键实现录课、触控开关、音量调节、关闭窗口、恢复出厂设置、截屏、多任务、悬浮菜单自定义等功能;(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
事实依据:鸿合品牌的检测报告可以和上述参数完全对应。
法律依据:已严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建议修改:建议删除
回复:经市场调研,业内华通、文香、启沃、奥威亚等品牌厂商产品均能够满足相关技术参数要求,并无指定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行为;采购人根据法律制度规定和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自行提出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参数设定符合实际教学需求,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要求,不具有倾向性与排他性,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9.86寸智慧黑板——▲5.智能交互黑板采用不低于12核驱动芯片,Android系统版本不低于14.0,内存≥4GB,存储≥32GB;(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6.采用2.2声道音箱,额定功率≥60W,谐振频率低于300Hz;整机扬声器在100%音量下,1米处声压级≥90dB,10米处声压级≥80dB;内置一体化超高清摄像头,单颗摄像头有效像素≥1900W,可输出最大分辨5104*3864的图片与视频,支持搭配人工智能软件实现自动点名点数功能。(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
事实依据:安卓为windows的教学冗余备份系统,使用率不足1%,目前仅有鸿合品牌新品智慧黑板在产品形态上进行安卓14,目的就是为了控标而不是满足教学需求。经向众多品牌厂家求证,均无法满足提供该检测报告的要求,通过设置该隐形壁垒限制了联想、锐捷、华为、海信、创维、希沃、长虹、海康威视、京东方、东方中原、文香等众多品牌参与,造成其他品牌技术分失分。鸿合品牌的检测报告可以和上述参数完全对应。
法律依据:已严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建议修改:建议删除
回复:经市场调研,业内华通、文香、启沃、奥威亚等品牌厂商产品均能够满足相关技术参数要求,并无指定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行为;采购人根据法律制度规定和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自行提出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参数设定符合实际教学需求,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要求,不具有倾向性与排他性,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0.86寸智慧黑板——▲9.智能交互黑板内置蓝牙5.4模块,支持连接外部蓝牙音箱播放音频,工作距离可达到12米。(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
事实依据:蓝牙目前在现行教学中大多是蓝牙4.1以上标准即可满足要求,配置5.4以上版本已经远远超过基本教学需求,蓝牙4.1向下兼容可以实现双模蓝牙,即支持经典蓝牙又支持低功耗蓝牙,经典蓝牙有高速传输数据的特性,而低功耗蓝牙功耗极低。而蓝牙气5.4版本要增加物联网功能,但是教室中大多数是教学环节,物联网几乎不使用,起码智慧黑板应用物联网教学的课程占常规课程教学占比极低,我方走访了校图了解到,学校几乎全部是用黑板常规多媒体教学,那么增加物联网功能的蓝牙5.4标准有何意义?
其次,越先进的蓝牙芯片,成本就会越高,蓝牙5.4的采购成本远高于蓝牙4.1,蓝牙5.4所带来的可能收益却远低于蓝牙4.1,可以这样理解,其蓝牙5.4的边际效益比远不及蓝牙4.1!
其次,4.1最大传输速度为24Mbit/s,最大传输距离为50米,一般教室长度根据国家标准规定,蓝牙4.1的工作半径完全符合要求,经过我方实测,蓝牙4.1的工作传输速率完全符合教学实际需求,那配置蓝牙5.4以上版本没有现实的必要而且正因为考虑到上述原因,大规模在厂家产品中未全部配置使用5.2,故设置过高的技术版本反而降低了竞争产品的参与数量,导致招标失去竞争力,也脱离了教学最基本要求。本条参数以变相形式排斥了潜在投标人参与竞标。鸿合品牌的检测报告可以和上述参数完全对应。
法律依据:已严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建议修改:建议修改“智能交互黑板内置蓝牙4.1模块”
回复:经市场调研,业内华通、文香、启沃、奥威亚等品牌厂商产品均能够满足相关技术参数要求,并无指定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行为;采购人根据法律制度规定和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自行提出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参数设定符合实际教学需求,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要求,不具有倾向性与排他性,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1.▲2.在任意信号源下,从屏幕下方任意位置向上滑动,可调用快捷设置菜单;在同一界面下无需切换系统,可快速调节Windows和Android的设置,如声音、亮度、网络等;(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
事实依据:鸿合品牌的检测报告可以和上述参数完全对应。
法律依据:已严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建议修改:建议删除
回复:经市场调研,业内华通、文香、启沃、奥威亚等品牌厂商产品均能够满足相关技术参数要求,并无指定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行为;采购人根据法律制度规定和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自行提出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参数设定符合实际教学需求,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要求,不具有倾向性与排他性,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2.86寸智慧黑板——▲11.智能交互黑板内置Wi-Fi6无线网卡,在Android和Windows系统下,可实现Wi-Fi无线上网连接、无线接入点无线热点发射且支持自定义设置热点名称和密码,在双系统下支持无线设备同时连接数量≥30个。(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
事实依据:鸿合品牌的检测报告可以和上述参数完全对应。
法律依据:已严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建议修改:建议删除
回复:经市场调研,业内华通、文香、启沃、奥威亚等品牌厂商产品均能够满足相关技术参数要求,并无指定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行为;采购人根据法律制度规定和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自行提出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参数设定符合实际教学需求,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要求,不具有倾向性与排他性,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3.86寸智慧黑板——▲6.侧板可智能区分手指关节与粉笔对板面的操作,在手指关节连续敲击书写板面时,可快速启动板书记忆软件;侧板采用顶部单边光学双目立体视觉技术,底部及双侧无电子结构,粉笔粉尘堆积不影响正常使用且支持板面水洗;板书背景可以提供黑色、绿色两种背景颜色,副板书写内容,可通过二维码实现实时分享功能;(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
事实依据:侧板书写方式每个智慧黑板品牌设计均有不同,为什么一定要手指关节,手指触控难道就不行?该参数只有鸿合满足鸿合品牌的检测报告可以和上述参数完全对应。
法律依据:已严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建议修改:建议删除
回复:经市场调研,业内华通、文香、启沃、奥威亚等品牌厂商产品均能够满足相关技术参数要求,并无指定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行为;采购人根据法律制度规定和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自行提出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参数设定符合实际教学需求,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要求,不具有倾向性与排他性,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4.智能电子教鞭——▲3.智能电子教鞭可进行4段式自由伸缩,伸缩长度不低于15cm;笔身不低于4个功能按键,包括翻页、PPT播放、一键关闭应用和返回桌面等功能;按键具有图形标识,单个按键均具有两种以上功能;智能电子教鞭支持自动连接,一个可搭配多支智能电子教鞭切换使用,对码方式只需同时按上翻页+返回桌面按键2-3秒完成对码;(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
事实依据:1、为满足不同老师的教学需求,不同厂家配套智能电子教鞭各不相同,一个电子教鞭描述的这么多限制,又是15cm又是4个功能按键,无疑是为指向性品牌提供便利;
2、经市场调研,仅有鸿合品牌的检测报告可以和上述参数完全对应,此条参数要求具有唯一性和指向性,违反招标法,限制招标中的合理竞争,影响招标的公平性以及广大招标人自身利益。请贵方协同相关司法部门和监察部门共同对本项目中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进行严查,重新召集专家组进行方案重新论证。
法律依据:已严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建议修改:建议删除
回复:经市场调研,业内华通、文香、启沃、奥威亚等品牌厂商产品均能够满足相关技术参数要求,并无指定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行为;采购人根据法律制度规定和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自行提出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参数设定符合实际教学需求,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要求,不具有倾向性与排他性,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5.扩声系统——▲1.整机采用一体化设计,集成无线麦克风接收模块、功放主机,发声单元;具有≥6个发声单元,额定功率≥60W;(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5.阵列喇叭均衡扩音,避免因教室声场造成混音,影响教师教学,满足教室内任意位置学生听课需求,70平方米以内教室前后声压差≤3dB;(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6.红外加无线智能对频技术,多设备同时使用不会产生串频误连情况;(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
事实依据:根据该参数描述仅有鸿合一个品牌满足,该参数具有唯一性和指向性,存在明显的排斥其他供应商的行为。请贵方说明参数制定理由,举例不少于三家品牌,非鸿合围标品牌,可以完全响应上述参数,并附图片等举证材料。智慧黑板主流品牌中像讯飞、希沃、欧帝、泛普、安道、北京文香、海信等,全都不满足。
法律依据:已严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建议修改:建议删除
回复:经市场调研,业内华通、文香、启沃、奥威亚等品牌厂商产品均能够满足相关技术参数要求,并无指定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行为;采购人根据法律制度规定和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自行提出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参数设定符合实际教学需求,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要求,不具有倾向性与排他性,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6.互动教学软件——▲2.不少于五种登录方式,包含U盘登录、账号密码直接登录、微信扫码登录、手机验证码快捷登录、书写登录等,支持免登录打开本地课件;其中书写登录可录入内容及笔迹,在任意设备进行书写登录软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1.老师个人账号无需完成特定任务,即可获取不少于200GB云端存储空间,可扩展至3TB云存储空间。(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 ▲1.绿板状态支持显示文件、工具和应用的便捷入口,当开始批注且绿板上有笔迹时,自动隐藏便捷入口,清除笔迹时,自动恢复显示便捷入口;(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7.支持打开本机文件、U盘文件等本地文件;不需导入,可直接打开本地视频、音频、图片、离线教学课件、PPT&PPTX、PDF文件、DOC&DOCX文件及swf文件;支持不少于20个文件窗口同屏播放显示,满足多素材授课需求。支持批注的文件类型包含 PPT&PPTX、图片、PDF、DOC&DOCX;(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1.教室内智能交互设备上点击电子黑板贴,可实现屏幕截图,实时语文、数学、外语、值日、通知等学科分类任务预留,截图操作灵活方便,支持手势拖拽边框缩放大小,可选择区域显示范围。(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
事实依据:我司调查,智慧黑板厂商没有任何一家厂商能够满足该参数!由于各个品牌的产品设计理念差异,其各自研发的交互教学软件也各不相同。该参数属于以特定功能或者功能实现形式限制潜在供应商。我司调研如讯飞、希沃、联想、东方中原、欧帝等主流生产厂家,发现仅有鸿合一个品牌满足该技术要求,该参数具有唯一性和指向性,存在明显的排斥其他供应商的行为。同时我方对所有市面上的品牌厂商的配套软件参数进行了比对,发现市场上主流一线品牌中只有鸿合产品的配套软件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市场上主流一线的其它品牌如长虹、希沃、创维、海信均不能全部满足,也并没有一家产品的配套软件有实施案例满足此参数要求,为了保证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本项目,增大项目竞争力,建议重新编制此软件参数,软件参数应至少满足3家主流一线品牌且该品牌有软件案例的供应商,并经过专家论证、挂网公示。
法律依据:已严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建议修改:建议删除
回复:经市场调研,业内华通、文香、启沃、奥威亚等品牌厂商产品均能够满足相关技术参数要求,并无指定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行为;采购人根据法律制度规定和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自行提出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参数设定符合实际教学需求,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要求,不具有倾向性与排他性,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7.云机房——▲5.为保障所投设备质量优异,可靠性高,要求所投设备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200000小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软件功能要求:▲15.提供镜像隐藏功能,在后台可实现对指定教室的部分镜像对学生可见,部分镜像不可见,并当需要时,一键设置使学生看到镜像,保证重要镜像的安全性;(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3.USB接口数量≥8个(其中USB 3.0接口≥4个,USB 2.0接口≥4个),千兆网口≥1个,VGA接口≥1个,HDMI接口≥1个,音频输入输出接口≥1个,支持4段式耳机音频输入及输出;提供官网截图;▲5.为保障所投设备质量优异、可靠性高,要求所投设备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30万小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5.为满足操作系统、安卓编程等课程的使用需求,要求支持嵌套虚拟化功能,可与在VDI、IDV、TCI桌面上均可以正常使用VMware、android studio等需要运行虚拟机的软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5.支持老师将选中的文件分发给学生,可以分发给所有学生,也可以分发给指定学生;同时支持学生直接将文件提交给老师,使用100M的rar文件,60台传输时间在55s以内;(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9.支持教学管理软件一键切换为托盘状态,托盘上应有屏幕广播、发送文件、随堂测试、作业空间、以及禁网、禁USB.锁屏等常用教学功能;(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7.支持快速链路检测协议,可快速检测链路的通断和光纤链路的单向性,并支持端口下的环路检测功能,防止端口下因私接Hub等设备形成的环路而导致网络故障的现象,投标时需提供官网截图证明;
事实依据:根据该参数描述仅有锐捷一个品牌满足,该参数具有唯一性和指向性,存在明显的排斥其他供应商的行为。请贵方说明参数制定理由,举例不少于三家品牌,可以完全响应上述参数,并附图片等举证材料。
法律依据:已严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建议修改:建议删除
回复:(1)云服务器参数内容回复:经市场调研,联想、浪潮、噢易等厂商均能满足该项参数,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有倾向性与排他性,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教师机参数内容回复:经市场调研,联想、浪潮、同方等厂商均能满足该项参数,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有倾向性与排他性,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3)学生机参数内容回复:参数设置完全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设计,为了满足操作系统、安卓编程等课程的使用需求,要求支持嵌套虚拟化功能,联想、浪潮、噢易等厂商均能满足该项参数,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有倾向性与排他性,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4)教学管理软件参数内容回复:文件分发、屏幕广播、发送文件、随堂测试、作业空间、以及禁网、禁USB、锁屏等都属于日常教学和使用过程中常用功能,参数设置完全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设计,联想、浪潮、噢易等厂商均能满足该参数,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有倾向性与排他性,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5)48口接入交换机参数内容回复:参数要求完全是按照实际需要进行设置,通过链路检测协议的检测功能可以避免网络故障的发生,源拓、迪普、信锐等厂商均能满足该参数,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有倾向性与排他性,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8.评分标准:投标产品完全响应技术参数指标、功能的,基准分为52分。“▲”号参数为一般技术参数,每满足或优于一项指标得1.3分,共计40项。
事实依据:通过质疑1-17内容已可以证明能满足标“▲”参数的只有鸿合一家,参数完全为鸿合量身设计。本次项目是综合评分办法,如按照评分办法要求,能全部满足标“▲”参数就高达52分!这样的评分办法设计是为了保证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本项目,增大项目竞争力,建议重新修改评分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综合评分法中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报价和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要求。评审因素的权重应当以实现性价比最优为目标进行设定,这意味着,除了价格分之外,其他评审因素(包括技术分)的权重总和应当小于或等于50%。然而,该项目技术分的已经高于50%。
法律依据:已严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建议修改:建议修改公平合适的评分标准及要求。
回复:采购项目并无指定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行为,采购人根据法律制度规定和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自行提出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参数设定符合实际教学需求,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要求,不具有倾向性与排他性,项目技术参数无变动,评分标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滁州市第六中学
地 址:滁州市同乐路8号
联系方式:杜宏清180198177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凤凰西路延伸段凤凰大厦二单元406室
联系方式:索小娟139656387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索小娟
电 话:13965638745
五、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