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房县人民医院全科医学科、新生儿科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金额
18.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7/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f-fxzc004
预算金额18.5万元
招标公司房县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3238722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樊羽1527139271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房县人民医院全科医学科、新生儿科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房县城关镇房陵东大道10号恒通大厦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F-FXZC004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25-2023-00240
3、项目名称:房县人民医院全科医学科、新生儿科设备采购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18.5(万元)
6、最高限价:18.5(万元)
7、采购需求:
全科医学科设备2台(套)其中中频干扰电疗仪1台(套)、湿热敷装置1台(套);新生儿科设备3台(套)其中小儿喉镜1台(套)、新生儿暖箱2台(套)。包含货物的供应、生产、采购、运输、检验、安装、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部相关工作,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按采购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供货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一是提高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类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类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二是调整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三是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门槛。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对监狱企业的支持政策;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严格落实对残疾人就业的支持政策;
(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精神,加大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支持力度;
(5)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的要求,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中标后可以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当地药监主管部门备案证;所投产品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在有效期内;(不属于医疗器械范畴或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须提供制造商或总代理商的产品授权。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7月24日至2023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房县城关镇房陵东大道10号恒通大厦8楼)
3、方式: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资料加盖鲜章获取招标文件,逾期领取招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8月03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房县城关镇房陵东大道10号恒通大厦8楼)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8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各投标人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投标,且请投标人预留足够的排队时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房县人民医院
地   址:房县城关镇神龙路28号
联系方式:3238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房县城关镇房陵东大道10号
联系方式:152713927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羽、江旭
电   话:15571957269/1527139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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