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第二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62.4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林财磋商采购-2022-cs157
预算金额69.5万元
招标公司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联系人李向阳
招标代理机构林州晨瑞祥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建军15664073222
中标公司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62.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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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林财磋商采购-2022-CS157 | |||||||||||||||||||||||||||||||
2、采购项目名称: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第二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6日 | |||||||||||||||||||||||||||||||
5、评审日期:2022年12月27日 | |||||||||||||||||||||||||||||||
二、成交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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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
苏玉山、李改娣、李向阳(业主评委)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的标准收取。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 |||||||||||||||||||||||||||||||
收费金额:9,360.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林州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评标结果如下:1.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总得分:89.35分;技术和商务得分:81.00分;价格得分:8.35分;2.郑州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总得分:88.18分;技术和商务得分:80.67分;价格得分:7.51分;3.河南恒科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总得分:87.48分;技术和商务得分:79.67分;价格得分:7.81分;其他投标单位:河南昶宜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得分:79.38分;废标情况:六家投标单位均不符合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第二项,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河北恒一检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3.河南环宜环境监测有限公司:逾期未回复专家问题,故作无效投标处理。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地址:河南省林州市长春大道东段 | |||||||||||||||||||||||||||||||
联系人:李向阳 | |||||||||||||||||||||||||||||||
联系方式:1368372299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林州晨瑞祥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林州市平安街红旗渠广场北300米 | |||||||||||||||||||||||||||||||
联系人:陈建军 | |||||||||||||||||||||||||||||||
联系方式:15664073222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向阳 | |||||||||||||||||||||||||||||||
联系方式:13683722998 |
- 中小企业.png中小企业.png
- 中标公示上传.docx中标公示上传.docx
- 2022-11-29终版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第二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docx2022-11-29终版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第二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docx
中方检测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屏重声明,根据《政府来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市公司(联合体)参加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单位名称)的林州市自然
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第三拾土塘污染状况调查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
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
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第二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
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南中方质量检测
技术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16人,营业收入为4037万元,资产总额为5000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第二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
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南中方质量检测
技术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16人,营业收入为4037万元,资产总额为5000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
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担相责
企业名称(盖章:河南中方质量位测技术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2月39日
主:1.符台上运条件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声明函。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
项目(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 染状况调查二批土壤污局2022年第专家评审,出具土壤污染调查报告。地块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及组织 | 资源和规划林州市自然人员访谈调查、场地布点、土壤检测地块现场勘查、土地历史资料收集、 | 项目名称采购内容 | 七、中标情况:六、采购方式:竞争性碳商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6日四、评标日期:2022年12月27日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及地方现行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服务地点:林州市境内,具体地点按采购人指定为准 | 案工作。出具土污染调查报告,并在90日内,完成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和环保系统备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中标区域的土壤调查工作, | 容及技术要求) | |
地块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及组织专家评审,出具土壤污染调查报告。(详见第四章采购内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第二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A
采购内容:地块现场勘查、土地历史资料收集、人员访谈调查、场地布点、土检测、采购项目名称: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第二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预算金额:695000元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采购项目编号:林财碳商采购-2022-CS157;
项目中标公示
术有限检测技方质量河南中供应商
公司名称
商园2号楼1-5海路2811号电
体化示范区南焦作市城乡一
楼区地址
A40MA810W91410100M信用代码统一社会
控制价
695000(元)
额(元)中标金
624000
采购人: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项目编号:林财磋商采购-2022-CS157竞争性磋商文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第二批
十
第三章评标办法.........................................2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竞争性磋商公告....................................2目录日期:二0二二年十一月代理机构:林州晨瑞祥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公告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第二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0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32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29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编号:林财磋商采购-2022-CS157采购项目名称: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第二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一、项目基本情况: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第二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陆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anyang.gov.cn/index_lz)网站,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业务办理入口】-【我是投标人或供应商】-【政府采购】登录投标系统获取磋商文件,此为获取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及地方现行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服务地点:林州市境内,具体地点按采购人指定为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中标区域的土壤调查工作,出具土壤污染调查报告,并在90日内,完成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和环保系统备案工作。采购内容:地块现场勘查、土地历史资料收集、人员访谈调查、场地布点、土壤检测、地块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及组织专家评审,出具土壤污染调查报告。(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预算金额:695000元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从成立月份起的财务证明资料);(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供应商资格要求: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书面承诺)。(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2地点:登陆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anyang.gov.cn/index_lz)网站,完成用户注册后、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业务办理入口】-【我是投标人或供应商】-【政府采购】系统,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及其他资料,此为获取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3.1时间: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磋商文件: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供应商需提供在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http://soilcredit.mee.gov.cn/#/XYJL/list?v=&userType=)企业信息记录截图。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五、开启4.2地点:投标人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只需于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anyang.gov.cn/index_lz)网站网上上传递交、并由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远程解密。4.1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3.4售价:0元。3.3方式:网上下载。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林州市)》上发布。六、公告期限:叉口向北500米路西民政局)东楼一开标厅。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须提前进入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操作和响应文件的解密。5.2地点:(管理员网上操作地点):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王相路交5.1时间:2022年11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采购人: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anyang.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七、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机构:林州晨瑞祥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代理机构信息地址:河南省林州市长春大道东段电话:13683722998联系人:李向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581005607039Y
联系人:李向阳3.项目联系方式地址:林州市平安街红旗渠广场北300米联系电话:15664073222联系人:陈建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MA9GT6XF5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电话:13683722998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采购人 | 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林州晨瑞祥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3 | 采购项目名称 | 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第二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
4 | 采购编号 | 林财磋商采购-2022-CS157 |
5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中标区域的土壤调查工作,出具土壤污染调查报告,并在90日内,完成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和环保系统备案工作。 |
6 | 服务地点 | 林州市境内,具体地点按采购人指定为准 |
7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8 | 资金落实情况 | 资金已落实 |
9 | 采购内容 | 地块现场勘查、土地历史资料收集、人员访谈调查、场地布点、土壤检测、地块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及组织专家评审,出具土壤污染调查报告(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
10 | 质量要求 | 满足国家、省及地方现行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 |
1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从成立月份起的财务证明资料);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书面承诺)。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3.3 供应商需提供在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http://soilcredit.mee.gov.cn/#/XYJL/list?v=&userType=)企业信息记录截图。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2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3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4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 |
15 | 项目预算金额 | 本项目总预算金额大写:陆拾玖万伍仟元整小写:695000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金额,高于项目预算价的投标报价按废标处理,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明显低于他人报价的按废标处理。 |
16 | 分包 | 不允许 |
17 |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 除磋商文件外,采购预算价以及采购人在采购期间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补遗和其他有效正式函件等内容均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
18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
19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20 | 签字和盖章要求 | (1)磋商文件明示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2)响应文件中如果有涂改、插字、删除等情况,必须在文件改动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并标明“修改”字样。注:供应商应根据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字(含电子签名或签章、法定代表人个人CA数字证书)、盖章(含电子签章或机构CA数字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和第十四条“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可以认定:用户使用CA数字认证,具有与手写签名相同的法律效应。 |
21 | 响应文件份数 | 1.电子投标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从网上递交2.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供纸质响应文件肆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
22 | 投标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2年11月29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投标人(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只需于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anyang.gov.cn/index_lz)网站网上上传递交,并由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 |
23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1.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9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王相路交叉口向北500米路西民政局)东楼一开标厅。 |
24 | 开标方式 | 网上不见面电子开标(开启)。开标(开启)时间前请供应商打开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林州市公交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anyang.gov.cn/index_lz)网站,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网上开标大厅】进入与本项目相匹配的网上开标室准时参加开标,并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答疑澄清等。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
25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磋商小组构成:采购人代表1人及评审专家2人,共3人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26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 |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1-3名 |
27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可申请合同总价的50%的预付款(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50%的预付款银行保函,未提供银行保函的,视同其放弃项目预付款的支付)。中标单位完成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同时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且完成上传至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后180天内,支付完成地块的中标金额。(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完成调查的地块从合同金额中扣除)。 |
28 |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体 | 本项目中标结果将在评标结束后当日内确定成交结果,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林州市)》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29 | 履约保证金 | 根据安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30 | 中标通知书 | 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人确定当天,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31 | 验收 | 如需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 |
32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的规定,并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中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标准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
33 | 质疑 | 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在各环节法定质疑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该采购程序环节的书面质疑函,书面原件送达至磋商文件列示的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单位联系人处;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采购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的疑问,将视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在“招标公告”所述媒体通告所有潜在投标人。 |
34 | 本项目落实政策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2】。(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如磋商文件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联合体各方均应按附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4)依法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5)监狱企业、符合法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法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6)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7)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就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答记者问,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并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上线运行,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广大中小企业和各类社会机构填写企业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 (8)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 (9)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10)供应商按照财库〔2020〕46 号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
35 |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36 | 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要求 |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
1、各投标单位自行承诺响应文件中所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视为无效投 标,并上报相关部门将其计入信用不良记录2、本次磋商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
1.1.3本项目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1.1项目概况1.总则
1.3费用承担1.2.3本采购项目的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4本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l)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供货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1.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保密(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被责令停业的;(2)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2.磋商文件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7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6语言文字参与采购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1)竞争性磋商公告;本磋商文件包括:2.1磋商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2.1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在各环节法定质疑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该采购程序环节的书面质疑函,书面原件送达至磋商文件列示的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单位联系人处;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2磋商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响应文件格式;(5)合同主要条款;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响应文件2.3.2投标人应注意查阅和下载相关澄清文件,查收不到投标人自负。2.3.1招标人修改磋商文件的,将通过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anyang.gov.cn/index_lz)发布修改信息。如果修改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磋商文件的修改2.2.2投标人不得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依法予以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的疑问,将视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在“招标公告”所述媒体通告所有潜在投标人。
3.2.3本项目采用二次报价的磋商方式采购。第一轮报价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报价格式(第一次报价一览表)填报,第二轮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磋商中的报价均不应超过前次报价,最终报价将作为供应商磋商文件的评审依据。3.2.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全部正式交付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3.2.1投标人对所投服务根据市场行情和采购的情形自主报价,并按照规范要求填报。3.2投标报价3.1.1响应文件内容详见“响应文件格式”3.1响应文件的组成
3.4.1投标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提供最新的相关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3.4资格审查资料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投标有效期3.2.4如投标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全部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并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3.6.3签字、盖章要求:供应商应根据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字(含电子签名或签章、法定代表人个人CA数字证书)、盖章(含电子签章或机构CA数字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和第十四条“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可以认定:用户使用CA数字认证,具有与手写签名相同的法律效应。3.6.2响应文件的编制需在“安阳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进行,编制系统可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进行下载。3.6.1响应文件应按“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6响应文件的编制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5备选投标方案
4.1.2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1.1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响应文件的递交4.投标3.6.5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响应文件封面、投标函等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6.4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投标内容、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否则按废标处理。
5.1开标时间和地点5.开标4.2.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4.2.2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进行编制、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2.1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4.2响应文件的修改、补充
(4)主持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解密方式发出指令,要求招标人和(或)投标人准时并在约定时间内同步完成在线解密。(3)交易平台自动检测投标文件数量。投标文件少于3家时,系统进行提示,主持人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终止开标。(2)开标时间到达,交易平台按照事先设定的开标功能,自动提取投标文件。(1)参加电子开标的投标人通过互联网在线签到。5.1.2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1.1开标时间:见前附表
6.评标特别提示:在开标、评标过程中,须网上解密或评委有可能会提问一些关于标书的问题,所以需要投标人在开标、评标过程中,应一直登录着投标交易系统并随时关注,如有遗漏后果自负。(8)开标记录经电子签名确认后,向各投标人公布。(7)交易平台生成开标记录。(6)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通过交易平台即时提出。(5)开标解密完成后,交易平台向投标人展示已解密投标文件开标记录信息。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1.1磋商小组构成:采购人代表1人及评审专家2人,共3人组成。6.1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组成不符政府采购法规规定的,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标。原磋商小组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在开标、评审期间,投标人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情况,不得进行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4)曾因在采购、评标以及其他与采购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人确定当日,在招标公告所述媒体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7.2中标结果公告7.1.2磋商小组起草评标报告,并向采购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采购人原则上应按磋商小组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1.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评标原则、评标程序及评分标准评定供应商名次,供应商的排名按得分顺序从高到低排列。7.1定标7.定标及合同授予
7.5.1根据安财购【2021】15号文件规定,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确定的合同文本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5签订合同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人确定当天,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4中标通知书根据安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7.3履约担保
7.5.7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合同履行中产生的纠纷、争议,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按合同条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7.5.6评审会后,中标人、采购人之间擅自私下谈判、变更中标标的、价格及招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部门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理。7.5.5《中标通知书》、磋商文件及其修改补充澄清、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及其修改补充澄清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定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7.5.4合同生效: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双方签字后盖章生效。采购人要在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登陆安阳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备案并公告。7.5.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或不按磋商文件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采购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7.5.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确定的合同文本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8.重新招标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政策执行招标项目在中标后经有关行政机关批准变更的,批准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批准文件抄送同级监察机关备案。7.6.2采购人需追加或减少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且超过中标价3%的,采购人应当自确定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情况及事由报送同级监察机关。7.6.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或减少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即追加或减少原合同标的数量),在不改变合同条款(包括原合同单价)的前提下,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总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不得调增原合同单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应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6合同补充变更
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9.纪律和监督(3)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2)经磋商小组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验收9.5.3本磋商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9.5.2投标人的质疑和投诉必须以实名书面形式按招采购件及有关规定的时间程序递交,质疑和投诉的内容必须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否则采购单位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有权利拒绝受理;对于歪曲事实或采用不正当手段恶意质疑和投诉的投标人,采购单位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并计入不良记录。9.5.1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代理机构(林州晨瑞祥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质疑,如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起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9.5投诉与处理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5验收时需要进行破坏性试验的,供应商应进行充分的配合并提供备品备件。10.4验收中发现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或方式履约,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功能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或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等违反合同约定的,验收人员应在验收报告中注明违约情形和事项,并应及时通知财政部门。属假冒伪劣产品的,同时向工商管理、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部门举报。10.3验收报告:验收后,由采购人及专家等出具检测验收报告,国家规定强制性检测的招标项目应附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验收报告。10.2验收工作组:合同履约验收工作应成立验收工作组专门负责,直接参与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主要负责人不得作为验收工作的主要负责人,验收工作组应不少于三人。验收工作应当邀请招标项目评审专家参加验收;验收工作由采购人组织,成员应由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必须含采购人纪检人员。大型、复杂或者技术性很强的政府招标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国家规定强制性检测的招标项目,采购人必须委托国家认可专业检测机构进行验收。10.1验收时间:服务结束具备验收条件时,由采购人成立验收工作组负责验收。
11.3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相关规定,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anyang.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各供应商:11.2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1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磋商文件资格审查要求,依据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上传对应内容。因投标人上传错误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资格审查以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为依据。第三章评标办法注: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相关规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单位章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2-2 | 综合评估法分值构成(100分) | (1)投标报价:15分(2)服务方案:50分(3)综合部分:35分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2-1投标报价(15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 ×100说明:磋商小组认定某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该供应商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注:有效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并通过实质性审核未被废标的所有供应商,本次政府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无价格扣除。 | |
2-2-2服务方案(50分) | 对项目的理解及认识(6分) | 1.从服务好业主角度出发对项目的整体统筹规划基本合理、认识比较深刻、定位基本合理,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得1-3分2.从服务好业主角度出发对项目的整体统筹规划非常明确、认识深刻、定位非常合理,可操作性强得3-6分 |
2-2-2服务方案(50分) | 资料收集与分析利用(7分) | 1.投标人对本项目用地土壤条件、污染源分布、环境质量现状等基础资料收集基本充分,对资料的可利用性和存在的问题分析比较明确、表述适当、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得1-3分2.投标人对本项目用地土壤条件、污染源分布、环境质量现状等基础资料收集非常充分,对资料的可利用性和存在的问题分析明确、表述清楚完整、可操作性强得3-7分 |
2-2-2服务方案(50分) | 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岗位职责(7分) | 1.人员安排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项目进度需要,表述适当、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得1-3分2.人员安排非常合理、完全满足项目进度需要,表述清楚完整、可操作性强的得3-7分 |
2-2-2服务方案(50分) | 服务期安排计划及主要仪器设备计划(6分) | 1.关键线路基本清晰、计划编制基本合理、基本满足磋商文件对服务期限的要求的得1-3分2.关键线路非常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非常合理、可行、完全满足磋商文件对服务期限的所有要求的得3-6分 |
2-2-2服务方案(50分) | 保证服务质量的技术方案和措施 (6分) | 1.所提出的保证服务质量措施科学、可行及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方案和措施比较明确、表述适当、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得1-3分2.所提出的保证服务质量措施的科学、可行及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方案和措施明确、表述清楚完整、可操作性强得3-6分 |
2-2-2服务方案(50分) | 保证服务期的方案和措施(6分) | 1.所提出的保证服务期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及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程度,方案和措施比较明确、表述适当、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得1-3分2.所提出的保证服务期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及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程度,方案和措施明确、表述完整、可操作性强得3-6分 |
2-2-2服务方案(50分) | 项目成果管理及保证措施(6分) | 1.提出针对本项目的数据安全保密措施,依据数据安全保密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方案比较明确、表述适当、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得1-3分2.提出针对本项目的数据安全保密措施,依据数据安全保密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方案非常明确、表述清楚完整、可操作性强得3-6分 |
2-2-2服务方案(50分) | 合理化建议(6分) | 1.具有可行的提高项目质量、保证服务期限的合理化建议,建议比较明确、表述适当、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得1-3分2.具有可行的提高项目质量、保证服务期限的合理化建议明确、表述完整、可操作性强得3-6分 |
2-2-3综合部分(35分) | 业绩(9分) | 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有土壤监测或土壤污染调查业绩的,每提供一项业绩得 3 分,最高得 9 分(须提供合同或委托书及调查报告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缺项,提供不一致的不得分)。注:以上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无合同则以委托书时间为准。 |
2-2-3综合部分(35分) | 项目实施团队(12分) |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类或化学类或地质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 4 分,中级职称的得 2 分,最高得 4 分。(须提供职称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
2-2-3综合部分(35分) | 项目实施团队(12分) | 拟派人员中(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类或化学类或地质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每人得 2 分,中级职称的每人得 1分,最高得 8 分。(所述人员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注:以上涉及证件同一人不可重复得分。 |
2-2-3综合部分(35分) | 履约能力(10分) | 1.投标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检测范围包括的土壤检测项目满足45 项的得6分,土壤检测项目 45 项中每缺少 1 项的扣 1 分,扣完为止,须提供土壤检测相关附表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人提供以上项, 需醒目标明在响应文件中) 2. 投标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检测范围包括的地下水检测项目满足37 项的得 4分,地下水检测项目37 项中每缺少 1 项的扣 1 分,扣完为止,需提供地下水检测相关附表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人提供以上项,需醒目标明在响应文件中) |
2-2-3综合部分(35分) | 服务承诺(4分) | 接到招标人开启地块调查通知后,投标人可以48 小时内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的得 4 分,投标人可以 48-72 小时内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的得 2分,其他不得分,投标人提供承诺保证书及实施预案,不提供的不得分。 |
(1)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中标候选人得分如出现相同时,以此类推界定中标候选人。1.2将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者即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1.1本次项目的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1.评标办法注:以上涉及到证书、证件、证明、合同、报告、委托书、文件等相关证明资料应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对应项不得分;投标人应对提供的承诺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2)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
(1)磋商小组依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2.3.1初步评审2.3评标程序2.2.3综合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服务方案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投标报价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4)磋商小组一致认为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3)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低于成本价的;2)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按本章第2-2-2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服务方案计算出得分B;1)按本章第2-2-1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1)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并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2.3.2详细评审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3.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5)磋商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4)磋商小组由三名(含三名)评委组成时,磋商小组的所有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3)投标人得分=A+B+C。(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按本章第2-2-3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部分计算出得分C;
(2)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1)磋商小组按照评标办法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2.3.4评标结果磋商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4)依法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如磋商文件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联合体各方均应按附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2】。2.3.5政府采购政策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6)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监狱企业、符合法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法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0)供应商按照财库〔2020〕46号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9)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8)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7)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就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答记者问,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并于2020年2月27日上线运行,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广大中小企业和各类社会机构填写企业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4、成交供应商对场地调查资料的保管要符合采购方的要求,按程序进行项目公示、上传国家相关管理系统等,及时提供资料调用、审核等需求。3、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按照省、市、县地区相关要求协助完成评审。2、根据方案确定的检测项目进行检测,根据对检测结果的分析评价,做出地块现状评价结论;成交供应商对样品采集、制备、保存、流转和分析负责,如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或者弄虚作假,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予以警告直至取消委托;1、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地块现场勘查、土地历史资料收集、人员访谈调查、场地布点、土壤检测、地块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及组织专家评审,出具土壤污染调查报告。一、采购内容: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规划用途 | 用地方式 | 面积(亩)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LZ2021-8 | 林虑山大道与翠微路东南 | 居住(兼容商业<10%) | 出让 | 63.609 | 160000 | |
2 | LZ2019-118 | 红旗渠大道与振林路东南 | 居住(兼容商业<10%) | 出让 | 41.571 | 100000 | |
3 | LZ2021-7 | 长春大道与学院路西南 | 居住(兼容商业<10%) | 出让 | 53.652 | 130000 | |
4 | LZ2020-115 | 鲁班大道与长安路西北 | 居住(兼容商业<10%) | 出让 | 98.3145 | 230000 | |
5 | LZ2021-13 | 人民路与规划路西北 | 居住 | 出让 | 29.208 | 75000 | |
小计 | 286.3545 | 695000 |
A.根据确定的采样点位进行采样。2、样品采集及管理1、人员的素质要求:人员要具备扎实的理论和专业知识;能正确熟练地掌握采样及监测操作技术和质量控制程序;熟知有关环境监测管理的法规、标准和规定。三、技术规范要求二、工作流程:
调查启动第一 | |||||||
国状况调查 | 资料收集与分析 | 现场踏勘结果分析 | 人员访谈 |
是否需要第二阶段调查否
是
初步采样分析制定初步采样分析工作计划
现场采样
+
数据评估与分析
第二调查 | 否 | |||
第二调查 | 是否需要详细采样分析是制定详细采样分析工作计划现场详细采样数据评估与分析 | 是否需要详细采样分析是制定详细采样分析工作计划现场详细采样数据评估与分析 | ||
详细采样分析 | 是否需要详细采样分析是制定详细采样分析工作计划现场详细采样数据评估与分析 | 是否需要详细采样分析是制定详细采样分析工作计划现场详细采样数据评估与分析 | ||
是否需要详细采样分析是制定详细采样分析工作计划现场详细采样数据评估与分析 | 是否需要详细采样分析是制定详细采样分析工作计划现场详细采样数据评估与分析 |
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调查结束
报告编制完成后,邀请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行业专家不少于三人组成技术评审专家组,对调查场地进行现场踏勘后,再对地块污染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技术审核,提出技术审查意见,再由技术单位进行修改完善,审核通过后,上报备案,将评审后的调查报告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完成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五、报告评审前期调查工作结束后,根据调查资料、检测分析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最终编制完成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明确地块内是否存在污染,是否可以进行开发利用。若存在污染,应说明可能的污染类型、污染状况和来源,并应编制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四、报告编制C.样品运输过程中应釆取措施保证样品性质稳定,避免沾污、损失和丢失。样品接收、核查和发放各环节应受控;样品交接记录、样品标签及其包装应完整。B.样品采集过程中,按规范要求进行质量控制。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3、成交供应商须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用作本合同以外的用途或向第三方泄露。成交供应商的保密义务为永久生效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解除。否则,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索由此而引起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并保留进一步追究成交供应商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2、在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方的管理办法和考评;1、成交供应商在调查期间,须按照相关规范妥善保管样品,并做好采样、检测质量管理工作,调查报告中体现质量管理情况,质量控制相关资料原件备查;六、其他要求
(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名称)签订地点:乙方(出租方):甲方(承租方):合同编号:(服务类)
3.服务合同项目资料表;2.中标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1.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编号);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合同文件(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日。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服务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三、合同金额及有效期限本合同的标的为服务需求(同投标文件中服务内容)中所列服务。二、合同标的4.中标通知书。
五、付款方式:。4、服务要求:每一个地块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将评审后的调查报告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中标区域的土壤调查工作,出具土壤污染调查报告,并在90日内,完成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和环保系统备案工作。。2、中标方在服务期内按照甲方要求履行服务事项,甲方如有需要,乙方在48小时以内安排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1、中标方提供的服务必须是合格且符合招标人需求的服务内容。四、服务要求及中标方对服务质量承诺条件及期限(依据采购内容要求):
八、违约责任:七、验收标准:项目成果需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4、3、服务质量:满足国家、省及地方现行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中标区域的土壤调查工作,出具土壤污染调查报告,并在90日内,完成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和环保系统备案工作。。六、服务承诺:1、服务要求:每一个地块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将评审后的调查报告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
(1)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1、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九、合同的终止交易中心网站上予以通报,在规定时间内不允许参加滑县境内任何政府采购活动。金(若有)、取消其中标供应商资格,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在滑县公共资源乙方如不按规定时间及时履行服务内容,一经调查属实,没收其交纳的全部履约保证
3、任何一方如遇不可抗力事件而丧失履约能力,本合同自行终止。2、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退还履约保证金(若有);(5)被甲方就质量等问题投诉经查证属实的。(4)弄虚作假的;(3)擅自更改投标价及服务承诺的;(2)破产或无理赔能力的;
采购人(公章):中标供应商(公章):十二、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持有2份,中标供应商持有2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期间,签订本合同的双方经协商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关部门提请协调,或者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十、争议的解决
2.1定义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年月日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
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3“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知识产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2技术规范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
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质量保证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10合同转让和分包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9合同变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8延迟履行
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不可抗力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合同中止、终止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3乙方破产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2税费
2.16通知和送达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检验和验收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8履约保证金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19合同份数2.18.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8.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采购编号:响应文件(项目名称)
四、资格审查资料三、投标报价明细表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一、投标函及第一次报价一览表目录年月日
十、优惠及服务承诺九、商务偏差表八、服务技术偏差表七、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六、人员配备状况五、服务方案
1、我方愿按照磋商文件中的条款和要求提供服务。经详细研究你们(项目名称)的磋商文件,采购编号:,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投标活动,我们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致:(采购人)一、投标函十二、附件十一、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5、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4、我们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补充的文件(如有)和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3、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2、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第一次报价一览表年月日
项目名称 | |
投标单位 | |
投标报价 | 大写: 小写: 元(投标人应在此填列第一次报价,但以投标人最后一次的报价为成交价) |
采购内容 | |
服务期限 | |
质量要求 | |
投标有效期 | |
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
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投标人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证明。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采购人名称):授权委托书
年月日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四、资格审查资料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投标报价明细表
4.服务期安排计划及主要仪器设备计划3.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岗位职责2.资料收集与分析利用1.对项目的理解及认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五、服务方案
拟派主要人员汇总表六、人员配备状况8.合理化建议7.项目成果管理及保证措施6.保证服务期的方案和措施5.保证服务质量的技术方案和措施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七、服务技术偏差表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主要人员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 年龄 | 证书编号 | ||||||
职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工作年限 | 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 |||||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⑵如响应文件中技术条款与磋商文件中要求一致,仍需在本表填列“与磋商文件技术条款要求一致”字样。注:⑴“偏差”栏中详细注明响应文件中技术条款与磋商文件中要求有何不同,并说明其符合性。供应商应分项目填制本表,页数不够时请自行增减。
序号 | 服务名称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条款 | 偏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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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如响应文件中商务条款与磋商文件中要求一致,仍需在本表填列“与磋商文件技术条款要求一致”字样。注:⑴“偏差”栏中详细注明响应文件中商务条款与磋商文件中要求有何不同,并说明其符合性。供应商应分项目填制本表,页数不够时请自行增减。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年月日八、商务偏差表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条款 | 响应文件条款 | 偏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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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收到了采购编号为的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致:(采购人)九、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年月日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十、优惠及服务承诺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特此说明。(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或者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保证金的,我方自愿承担项目金额2%的保证责任。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在(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我公司承诺:十一、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自拟)
附件1十二、附件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注: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声明函。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无须提供。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附件2注: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声明函。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无须提供。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声明函。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无须提供。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各供应商: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财办﹝2020﹞33号)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可以持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贷款,供应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获取融资渠道和方式。附件3: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附件4:其他材料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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