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宁低碳经济产业园1.5MW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3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4110800356
预算金额300万元
招标公司南京公用绿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周吉025-86383648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城建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园025-5899580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XZP2024110800356
项目名称: 江宁低碳经济产业园1.5MW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
建设单位:南京公用绿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江宁低碳经济产业园1.5MW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2024088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0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公用绿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
1、本工程/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2、评标时一旦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会场并递交要求携带的资料,参与开标会,否则拒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4、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骗取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有注册证书处于延续注册阶段,以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明为准。人员的注册证书均须在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限内,否则不得分。若发生异议、投诉时,中标候选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原件供监管机构及招标人核查,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原件,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5、项目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福英路1181号江苏恒达动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厂房。6、质量:(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含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7、工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60日历天(含设计,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8、最高限价:人民币 300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6万元,建安工程费:294万元)9、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本项目在江苏恒达动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厂房屋顶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站(电站规模暂估为1.5MW,以实际并网容量为准),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1)设计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含主体及各专业专项等全部设计内容、施工图预算)、后续服务、竣工图纸等,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设计、变更、现场服务和其他与本项且相关的设计服务内容全方位、全过程设计总承包服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②后续服务包括:包含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所有的设计费用包含在此次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评审费、会务费、会场租赁费、设计驻场费等)。(2)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可研报告、施工现场状况、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建设范围内所有专业施工。同时包含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施工及协调、手续的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和备案、编制竣工图文件、质量保修期内保修等为本项且工程总承包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原建筑物保护、拆除及恢复工程、土石方工程、土石方及垃圾外运、钢筋混凝土工程(基础、排管、管井等)、原配电房改造、新建预制舱(如有)、加固工程(如有)、防腐防水工程、电缆及电线、电力保护管工程、电管及钢支架、各类电箱、防火处理、防雷接地、驱鸟装置、采取技术措施(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原建筑及设备保护、脚手架及施工机械等)、光伏组建设备、汇流及变配电设备(组串式逆变器、箱式变压器、进线柜、无功补偿柜、母线设备柜、计量柜、并网柜、新增间隔、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等)、消防设施、自动化控制及保护设备(线路保护柜、防孤岛保护柜、频率电压紧急控制柜、不停电电源系统、通信系统设备、自动化设备及电量计量系统、光功率预测系统、环境监测系统等)、工程保险费、项目验收费、供电并网接入、系统调试及试运行等。承包人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光伏安装的屋面结构承载力进行复核、检测、鉴定,出具评估报告和加固方案也在本工程范围内。(3)本项目涉及的光伏组件和逆变器设备由招标人单独采购。10、投标人资格要求(一)资格审查必要条件: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1)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体容量不低于1.2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系统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单体容量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B)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体容量不低于1.2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系统工程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单体容量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C)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体容量不低于1.2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系统工程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体容量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认定标准: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②资格审查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兼得。资格审查业绩和评分中的业绩可兼得。5、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7、项目管理机构:(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执业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4年05月至2024年10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8、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该项目采用:(1)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9、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二)资格审查可选条件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企业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体容量不低于1.2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系统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单体容量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C)工程施工业绩要求:企业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体容量不低于1.2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系统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单体容量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D)工程设计业绩要求:企业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体容量不低于1.2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系统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体容量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认定标准: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②资格审查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兼得。资格审查业绩和评分中的业绩可兼得。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3、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4年05月至- 2024年10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若采用联合体,则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①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不超过两家),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⑤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⑥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4)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5)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①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6)本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投标人自行与供电公司协调管理,完成并网、接入等所有工作,确保项目能够顺利运行。(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五级(含)、承修类五级(含)、承试类五级(含)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8)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将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编入投标文件,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9)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公用绿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区4幢3楼
联系人:
周吉
电话:
025-86383648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
南京城建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浦滨路150号高芯科谷中科创新广场10号楼
联系人:
袁园
电话:
025-58995807
电子邮件:
/
项目名称: 江宁低碳经济产业园1.5MW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
建设单位:南京公用绿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江宁低碳经济产业园1.5MW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2024088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0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公用绿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本项目在江苏恒达动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厂房屋顶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站(电站规模暂估为1.5MW,以实际并网容量为准),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
范围 | 江宁低碳经济产业园1.5MW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12-12 09:30 |
开标地点 | 浦滨路150号高芯科谷中科创新广场10号楼104会议室 |
其他
1、本工程/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2、评标时一旦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会场并递交要求携带的资料,参与开标会,否则拒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4、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骗取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有注册证书处于延续注册阶段,以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明为准。人员的注册证书均须在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限内,否则不得分。若发生异议、投诉时,中标候选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原件供监管机构及招标人核查,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原件,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5、项目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福英路1181号江苏恒达动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厂房。6、质量:(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含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7、工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60日历天(含设计,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8、最高限价:人民币 300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6万元,建安工程费:294万元)9、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本项目在江苏恒达动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厂房屋顶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站(电站规模暂估为1.5MW,以实际并网容量为准),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1)设计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含主体及各专业专项等全部设计内容、施工图预算)、后续服务、竣工图纸等,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设计、变更、现场服务和其他与本项且相关的设计服务内容全方位、全过程设计总承包服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②后续服务包括:包含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所有的设计费用包含在此次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评审费、会务费、会场租赁费、设计驻场费等)。(2)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可研报告、施工现场状况、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建设范围内所有专业施工。同时包含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施工及协调、手续的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和备案、编制竣工图文件、质量保修期内保修等为本项且工程总承包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原建筑物保护、拆除及恢复工程、土石方工程、土石方及垃圾外运、钢筋混凝土工程(基础、排管、管井等)、原配电房改造、新建预制舱(如有)、加固工程(如有)、防腐防水工程、电缆及电线、电力保护管工程、电管及钢支架、各类电箱、防火处理、防雷接地、驱鸟装置、采取技术措施(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原建筑及设备保护、脚手架及施工机械等)、光伏组建设备、汇流及变配电设备(组串式逆变器、箱式变压器、进线柜、无功补偿柜、母线设备柜、计量柜、并网柜、新增间隔、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等)、消防设施、自动化控制及保护设备(线路保护柜、防孤岛保护柜、频率电压紧急控制柜、不停电电源系统、通信系统设备、自动化设备及电量计量系统、光功率预测系统、环境监测系统等)、工程保险费、项目验收费、供电并网接入、系统调试及试运行等。承包人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光伏安装的屋面结构承载力进行复核、检测、鉴定,出具评估报告和加固方案也在本工程范围内。(3)本项目涉及的光伏组件和逆变器设备由招标人单独采购。10、投标人资格要求(一)资格审查必要条件: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1)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体容量不低于1.2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系统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单体容量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B)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体容量不低于1.2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系统工程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单体容量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C)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体容量不低于1.2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系统工程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体容量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认定标准: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②资格审查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兼得。资格审查业绩和评分中的业绩可兼得。5、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7、项目管理机构:(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执业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4年05月至2024年10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8、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该项目采用:(1)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9、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二)资格审查可选条件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企业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体容量不低于1.2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系统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单体容量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C)工程施工业绩要求:企业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体容量不低于1.2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系统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单体容量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D)工程设计业绩要求:企业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体容量不低于1.2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系统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体容量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认定标准: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②资格审查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兼得。资格审查业绩和评分中的业绩可兼得。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3、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4年05月至- 2024年10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若采用联合体,则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①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不超过两家),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⑤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⑥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4)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5)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①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6)本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投标人自行与供电公司协调管理,完成并网、接入等所有工作,确保项目能够顺利运行。(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五级(含)、承修类五级(含)、承试类五级(含)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8)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将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编入投标文件,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9)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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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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