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流通领域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检工作,本次共抽检辖区内4家经销单位,依法随机抽取12个批次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其中保鲜袋9个批次,一次性塑料餐饮具(水杯)2个批次,吸管1个批次,已出检验报告12个批次,均为不合格,不合格率100%。
一、抽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检验委托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进行,抽样检验项目主要以GB4806.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31604.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GB31604.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总迁移量的测定》、GB31604.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食品模拟物中重金属的测定》为检验依据,以GZ292702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非复合膜袋)188-2020《浙江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非复合膜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评价规则》和GZ292701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用工具)188-2020《浙江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用工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评价规则》为判定依据进行检验、判定。对产品的标签标识、物理机械性能和卫生性能等重要项目进行检测。现将抽检结果予以公布。具体情况见下表:
2021年度流通领域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抽检结果汇总表
序号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样品等级 | 受检单位 | 标称生产单位 | 检验判定依据 | 检验结论 |
1 | 背心式保鲜袋 | 30×40cm 100只 | 合格品 | 磐安县华泰天润发超市 | 无锡市德耀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 GZ292702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非复合膜袋)188-2020《浙江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非复合膜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评价规则》、GB 4806.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31604.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GB 31604.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总迁移量的测定》、GB 31604.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食品模拟物中重金属的测定》等 | 不合格 (不合格项目为:标签标识) |
2 | 保鲜袋 | 200只 30×20(厘米) | 合格品 | 磐安县华泰天润发超市 | 江苏赫普福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 不合格 (不合格项目为:标签标识) | |
3 | 绿色密码保鲜袋 | 38×30cm (110+20只) | 合格品 | 磐安县世纪如海商贸有限公司 | 东阳名希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 不合格 (不合格项目为:标签标识) | |
4 | 加厚保鲜袋 | 30×40cm(100只)货号:LJ-2119 | 合格品 | 磐安县世纪如海商贸有限公司 | 浙江龙士达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 不合格 (不合格项目为:标签标识) | |
5 | 保鲜袋 | 25cm×38cm×100只 | 合格品 | 磐安县世纪如海商贸有限公司 | 台州市路桥瑞康家庭用品厂 | 不合格 (不合格项目为:标签标识) | |
6 | 手提式食品保鲜袋 | 26厘米×28厘米 | 合格品 | 磐安县世纪如海商贸有限公司 | 南通汇统塑胶机械有限公司 | 不合格 (不合格项目为:标签标识) | |
7 | PE保鲜袋 | 30厘米×40厘米×100个 | 合格品 | 磐安县麦得隆商贸有限公司 | 中山市凯顺日用制品有限公司 | 不合格 (不合格项目为:标签标识) | |
8 | PE保鲜袋 | 30cm×40cm | 合格品 | 磐安县麦得隆商贸有限公司 | 台州市绿派日用品有限公司 | 不合格 (不合格项目为:标签标识) | |
9 | PE食品保鲜袋 | 型号:9021 规格25cm×35cm | 合格品 | 磐安县麦得隆商贸有限公司 | 江苏洁雅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 不合格 (不合格项目为:标签标识) | |
10 | 斜纹航空杯 | ZYT-650 200ml 50只装 | 合格品 | 磐安县华泰天润发超市 | 浙江绿力塑业有限公司 | GZ292701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用工具)188-2020《浙江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用工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评价规则》、GB/T 18006.1-2009《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 4806.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等 | 不合格 (不合格项目为:标签标识、负重性能) |
11 | 航空杯 | 180ml×24只 货号HL-5633 | 合格品 | 磐安县长宏日用品商行 | 浙江天天向上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 | 不合格 (不合格项目为:标签标识) | |
12 | 吸管/ 树脂PP | 长度270mm 直径6mm 100支/包 | 合格品 | 磐安县长宏日用品商行 | 浙江佳燕日用品有限公司 | GZ292701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用工具)188-2020《浙江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用工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评价规则》、GB/T 24693-2009《聚丙烯饮用吸管》、GB 4806.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等 | 不合格 (不合格项目为:标签标识) |
二、不合格项目主要原因
1.“标签标识”:此项目是在GZ292702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非复合膜袋)188-2020《浙江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非复合膜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评价规则》、Z292701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用工具)188-2020《浙江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用工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评价规则》中对食品包装、容器产品标识标签的标准要求进一步加强,相对于2017版评价规则,将标签标识不合格类别从B类不合格类别调整到了A类不合格类别。本次监督抽查12个批次产品的标签标识项目均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原因在于生产企业对标准变更重视不够,对GB 4806.1-2016、GB 4806.7-2016和2020版评价规则的新标准要求了解不透彻造成。
2.“负重性能”:此项目不达标,说明水杯材质硬度不够,不容易拿捏,在使用中会严重变形,如果盛装热水,还有可能会造成烫伤。主要原因是由于企业节约成本,使用未达到标准要求重量的原材料,导致生产出的水杯杯壁薄,杯身软。
三、消费指南
市场上出售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包装材料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此类产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在购买时应认真查看标签上标识的执行标准、生产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QS)、生产编号、企业标识和商标等,详细阅读产品包装上的信息,尽量购买质量稳定的产品。
2.注意产品标示的材质:聚乙烯(乙烯均聚物)、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和聚丙烯(丙烯均聚物)是现在广泛用于食品的包装的材料,具有无毒、耐腐蚀等特点;聚氯乙烯(PVC)不适合盛装高温油性食品。
3.用微波炉加热食品时,要选用带有“微波炉专用”字样的包装容器。冰箱里的冷藏、冷冻食品应使用保鲜膜,而不要用普通的塑料袋代替。保鲜膜的特殊工艺和原料具备良好的透气和保鲜性能,而普通塑料袋使用时间稍长就会使食物变质、腐烂,达不到保鲜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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