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2020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餐饮环节等)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金额
122.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0/05/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072020000050
预算金额122.7万元
招标联系人缪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滕德伟028-61375575
中标公司四川省中安检测有限公司122.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2020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餐饮环节等)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01072020000050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代理机构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滕德伟,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52
采 购 人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缪老师 028-85589856
项目联系人 滕德伟
项目联系电话 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52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5-15 13:40
项目包个数 1
开标时间 2020-05-12 10:30
中标日期 2020-05-15 10:30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0-04-21 17:08
总中标金额(元) 1226000元
中标详细内容 标的名称: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2020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餐饮环节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服务要求:详见本公告备注内容.
中标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省中安检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11层2号;中标金额:1226000元.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该费用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规定收取(计费基数以采购预算为准)。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1.6816万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李欣合(评标小组组长)、谌川、黄绍怡、杨劲梅、胡显英(最后一位为采购人代表)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一、项目用途:用于成都市武侯区范围内餐饮、保健品、农产品等行业食品安全监督,保障辖区范围食品安全。二、简要技术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以让人民吃得放心为目标,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为手段,以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为动力,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有效防控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促进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结合成都市武侯区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本次采购的中标供应商将对餐饮、保健品、农产品等环节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抽检不少于1580批次。三、合同履行日期: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0年12月1日前完成抽检工作。
其它补充事宜
候选人公告链接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行业划分 M7499
评审情况 附件
备注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227000元,每类抽检任务单价的最高限价详见第六章;备案号:(2020)0147号。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成都市武侯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5558345。四、本项目已落实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策目标。五、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4月21日;采购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六、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八、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联系人:万方仪 ;联系电话: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01。九、履约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0年12月1日前完成抽检工作;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十、主要中标内容:(一)服务内容: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2020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餐饮环节等);(二)服务范围:本次采购的中标供应商将对餐饮、保健品、农产品等环节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抽检不少于1580批次;(三)服务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专业的独立采样服务(所有抽检样品须先期购买),安排不少于两名抽样人员与专用车辆开展采样工作,抽样期间车辆费用、工作人员的生活费用和住宿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抽样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熟悉和掌握样品采集方法和相关技术要求;2.每个抽检样品均须按规定统一编号、登记、封存。样品采集后,供应商应按要求及时将样品由专人送达,并具备满足速冻及冷饮类储运条件的设备,涉及微生物指标的样品必须保证4小时以内送达实验室;3.采集的样品在贮存、运输等过程中,供应商应采取适当保护措施,避免包装破损及样品之间的交叉污染。送达实验室的样品标签不得涉及企业信息。(四)服务标准:1.供应商应承担专项整治机动抽检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检验工作,并作为应急管理技术支撑机构;2.供应商承担抽检任务,应当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并做好抽检准备,1个小时内达到抽检现场,及时完成抽检任务;3.供应商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设置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的驻场项目管理团队,协调采购人与项目服务团队的沟通及应急事务的处理(提供相关承诺函)。十一、中标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注: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PPP项目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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