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2年沙河口区自建房安全隐患鉴定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7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6/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cz202206016
预算金额10万元
招标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常坤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拾
中标公司大连市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2年沙河口区自建房安全隐患鉴定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DCZ202206016(招标文件编号:DCZ202206016)
二、项目名称:2022年沙河口区自建房安全隐患鉴定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大连市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春柳街3号
中标(成交)金额:7.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大连市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自建房安全隐患鉴定 | 沙河口区共发现自建房333栋,其中存在安全隐患的39栋,约7000平方米。现对39栋有隐患的自建房开展房屋可靠性鉴定 | 按采购人要求 | 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鉴定工作 | 按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斌、宫钊甫、林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额的1.5%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10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市沙河口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8号
联系方式:常坤0411-39878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350-2号
联系方式:周拾、王小宁0411-83608842-131、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拾、王小宁
电 话: 0411-83608842-131、133
2022年6月采购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采购人:大连市沙河口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2022年沙河口区自建房安全隐患鉴定项目采购编号:DCZ202206016
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受大连市沙河口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的委托,为2022年沙河口区自建房安全隐患鉴定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各供应商对谈判采购的产品进行报价,谈判小组可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原则推荐预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编号:DCZ2022060162022年沙河口区自建房安全隐患鉴定项目第一部分谈判采购邀请函谈判采购邀请函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2022年沙河口区自建房安全隐患鉴定项目 |
2 | 采购编号:DCZ202206016 |
3 | 采购人名称:大连市沙河口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
4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
5 | 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资质和建筑工程可靠性鉴定资质;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6 | 项目完成时间: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鉴定工作。 |
7 | 谈判有效期:谈判之日起90个日历日 |
8 | 正本的份数:1份;副本的份数:3份。每份报价文件必须编订成册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果出现正、副本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报价文件采用胶封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 |
9 | 付款方式: 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鉴定工作并出具鉴定报告,经采购人审核认定且财政资金到位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 |
10 | (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0日09:3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350-2)。 (3)逾期不受。 |
11 |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0万元,响应文件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二、供应商资格条件沙河口区共发现自建房333栋,其中存在安全隐患的39栋,约7000平方米。现对39栋有隐患的自建房开展房屋可靠性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注: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报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报,否则其报价无效。采购内容:
2、报价应包括:报价应包含实现本项目招标内容所涉及的全部费用,本项目安全隐患约7000平方米为预估值,如实际鉴定面积超出此面积,投标报价应包含超出部分的鉴定工作,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风险;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全部的项目内容编制费用、人员费用、常驻现场、后续服务及不可预见风险等所有费用。1、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三、报价单编制说明:(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资质和建筑工程可靠性鉴定资质;(4)、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偏离表:见附件(格式)(2)报价表:见附件(格式)(1)报价函:见附件(格式)5、供应商应同时提交下列文件:4、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中标额*1.5%的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将代理服务费一次性付清。3、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要发生的所有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此价格不能改变,报价单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见附件(格式)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资格证明文件:(5)服务团队配置情况(4)服务方案
6.2对谈判采购文件中必须满足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谈判采购文件中必须满足的要求和条件的需求、数量、服务方案、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做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6.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采购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详见服务需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报价文件。供应商如果没有按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文件,或者没有对本谈判采购文件中必须满足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可能导致该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被拒绝。6、报价文件编写注意事项业绩证明文件(如有)(7)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见附件(格式)
7.5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齐全资格证明文件的;7.4报价文件逾期送达;7.3报价文件中供应商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加盖印章或签字的;或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7.2报价文件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的;7.1报价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7、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价文件无效:
五、采购说明:由有关专家组成谈判小组,就报价、服务方案、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组成等集体与每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它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它信息。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可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原则推荐预成交供应商(如最终报价相同,则以业绩多者为成交供应商;如业绩数量相同,则现场抽签决定),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代理机构发放成交通知书,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供应商。四、谈判程序:7.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7.7供应商所提供服务明显不符合采购需求的;7.6供应商弄虚作假或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骗取;
3、合同组成:成交通知书、谈判采购文件、报价文件、答疑文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项目一览表。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鉴定工作并出具鉴定报告,经采购人审核认定且财政资金到位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付款方式:谈判地点: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会议室(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350-2号)谈判时间:2022年06月10日北京时间09:30整1、报价文件(一正三副)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供应商印章,装订成册后于2022年06月10日北京时间9:00-09:30密封送达至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会议室(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350-2号)。
7、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可以是认证证书复印件,也可以是法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认证证书,是由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证明应与所投产品、产品类别保持一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认证证明无效。注:1)、供应商应同时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见附件)与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才能享受节能环保优惠政策。6、根据有关规定,对于纳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可以对其相应报价给予3%的价格抵扣。对于同时属于节能或者环保标志产品的,可以按照上述规定的价格扣除比例分别计算,叠加后计算出总的优惠政策幅度。供应商所投的产品属于节能或者环境标志产品的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项目完成时间: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鉴定工作。4、成交标准:成交供应商应是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能圆满履行合同的供应商;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7.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7.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7.1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8、支持监狱企业发展7.8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执行。7.7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7.6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7.5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微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7.4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9、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8.4监狱企业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和监狱企业扣除率中的较大值。8.3供应商报价产品是监狱企业制造的,并符合条件的,其产品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计算。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的监狱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8.1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9.2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9.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根据《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政部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大财采〔2019〕1010号),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物业服务。10、政府采购扶贫政策9.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率中的较大值。⑥供应商报价产品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并符合条件的,其产品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计算。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的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350-2号联系人:周拾、王小宁采购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采购人:大连市沙河口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2022年6月6日起在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每份300元,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六、购买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第二部分采购需求账号:314256319366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传真:(0411)83683879电话:(0411)83608842-131/133邮编:116011
(1)A级:无危险构件,房屋结构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的要求,对房屋危险性进行分级,根据房屋的危险程度按下列等级划分:1、危险性鉴定评级二、基本技术要求:沙河口区共发现自建房333栋,其中存在安全隐患的39栋,约7000平方米。现对39栋有隐患的自建房开展房屋可靠性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一、项目概况:
3、主要规范及技术标准:对本项目进行房屋危险性鉴定。根据招标人提出的鉴定原因及要求,搜集有关资料、建筑物现状、历史情况及对现场的考察情况,制定详细调查计划及检测鉴定方案并以此完成现场检测鉴定工作。最终成果包括结构平面图恢复、结构检测鉴定、计算及方案论证、编制房屋危险性鉴定报告、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等,为本工程的后续工作提供技术依据和支持。2、检测鉴定内容(4)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处于危险状态,构成整幢危房。(3)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局部处于危险状态,构成局部危房;(2)B级:个别结构构件评定为危险构件,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基本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回弹仪评定烧结普通砖强度等级的方法》(JC/T796-2013);《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136-2017);《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2011);《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19);《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版);《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152-2008);《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JGJT384-2016);
第三部分附件——报价文件格式项目完成时间: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鉴定工作。四、其它要求:满足工程施工要求,达到同行业规范及鉴定标准。三、功能使用要求《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
1.投标报价:。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公司(单位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三份:根据贵方的采购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致: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报价函附件1:
7.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6.本报价文件有效期为自递交报价文件日起90个日历日。5.如采购人确定我方提供的产品,我方将按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公司愿意对上述项目进行报价。报价文件中所有关于报价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3.按谈判采购邀请函中的要求提供有关文件。2.项目完成时间:。
日期:公章: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电话:传真:地址:邮编: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附件3:偏离表(格式自拟)报价表附件2:
名称 | 谈判文件 技术规范、要求 | 报价文件响应 | 是否偏离 |
(格式自拟)服务方案附件4:日期: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盖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格证明文件附件6:(格式自拟)服务团队配置情况附件5:
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参加政府(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报价活动,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此次报价有关的事宜。在此次报价过程中,本公司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见附件(格式)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见附件(格式)2、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注:1、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日期供应商公章被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本公司报价文件中标注的报价有效期相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代理机构名称):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附:3、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2、法定代表人盖章和供应商公章,必须是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辽宁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辽宁省内的行政机关或组织对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10000元以上罚款属于较大数额罚款,中央或其他省市的较大数额罚款数额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特此声明。
项目编号:DCZ202206016项目名称:2022年沙河口区自建房安全隐患鉴定项目技术服务合同技术服务合同2022年沙河口区自建房安全隐患鉴定项目合同附录:
2.技术服务的内容:1.技术服务的目标:按现行有效的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相关要求和合同约定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2022年沙河口区自建房安全隐患鉴定项目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甲方委托乙方进行2022年沙河口区自建房安全隐患鉴定项目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受托人(全称):(简称乙方)委托人(全称):大连市沙河口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简称甲方)
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相关专业现行规范,达到采购人有关要求3.技术服务进度:2.技术服务期限: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鉴定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沙河口区安全隐患的39栋,约7000平方米。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3.技术服务的方式:
2.提供工作条件:1.提供技术资料: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7.技术服务成果的提交时间: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鉴定工作6.技术服务成果的提交要求: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
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鉴定工作并出具鉴定报告,经采购人审核认定且财政资金到位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2.技术服务报酬的支付方式:1.本合同签约服务报酬为:元。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方式为: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技术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如因乙方造成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毁损、灭失的,乙方负责赔偿。技术服务工作完成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于日内归还上述技术资料,不得擅自留存复制。3.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4.泄密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3.保密期限:2.涉密人员范围: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甲方人员。1.保密内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开展工作的技术路线和方法。甲方: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不论合同是否被撤销、变更、解除,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4.泄密责任:如乙方违反本条款约定义务,应按照第九条第五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保密期限:2.涉密人员范围:乙方所有人员;1.保密内容: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信息、资料、经营信息、业务流程、数据信息、人力资源、技术信息)均属保密内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并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使前述信息免于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避免造成不良影响。乙方: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按照本合同要求及国家、地方现行相关验收、检测标准及规范;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2.1.甲方因项目条件有重大变更,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向乙方书面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乙方应当在7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乙方同意变更:
1.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第八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6.本合同服务项目的质量期限为,自服务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算。服务质量期限内如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乙方应当负责妥善解决。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5.如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免费整改直至符合要求,因此造成的服务期限延误及损失由乙方承担。4.技术服务成果的验收方法:3.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第九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6.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5.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服务工作并向甲方提供服务成果,对服务成果的工作质量负责。乙方确保提供的服务工作成果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否则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说明和必要的技术指导。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2.乙方利用甲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6.甲方有权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双方按本合同总价组成的相应单价及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结算,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5.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以及擅自将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或工作成果引用、发表或提供给第三人,应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以甲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4.乙方提供技术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更正和修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3.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完成任何一项技术服务,逾期达15日或经甲方要求两次修改仍未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自甲方通知解除之日起3日内退还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技术数据、文件等,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约定,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并协助甲方处理直至达到甲方满意,同时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逾期提交服务工作成果,每逾期一日,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及合同签署页约定的通讯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通讯方式以本合同的记载或附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为准因未履行通讯方式变更通知义务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守约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守约方以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无论对方是否收到,信件寄出或者投邮当日(邮政或快递公司收件日)视为送达。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项目总负责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项目总负责人所做出的任何承诺、保证、签字确认均视为乙方行为,均由乙方负责。3.负责项目的接口及联络。2.及时沟通双方需求变化;1.及时沟通工作进展情况;第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项目总负责人和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7、本合同所指的甲方或第三人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
第十四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书面技术文件(如有)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谈判采购文件、报价文件、答疑文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项目一览表。第十三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解除合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任何费用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双方各自负担:
第四部分其他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须确保服务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乙方提供虚假报告或者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要求提供服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第十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地址: | 地址: |
组织机构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授权委托代理人: | 授权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 传真: |
邮政编码: / | 邮政编码: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签订地点: | 签订时间: |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注2),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如有)一、关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说明
中小企业 | 1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4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微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6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7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8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执行。 |
监狱企业 | 1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的监狱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报价产品是监狱企业制造的,并符合条件的,其产品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计算。 4监狱企业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和监狱企业扣除率中的较大值。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2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的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⑥供应商报价产品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并符合条件的,其产品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计算。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率中的较大值。 |
政府采购扶贫政策 | 根据《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政部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大财采〔2019〕1010 号),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物业服务。 |
注:1.供应商须提供本“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能享受报价服务的价格扣除。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可以是认证证书复印件,也可以是法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认证证书,是由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证明应与所投产品、产品类别保持一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认证证明无效。注:1)、供应商应同时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见附件)与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才能享受节能环保优惠政策。根据有关规定,对于纳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可以对其相应报价给予3%的价格抵扣。对于同时属于节能或者环保标志产品的,可以按照上述规定的价格扣除比例分别计算,叠加后计算出总的优惠政策幅度。供应商所投的产品属于节能或者环境标志产品的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二、关于节能环保政策未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评标时不对监狱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三)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产品类别,是指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的产品类别。如计算机、电冰箱、水嘴等。说明:附件:认证证明可以是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是法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认证证明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本单位承诺,本次参加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所投的下列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并且具有法定认证资格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符合优先采购/强制采购政策。本单位对以下填列的各项信息以及相关产品认证证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如有)
序号 | 所投产品 | 产品属性 | 产品类别 | 是否为强制采购产品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合计 | 认证证书编号 |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应同时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与有效的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才能享受节能环保优惠政策。认证证明应与所投产品、产品类别保持一致,否则视为认证证明无效。本表应逐项填写,并按规定签署,不得漏项,否则视为该《声明函》无效。产品属性:节能、环保、节能环保。
符合性评审表资格性评审表第五部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公章:
序号 | 符合性评审(评审结果为合格、不合格) | 供应商名称及审查意见(合格、不合格) | ||||
序号 | 符合性评审(评审结果为合格、不合格) | 备注说明 | ||||
1 | 营业执照符合要求 | |||||
2 | 资质证书符合要求 | |||||
3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符合要求 | |||||
“√”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 评委签字:日期: |
序号 | 符合性评审(评审结果为合格、不合格) | 供应商名称及审查意见(合格、不合格) | ||||
序号 | 符合性评审(评审结果为合格、不合格) | 备注说明 | ||||
1 | 报价文件按规定填写,内容齐全,字迹清晰。 | |||||
2 | 报价文件签字盖章齐全;提供了有效的授权人委托书。 | |||||
3 | 未发现供应商弄虚作假或与其他供应商串通。 | |||||
4 | 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
“√”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 评委签字: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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