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黎霍高速公路项目部路面一分部碎石竞价招标采购公告
金额
698.95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7/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lq7gs-lhlm1-wz-013
预算金额698.95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黎霍高速公路项目部路面一分部碎石竞价招标采购 交控集团招采认证编号: 2023-LQ7GS-LHLM1-WZ-013
采购方式: 竞价采购 招采类型: 货物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3-07-14 15:00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7-19 15:00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黎霍高速公路项目部
路面一分部碎石竞价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2023-LQ7GS-LHLM1-WZ-013)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黎霍高速公路项目部路面一分部碎石已具备釆购条件,现邀请全社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黎霍高速公路项目部路面一分部碎石竞价招标采购
1.2 采购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黎霍高速公路项目部路面一分部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4 电子商务平台: 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竞价大厅。
1.5 标包划分:共四个标包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次招标采购所需材料的供应、运输、装卸和提供增值税专项发票等相关服务。
2.1.1 标包划分:本次竞价采购共4个标包,具体限价如下:
标包供货地点材料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税率含税单价(元)含税总价(元)总金额 (元)
第一 标包沁县新店镇姚头村2#沥青砼站碎石10-30mm1300013%101.861324156.606989550.03
碎石10-20mm3000013%101.863055746.00
碎石5-10mm2712513%96.212609647.43
第二 标包沁县新店镇姚头村2#沥青砼站碎石10-30mm1300013%101.861324156.606989550.03
碎石10-20mm3000013%101.863055746.00
碎石5-10mm2712513%96.212609647.43
第三 标包襄垣县善福乡赵家烟村碎石5-10mm8349013%63.165272869.395272869.39
第四 标包襄垣县善福乡赵家烟村碎石5-10mm8349513%63.165273185.175273185.17
合计24525154.61

投标数量为预估数量,供应商任何一轮报价不得高于表中限价。
2.2 交货期:根据招标人项目需求供货,总供货期至项目完工。
2.3 交货地点: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善福乡赵家烟村;长治市沁县新店镇姚头村2#沥青砼站。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GB/T14685-2011相关技术标准及公路工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2.5堆积密度要求:
项目部成本合同部门、材料管理部门、试验检测部门在料源地和料场按照《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对碎石堆积密度进行试验确定。堆积密度标准值以现场实际测定的标准值为准,允许偏差上限为标准值+0.02。
要求进场材料堆积密度不得超出“堆积密度标准值”允许偏差上限,在基本标准密度允许偏差上限范围以内的,按照合同正常履行收料结算程序。
超出基本标准密度允许偏差上限的,当天所有进场材料均按照堆积密度标准值进行结算,具体按照以下公式进行结算:结算数量=过磅数量/实测堆积密度*堆积密度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 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3.1.2 财务要求:近一年(2022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以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或新晋升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可提供开标前3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 业绩要求: 近3年(2020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同类项目,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及对应发票为准)。
3.1.4 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0年7月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建设主管单位、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
罚期内。
3.1.5其他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②本项目共分四个标包,供应商可以参与多个标包的竞价活动,但最终只能成为一个标包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同时成为不同场站多个标包的成交供应商(即一家供应商只能中一个标)。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参与招采活动的情形。
3.3 采购文件的获取
3.3.1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 15 时至 2023  年 7  月 19 日 15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在线申请竞价资格。
注:登录《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ds.sxlq.com:9982/showStock/index)点击“投标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2021年3月1日前已在山西路桥集团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注册的供应商可通过主要联系人手机号(用户名)+短信验证码(密码)方式进行登录,完善注册信息后方可正常操作。未注册供应商需在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点击“投标人/供应商注册”。此为获取竞价资格的唯一途径。
3.3.2 报名需要上传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3)业绩证明资料(2020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完成一项同类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及对应发票为准);
(4)近一年(2022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以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或新晋升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可提供开标前3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0年7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记录的截图;
(6)一般纳税人证明;
(7)联系表一份(内容包括: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8)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或银行保函或债权抵顶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全部证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4.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4.1 电子商务平台-竞价大厅自动按照价格由低至高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1名。
4.2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采购人应按电子商务平台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5.合同主要条款
5.1 付款条件:材料验收合格后,每月结算一次,按计量比例支付,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5.2 竞价保证金额递交:要求递交
第一标包保证金金额:139700元 ;第二标包保证金金额:139700元 ;第三标包保证金金额:105400元 ;第四标包保证金金额:105400元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电汇、转账支票),债权,银行保函 ;
竞价保证金的相关要求:
1.采用转账支票、银行电汇形式递交,可由投标人的任一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2.与山西路桥集团或其所属单位有债权关系的,可以债权抵顶投标保证金使用。若债权金额大于等于投标保证金金额的,可将《债权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承诺书》原件彩色复印件附于报名资料中作为投标保证金,原件单独密封交予招标人;若债权金额小于投标保证金的可用现金或银行保函补齐。
3.采用银行保函时,可由投标人任一开户行出具(开户行不具备出具保函资格的,应由其开户行具备相应资格的上级机构出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企业查证授权书(银行官网提供保函自助验真的可不提供)及该银行出具的开户信息,银行保函查证电话应在114等服务平台可查询。银行保函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为见索即付保函附加其他任何支付条件(要求提供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的均为有条件支付)或无法验真的视为无效保函。投标人应将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附在报名资料中,原件单独密封交予招标人;若提供无效投标保函的,其投标无效。
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黎霍高速公路路面项目部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汇通支行
帐   号:0505009239200089710
不退还竞价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供应商在竞价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报价;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退还竞价保证金的时间: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竞价保证金或解冻债权。中标人的竞价保证金为银行保函的,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为现金的,可补齐差额作为履约保证金或在招标人收到履约保函后退还。
5.3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电汇、转账支票),债权,银行保函;
保证金有效期:本项目结束后;保证金递交时间: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5天内,签订合同之前。
履约保证金的相关要求:
1.采用转账支票、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可由中标人的任一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2.与山西路桥集团或其所属单位有债权关系的,可将《债权替代履约保证金的承诺书》原件作为履约保证金,若债权金额小于履约保证金金额,可用现金或银行保函补齐。
3.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中标人任一开户行出具(开户行不具备出具保函资格的,应由其开户行具备相应资格的上级机构出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企业查证授权书(银行官网提供保函自助验真的可不提供)及该银行出具的开户信息,银行保函查证电话应在114等服务平台可查询。银行保函应为见索即付保函,附加其他任何支付条件(要求提供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的均为有条件支付)或无法验真的视为无效保函。以债权形式的担保,可根据履约进度按季度退还;以现金形式的担保,按结算进度等比例退还;以银行保函形式的担保,履约完毕即退还。
6.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6.1 竞价开始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20  日  9 时 00 分。
6.2 竞价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20 日  11 时 00 分。
6.3 报价方式:☑含税价    
6.4 起始价:见采购范围及要求 。
6.5 报价梯度:  0.1元/吨   。
6.6 报价有效期:规定时间内 。
6.7 其他规则:供应商在竞价截止时间前可自由竞价,不限轮次。
7.项目公告和公示
7.1 发布竞价采购公告的媒介:《山西国资数智采购系统》、《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7.2 发布竞价成交公示的媒介:《山西国资数智采购系统》、《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7.3 成交公示的期限:  3日历天 。
8.监督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采中心
联系方式:0351-5606026
本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联系方式:0356-2189005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黎霍高速公路项目部路面一分部
地 址:长治市襄垣县古韩镇西垴头村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13753509166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黎霍高速公路项目部路面一分部
                                                  2023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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