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哈尔滨局集团公司工建公司滨绥铁路K190+589、K191+775新建圆管保护涵工程商混、混凝土顶管、物资材料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金额
27.85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4/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哈尔滨局集团公司工建公司滨绥铁路K190+589、K191+775新建圆管保护涵工程商混、混凝土顶管、物资材料采购 | |||||||||
成交候选人公示 | |||||||||
项目编号: | GTGSWZ-2024-hefgs0057 | ||||||||
各申请人: | |||||||||
本项目已评审结束,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 |||||||||
序号 | 包件号 | 拟成交候选人 | 拟成交价 (元) | 推荐顺序 | |||||
1 | A02 | 哈尔滨鸿业予制构件有限公司 | 278550.00 | 第一名 | |||||
2 | 哈尔滨市松北区隆达水泥制品厂 | 279300.00 | 第二名 | ||||||
3 | A03 | 哈尔滨金春辉城降水工程有限公司 | 655326.00 | 第一名 | |||||
4 | 铁锋区立地机械设备租赁部 | 657151.00 | 第二名 | ||||||
5 | 铁锋区圣文机械设备租赁站 | 657641.00 | 第三名 | ||||||
公示期为: | 2024年4月17日 | 至 | 2024年4月20日 | ||||||
在公示期间,所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或认为物资采购结果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中国 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规定行为的,可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 |||||||||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 |||||||||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 |||||||||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 |||||||||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证明。 | |||||||||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 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 印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电话:0451-86445890。 | |||||||||
哈尔滨铁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2024年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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