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园区排水设施建设工程EP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414010372000924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广东梅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曾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宇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753-288198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1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 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园区排水设施建设工程EP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招标项目编号 | E4414010372000924001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3-10-09 18:00:00 | |||||||
公告标段(包)数量 | 1.0 |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10-11 08:30:00 |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E4414010372000924001001 | 是否延期开标 | 暂无数据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09-11 11:07:34 | 开标时间/开启时间 | 2023-10-11 08:30:00 | |||||||
公告性质 | 暂无数据 | 开标方式/文件开启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公告类型 | 暂无数据 | 评审办法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 2023-09-12 00:00:00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是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投标文件的递交(任选其一) 7.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3年 10 月 11 日8:3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7.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3年 10月 11 日8:3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 |||||||||
公告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公告源URL | https://218.15.145.2/TPFrontNew/InfoDetail/?InfoID=9e6a65eb-e578-434a-906f-a7cb5b544f4f |
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园区排水设施建设工程 EP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园区排水设施建设工程已由梅州市梅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梅江发改投审【2023】47号文、梅江发改【2020】9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梅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外,其余由建设单位自筹及融资、区财政统筹解决 。为尽快实施该项目建设,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采用EPC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建设内容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1)纵四路东侧区域,接驳纵四路雨水管道排入梅江,新建排水沟480m;配套沉砂池、挡土墙、箱涵等设施,以及边坡整治、路面破除与修复、施工检修通道等工程;(2)省道S333区域,接驳罗乐大道雨水管道,新建管道1.1公里;配套设置检查井,以及路面破除与修复、管线保护、施工围蔽等工程; 2.2招标范围:勘察工作包括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初勘、详勘、补充勘察等内容;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现场技术指导及竣工图编制等工作内容;施工工作包括协助业主完成前期报建工作、施工、 完工验收、竣工验收及结算、保修等工作; 2.3项目总投资:项目建设总投资为3416.8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2760.00万元,设计费为96.00万元,勘察费为28.80万元; 2.4承包方式: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模式; 2.5工程地点:梅江区三角镇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园区内; 2.6建设工期:勘察工期:15个日历天;设计工期:35个日历天;施工工期:36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最多由3家(含3家)企业组成,牵头人应为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 (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②乙级测绘(专业类别含工程测量)(含)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要求:(各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1)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在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并按该平台的办事指南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自2023年3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勘察、设计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及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5.1本工程网上邀请(资格后审):(提示:本项目在新的网上交易系统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请留意正确登录路径)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10 月9 日18:00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网上下载: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梅州市”进入梅州专区(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业务。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任选其一) 7.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3年10月11 日8:3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7.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3年10月11 日8:3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8.投标保证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的文本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梅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18号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3-238676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宇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南路联盛商城205号单层店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3-2881981 2023年9 月11 日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附件1 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名称: 成员名称: 成员名称: 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工程名称)的施工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 |||||||||||||||||||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招标文件定稿.pdf
- 附件名称 2 副本园区排水设施建设工程估算表.xls
- 附件名称 3 工程范围及地形图.rar
- 附件名称 4 )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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