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第五中学2024年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改造提升项目(消防设备采购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年07月23日 16:2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奇台县第五中学2024年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改造提升项目(消防设备采购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奇台县第五中学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23日 16:21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预算金额 | ¥49.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忠雯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19967928 | ||
采购单位 | 奇台县第五中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奇台县第五中学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4-7281953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金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奇台县天山东部物流园B区北段综合楼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619967928 |
项目概况
奇台县第五中学2024年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改造提升项目(消防设备采购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6日 12: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JS-QTX-2024-38-HW-1
项目名称:奇台县第五中学2024年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改造提升项目(消防设备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490000
最高限价(元):49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奇台县第五中学2024年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改造提升项目(消防设备采购二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9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消防设备一批,包括货物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参数详见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建造师个人无在建项目企业书面承诺书以及由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退休证和聘用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2日至2024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6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7月26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 ”APP自行进行线上申领,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或前往奇台县大成时代写字楼908室线下办理,服务热线 0994-7219990。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应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应使用最新版本的 CA 驱动和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电脑配置满足 win7+64位以上操作系统(不能用mac或者linux 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进行咨询。
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按照要求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指定地点,供应商无需到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奇台县第五中学
地 址:奇台县第五中学
联系方式:0994-7281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金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奇台县天山东部物流园B区北段综合楼5楼
联系方式:136199679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忠雯
电 话:13619967928
附件信息:
谈判文件--消防(二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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