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重庆市长寿区人民医院
项目概况: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时间及地点详见采购文件,以文件要求为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22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号:CSQ22A00397 采购执行编号:长公资采〔2022〕5049
项目名称:重庆市长寿区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685,000.00元
最高限价:2,685,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血液透析机、血液透析滤过机 | 2,685,000.00元 | 1 | 批 |
合同履行期限: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应具有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注册证有附件的还须提供注册证附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12月16日 至 2022年12月22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
获取文件地点:获取时间及地点详见采购文件,以文件要求为准。
方式或事项:
见采购文件。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2年12月22日 09: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22日 09:3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投标区
询价开始时间: 2022年12月22日 09:30
询价地点: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长寿区人民医院
采购经办人:朱老师
采购人电话:13350349399
采购人地址:北观1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黄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40896030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办事处菩提大道251号附77号(恒居·民生佳苑--长寿区火车北站沿站前大道前行1200米左右)。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3350349399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 | 268.5 | 5.0 | 1 | 工业 |
注:供应商须填报总价及分项报价,且均不得超过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分项限价详见“第二篇 一、项目一览表”。 |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 2022年12月16日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2年12月22日北京时间9:00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22年12月22日北京时间9:00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 2022年12月22日北京时间9:3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投标区 |
询价地点 | 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最高限价 | 数量/单位 | 备注 |
1 | 血液透析滤过机 | 18万元/台 | 5台 | 经批准,该项目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2 | 血液透析机 | 11.9万元/台 | 15台 | 经批准,该项目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 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三) | 保证金 | 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足额交纳所参与包的保证金。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1 |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 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
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
1 | 响应方案 | 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1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 |
3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询价通知书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询价内容作出响应。 |
3 | 询价有效期 |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
项目每包中标金额 | 收费费率 | 备 注 |
100(含)万元以下部分 | 1.0‰ | 1.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元。 |
100—500(含)万元部分 | 0.95‰ | 1.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元。 |
500—1000(含)万元部分 | 0.9‰ | 1.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元。 |
1000—5000(含)万元部分 | 0.85‰ | 1.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元。 |
5000—10000(含)万元部分 | 0.8‰ | 1.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元。 |
10000以上部分 | 0.7‰ | 1.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元。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 | ||||||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
三、交提货方式: | ||||||
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 ||||||
五、履约保证金: | ||||||
六、付款方式: | ||||||
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 ||||||
八、其他约定事项:1.询价通知书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 | ||||||
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 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产品名称 | 品牌及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合计( ) |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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