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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4年11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 7 日-2024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2-2791567 传真:0572-2667287
通讯地址:湖州市南浔区政务服务中心(南林中路660号)1号楼2层H区228办公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 7 日-2024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2-2791567 传真:0572-2667287
通讯地址:湖州市南浔区政务服务中心(南林中路660号)1号楼2层H区228办公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9万吨橡胶骨架新材料绿色智能化生产技改项目 | 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工业园区(尤夫高新股份厂区) |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选址在南浔区和孚镇工业园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购置浸胶生产线、高速喷气织机、直捻机、倍捻机等45台(套)设备,并配建辅助生产装置、公用工程装置,形成年产2.9万吨橡胶骨架材料的生产能力。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建设形成年产0.3万吨橡胶骨架材料生产能力,二期建设形成年产2.6万吨橡胶骨架材料生产能力。 | 采取张贴公告、网站公示等方式进行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水处理站和危废间依托现有设施,废气经收集后送燃煤锅炉焚烧处理,本项目共新增4套废气处理措施,油性配胶间废气通过整体集气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线绳水性配胶、浸胶、烘干废气采用二级水喷淋+高压静电+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线绳油性浸胶、烘干废气通过干式过滤+RTO焚烧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帘子布配胶、浸胶、烘干废气二级水喷淋+高压静电+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本项目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采用加药气浮+接触氧化+二沉+MBR+芬顿氧化处理,MBR出水约82%回用,其余经芬顿氧化处理后纳管至湖州南浔长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噪声:主要噪声为设备运行噪声,采用合理布局、源头控制、隔声降噪措施等,可做到达标排放。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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