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泰安市中医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市中医诊疗中心)双电源电力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863.75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j-gc-20231025-02-01
预算金额872.01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工0538-611500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衡安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玲0538-6277518
中标公司泰安腾飞实业有限公司863.75万元
中标联系人范颖颖
公告正文
泰安市中医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市中医诊疗中心)双电源电力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泰安市中医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市中医诊疗中心)双电源电力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东中衡安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泰安市中医医院的委托,对泰安市中医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市中医诊疗中心)双电源电力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并于2023-11-21 09:00: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特此公示
    1.项目编号:SJ-GC-20231025-02-01
    2.项目名称:泰安市中医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市中医诊疗中心)双电源电力工程施工
    3.招标控制价:872.01万元
    4.招标人:泰安市中医医院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58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38-6115007
    5.代理机构:山东中衡安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环山路191号绿色山庄2楼
    联系人:马玲
    联系方式:0538-6277518
    6.唱标记录:
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总价(元)工期(日历天)质量承诺投标保证金(元)项目经理
1
泰安腾飞实业有限公司
8637539.61
60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0
范颖颖
2
泰安市富泰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8701928.11
60
合格标准
0
左娜
3
泰安市东润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8670488.81
60
合格
0
王茂华
4
华网电力工程股份公司
8666835.70
60
合格
0
吴帅亨
5
山东国堃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8554648.49
60
合格
0
陈帆州

    6.2.评标情况:
投标单位名称商务标得分资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其他得分总分排名
1
泰安腾飞实业有限公司
55.0
4.0
36.18

95.18
1
2
泰安市富泰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54.96
1.0
31.0

86.96
2
3
泰安市东润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54.96
1.0
30.87

86.83
3
4
华网电力工程股份公司
54.98
1.0
30.67

86.65
4
5
山东国堃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43.83
2.0
30.87

76.7
5

    技术标评审得分表:
投标单位名称评审得分评委委员评分明细
1
泰安腾飞实业有限公司
36.18
评委A 37.35 ; 评委B 32.0 ; 评委C 36.0 ; 评委D 38.14 ; 评委E 35.2 ;
2
泰安市富泰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31.0
评委A 31.4 ; 评委B 29.5 ; 评委C 32.1 ; 评委D 26.21 ; 评委E 35.7 ;
3
泰安市东润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30.87
评委A 31.1 ; 评委B 29.2 ; 评委C 32.3 ; 评委D 26.74 ; 评委E 36.2 ;
4
华网电力工程股份公司
30.67
评委A 31.4 ; 评委B 29.1 ; 评委C 31.5 ; 评委D 26.31 ; 评委E 34.9 ;
5
山东国堃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30.87
评委A 31.3 ; 评委B 29.7 ; 评委C 31.6 ; 评委D 26.94 ; 评委E 34.5 ;

    7.无效投标及废标情况:
投标单位名称原因及依据
1
山东昌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电力设施许可证过期。

    8.拟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情况:
候选人名称投标金额 排名
1
泰安腾飞实业有限公司
8637539.61元
1
2
泰安市富泰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8701928.11元
2
3
泰安市东润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8670488.81元
3

    9.拟中标人情况:
    拟中标人:泰安腾飞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范颖颖
    中标金额:8637539.61 元
    工期:60(日历天)
    10.开标日期:2023-11-21 09:00:00
    11.公示日期:2023-11-22 至 2023-11-24
    12.公示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14.投诉处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规、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该知道之日10日内,向(泰安市工程建设指导服务中心-招投标指导科,联系电话:0538-5331293)投诉。
    15.其他说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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