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天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洛浦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金融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bd-2023-lpcg-01-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雷鸣1319986197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洛浦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金融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BD-2023-LPCG-01-1

项目名称:洛浦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金融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洛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的服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的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须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3)具有资格的商业银行总行或分行,同一总行只允许一家机构(投标人)参加投标;
(4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法定代表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是指2022年11月-2023年1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独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周期不满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资信证明)近三个月是指2022年11月-2023年1月)
(7)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个月完税证明(完税类型不含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近三个月是指2022年11月-2023年1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2日2023年02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洛浦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浦县文化路115号,洛浦县住建局5楼)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洛浦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浦县文化路115号,洛浦县住建局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洛浦县文化路115号

联系方式:0903-66221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安康路环湖小区1、2号楼商铺三层35号

联系方式:13199861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鸣

电 话:1319986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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