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23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危桥改造项目S309建兴至新林公路K579+624工农桥拆除重建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2023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危桥改造项目S309建兴至新林公路K579+624工农桥拆除重建工程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2023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危桥改造项目S309建兴至新林公路K579+624工农桥拆除重建工程监理 (以下简称“本项目” ) 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新建公路工农桥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黑交发【2023】 86号) 批准,资金来源 省补资金+地方配套 ,项目业主为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建兴至新林公路(S309)K579+624
2.2 项目概况: 工农桥位于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建兴至新林公路(S309)K579+624,桥梁中心桩号K579+624,桥梁全长53.04米,引道全长373.26米
2.3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
2.4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招标控制价:58537.03元
2.5 监理服务期::计划工期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甲方规定时间为准),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共计488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F80∕1-2017) ;竣 (交) 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 (交) 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 规定,项目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等级优良。
2.7 安全目标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 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近五年(2018 年 1 月 1 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累计独立完成桥梁新建或改扩建工程均不少于 50 米的项目(桥梁新建或改扩建工程可以在一个标段,也可以不在一个标段);
投标人业绩应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1.3 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道路与桥梁)及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如在 2011年1月1日后取得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 或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经注册登记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资格。
3.1.4 信誉最低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2022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或2021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近三年(2020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拟参与本项目施工监理投标的投标人须自行调查与其存在关联企业关系的施工企业在本项目施工招标中的中标情况,若存在关联关系的施工监理单位与施工企业在中标后形成监理与被监理 关系,评标委员会将取消施工监理投标人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3.6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包封,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 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选择相应项目, 明确所投标段,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6 月 12 日 00时 00 分至2023年 6月 17日 0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 关操作手册。
4.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完成 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 的线上递交工作。
5.3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3 日 9 时 00 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3 年 7月3日 9时 00 分。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提示对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解密等操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第一信封解密失败等情况,投标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4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1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网站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网站进行公示。 将公示以下内容:
7.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监理服务期;
7.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7.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7.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7.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地 址: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碾北公路66号
邮政编码: 161000
联 系 人: 张志超
电 话: 13763526000
招标代理: 黑龙江海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福顺小区29#楼00单元01层06号
邮政编码: 161000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452-6165781
传 真: 0452-6165781
电子邮箱: 3555894553@qq.com
监督部门: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地 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72号
联系人: 洪海
电 话: 0451-82624405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