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茂镇后垄村综合服务场所周边景观第一期道路硬化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广厦【2020】沙02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夏茂镇后垄村综合服务场所周边景观第一期道路硬化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沙县夏茂镇后垄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沙县夏茂镇后垄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沙县夏茂镇后垄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夏茂镇后垄村综合服务场所周边景观第一期道路硬化工程,项目总投资约7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夏茂镇后垄村综合服务场所周边景观第一期道路硬化工程的施工;具体范围以设计资料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1839元;
2.5. 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现行的相关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市政工程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政府投资项目最终审核结果以审计机关审核为准。
3.11. 闽人设文[2015]229号及沙人设[2015]65号文件中,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个部门关于在建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为全面推进预防和解决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2015年开始,在我省房建市政工程、公路(含高速公路)、水利、铁路等建设施工项目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2016年起,所有建设施工项目要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
3.12.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13. 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14.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共沙县县委办公室文件“沙委办【2017】30号文关于印发沙县国有投资项目物资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购买纸质标书,请于 2020年 07 月 28 日至2020年 08 月 03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30 分,下午 15 时 00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管委会五楼(沙县金明西路89号)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08月10日上午09时30分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壹仟肆佰元整(¥14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现金的形式在开标前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保证金应用密封袋包封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且加盖公章。
6.4. 未按前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08月10日上午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小组(沙县金明西路89号,三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管委会五楼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0年07月28日前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沙县夏茂镇后垄村民委员会
地 址:沙县夏茂镇后垄村,邮编:365500
电 话:13860522321,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沙县金沙管委会五楼,邮编:365500
电话:18250581006, 联系人:陈女士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沙县夏茂镇人民政府
地址:沙县夏茂镇,邮编:365500
电话:0598-5504028
夏茂镇后垄村综合服务场所周边景观第一期道路硬化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厦【2020】沙023号
一、招标人名称:沙县夏茂镇后垄村民委员会
工程地址:沙县夏茂镇后垄村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13860522321
二、项目名称: 夏茂镇后垄村综合服务场所周边景观第一期道路硬化工程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福建中闽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球号: 05 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 福建灼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球号: 03 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三明亿恒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球号: 06 号
五、中标金额:66092元
六、项目负责人姓名: 张伟 , 注册证号:闽235171892529 ;
七、被确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无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张爱华、王曲星、吴胜木 。
九、公示时间:2020年08月11日~2020年08月14日
十、投标人对本次招标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注明联系人、电话、地址)向有关部门反映。
十一、招标代理联系方式:18250581006陈工。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11日
夏茂镇后垄村综合服务场所周边景观第一期道路硬化工程
中标结果公告
夏茂镇后垄村综合服务场所周边景观第一期道路硬化工程于2020年08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小组(沙县金明西路89号,三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管委会五楼会议室)召开开标、评标、决标会议,并将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08月11日至2020年08月14日。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各投标单位对本次招标中标候选人提出复议的书面材料,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08月17日至2020年08月27日。
一、招标人名称: 沙县夏茂镇后垄村民委员会
地 址:沙县夏茂镇后垄村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860522321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名称:夏茂镇后垄村综合服务场所周边景观第一期道路硬化工程
四、中标人为:福建中闽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66092元。
项目负责人姓名: 张伟 , 注册证号:闽235171892529
项目工期:30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现行的相关合格标准。
五、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爱华、王曲星、吴胜木。
七、公示时间:2020年08月17日至2020年08月27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沙县夏茂镇后垄村民委员会
地 址:沙县夏茂镇后垄村,邮编:365500
电 话:13860522321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沙县金沙管委会五楼,邮编:365500
电话:18250581006 联系人:陈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