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八工程有限公司云阳项目汽车起重机设备租赁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8/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八工程有限公司云阳项目汽车起重机设备租赁
采购单位: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八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08-16 10:17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
2024-08-20 10:00
招标方联系人:
李长青
招标方联系电话:
18230840124
监督方联系人:
谢林军
监督方联系电话:
18227066164
交货方式:
按照项目部要求进场
收货人:
李长青
收货人联系方式:
18230840124
发票种类:
专用发票
支付条件:
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应付金额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15日内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6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
结算方式:
原则本月25日前支付不超过上月结算金额的70%,在甲方退租办理封账协议后一年内支付至80%,待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支付至95%,余款5%作为保留金,在甲方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质保金后15日内支付给乙方,期间不计利息。
发票抬头: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八工程有限公司
税号:
91500109573405793Y
其他要求:
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采购单位: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八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08-16 10:17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
2024-08-20 10:00
招标方联系人:
李长青
招标方联系电话:
18230840124
监督方联系人:
谢林军
监督方联系电话:
18227066164
交货方式:
按照项目部要求进场
收货人:
李长青
收货人联系方式:
18230840124
发票种类:
专用发票
支付条件:
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应付金额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15日内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6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
结算方式:
原则本月25日前支付不超过上月结算金额的70%,在甲方退租办理封账协议后一年内支付至80%,待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支付至95%,余款5%作为保留金,在甲方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质保金后15日内支付给乙方,期间不计利息。
发票抬头: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八工程有限公司
税号:
91500109573405793Y
其他要求:
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序号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交货期 | 送货地址 |
---|---|---|---|---|---|---|---|---|
1 | 2100032002006003 | 汽车起重机租赁 | 50t | 1.0 | 月 | 司机食宿自理,设备燃油自理 | 西南区-重庆市-县-云阳县-青龙街道复兴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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