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法执勤装备采购项目简易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年10月15日 18:5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法执勤装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非杀伤性武器,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防护防暴装备,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警械设备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
行政区域 | 香洲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5日 18:56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21日 15:30 | ||
预算金额 | ¥13.456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警官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6-8160600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街道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港珠澳大桥边检站一号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杨高 0756-8160936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法执勤装备采购项目简易竞争性谈判文件合集.zip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法执勤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法执勤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无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警官
项目联系电话:0756-81606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街道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港珠澳大桥边检站一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杨高 0756-8160936
一、采购项目内容
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对下列项目进行简易竞争性谈判,邀请合格响应人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无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法执勤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参照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非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保留最终解释权)
预算金额:134560.00元
最高限价:134560.00元
采购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法执勤装备采购项目为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采购喊话器、救生衣、发光指挥棒、折叠围挡、对讲机电池、对讲机充电器、防暴腰叉、防暴脚叉、警戒带、电击防暴器电池、强光手电、强光手电充电电池、警哨、装备存放架、强光搜索灯、防刺手套等一批执法执勤装备,具体采购需求请见需求清单一览表。
供应商保证提供的货物皆为符合国家标准的正品合格产品。供应商保证提供给采购人的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采购人在采购时提出的技术参数需求,相关货物验收时需要提供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报告内容须包含产品技术要求,检验(测)结果须达到合格(或符合、或通过),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项目质量保证期要求不低于 3(叁)年。质量保证期从货物供货、安装、调试正常且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提供24*7电话服务,接到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进行维修或提供解决方案。
采购方在中标配送齐货物并完成安装调试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验收,结合项目需求书及投标报价清单,对项目清单内供货及安装结果进行验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强制标准,采购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文件承诺及合同要求。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交付时,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对货物有异议,采购人有权当场拒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二)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供应商应保证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货物安装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
合同类型: 本项目合同采取固定总价计算,包含但不限于:所有设备、材料、配件、辅材的费用、人工费、专用工具购置费、商检费、包装运输费、装卸费、各类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零配件费、备品备件费与专用工具费、清关费(如有)、知识产权费(如有)、检测验收、利润、税费、全额含税发票、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维护服务费,项目安装现场总包或各现场施工单位的配合协调费等,包括乙方履行合同义务承担合同责任和风险的全部对价。乙方作为投标人在投标时漏报或缺报或不报或少报,甲方作为采购人均视为该漏报或不报或少报的费用均已包括在已报的价格中且不另行支付,乙方报价以及本合同价格以实现图纸要求、合同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为准,报价清单仅供参考,如报价清单没有或者不明确,但是根据图纸、合同目的、招标文件、常识等应当具备的内容或者大概率需要的内容都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以及合同价中,不另行支付。
付款条件:合同价款包括货款、运费、税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一切费用。货物验收通过之后采购方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完税发票并确认无误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结清货款。
履约保证金: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对提供省级以上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对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所属行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结合项目实际确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15 日—2024年10月21日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电话咨询时间:2024年10月15日 8:30——2024年10月21日 15:00
现场接受投标时间:2024年10月 21 日 15:15——2024年10月21日 15:30(响应人代表携带密封投标文件至该地点现场进行投标)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15:30(北京时间)
*响应时间截至后拒绝接受响应文件
(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0月21日15:30(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西澳一街296号港珠澳大桥边检站1号楼四楼(响应人代表携带密封投标文件至该地点一楼进行等待,等待工作人员安排到现场进行投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取最低价评审法,响应人仅需按需求清单总价一次报价即可。通过采购人核查有效报价最低的响应人将被确认为成交单位。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但中标资格只顺延给中标候选人,有效报价从低到高排名前3名的响应人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西澳一街293号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1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林杨高
联系电话:0756-8160936(本电话接受投标咨询)
项目经办人;刘警官
联系电话:0756-8160603(本电话接受项目情况咨询)
二、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 15: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3.456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