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潼南区鹭鸶河中小河流治理勘察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9/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潼南区鹭鸶河中小河流治理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潼南区鹭鸶河中小河流治理勘察设计项目已由潼南区水利局以2023年6月25日,局第十次党组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潼南区水资源保护利用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潼南区水资源保护利用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潼南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潼南区辖区内鹭鸶河进行河道治理约38.69km,含防洪护岸工程、河道清淤疏浚、并打造生态景观节点。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约12800万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495万元。
2.4 招标范围:按相关规定及业主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且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合格,施工过程中对业主的技术咨询服务等(包括协助业主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并参与后期有关质量问题的分析和处理。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其中初设报告在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不含评审时间)。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或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3-10-01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3-10-07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0-24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2023年09月27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潼南区鹭鸶河中小河流治理勘察设计项目已由潼南区水利局以2023年6月25日,局第十次党组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潼南区水资源保护利用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潼南区水资源保护利用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潼南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潼南区辖区内鹭鸶河进行河道治理约38.69km,含防洪护岸工程、河道清淤疏浚、并打造生态景观节点。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约12800万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495万元。
2.4 招标范围:按相关规定及业主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且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合格,施工过程中对业主的技术咨询服务等(包括协助业主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并参与后期有关质量问题的分析和处理。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其中初设报告在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不含评审时间)。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或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3-10-01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3-10-07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0-24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重庆市潼南区水资源保护利用中心 | 代理机构: | 重庆全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付老师 | 联系人: | 高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44576153 | 联系电话: | 023-67343780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2023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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