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桐城化工园区(稳定同位素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境保护咨询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CCG(2023)50 号
二、项目名称:安庆桐城化工园区(稳定同位素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境保护咨询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六合区科创大道9号A6栋5层
中标金额:73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安庆桐城化工园区(稳定同位素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境保护咨询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安庆桐城化工园区(稳定同位素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境保护咨询服务项目 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服务需求及采购人的其他要求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光宇、许小梅、李结虎、程文艺、江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收取,金额为1.10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18155670768。
2.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556-6121150)提出投诉。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桐城市龙腾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181556707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桐城市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桐城市文昌街道文渊路与文澜路交叉口东南50米
联系方式:0556-62010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155670768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现场记录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业绩、证书
5.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