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中公司外管道摄像头统一平台技术服务项目-非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8/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4日 14时 11分
11秒
一、概述
公司现有外管道摄像头783个(液体管道摄像头268个,气体管道摄像头515个)未实现统一平台管理,将现有摄像头接入一个平台统一管理、集中监视。
二、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2年
质保期限(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人资格要求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注:响应人提供证书复印件。)
1.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注:响应人应主动披露本企业可能存在的上述情形,格式自拟;评审小组登录天眼查等系统进行复核。)
1.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需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或提供2023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财务报告扫描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注:响应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信誉要求
(1)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记录及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1年1月1 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响应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或采购人暂停投标资格、列入承包商黑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或采购人列为失信人员名单、黑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5)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注:(1)—(4)项由响应人提供承诺书,评标委员会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5)项由响应人提供承诺书)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4年08月16日 18时 00分
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报名。
4.2 报名成功后于2024年08月14日 14时 00分
00秒至2024年08月16日 18时 00分
00秒,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下载询价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请于2024年08月20日 09时 00分
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5.2 逾期将无法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0万元项目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08月20日 09时 00分
00秒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七、采购人信息
地址:
邮编:
联系人:瞿诗旺
联系电话:13296685502
电子邮件:qusw01@pipechina.com.cn
传真:
开户银行:
账户名:
账号: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4日 14时 11分
11秒
一、概述
公司现有外管道摄像头783个(液体管道摄像头268个,气体管道摄像头515个)未实现统一平台管理,将现有摄像头接入一个平台统一管理、集中监视。
二、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2年
质保期限(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人资格要求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注:响应人提供证书复印件。)
1.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注:响应人应主动披露本企业可能存在的上述情形,格式自拟;评审小组登录天眼查等系统进行复核。)
1.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需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或提供2023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财务报告扫描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注:响应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信誉要求
(1)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记录及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1年1月1 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响应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或采购人暂停投标资格、列入承包商黑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或采购人列为失信人员名单、黑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5)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注:(1)—(4)项由响应人提供承诺书,评标委员会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5)项由响应人提供承诺书)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4年08月16日 18时 00分
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报名。
4.2 报名成功后于2024年08月14日 14时 00分
00秒至2024年08月16日 18时 00分
00秒,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下载询价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请于2024年08月20日 09时 00分
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5.2 逾期将无法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0万元项目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08月20日 09时 00分
00秒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七、采购人信息
地址:
邮编:
联系人:瞿诗旺
联系电话:13296685502
电子邮件:qusw01@pipechina.com.cn
传真:
开户银行:
账户名:
账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