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招标公告 易门县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人+工程总承包+特许经营)
金额
1381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810万元
招标公司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李荣琨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建0871-6542679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9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易门县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人+工程总承包+特许经营)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易门县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人+工程总承包+特许经营)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本新建日处理量100吨/日的生活垃圾焚烧厂一座,协同处置餐厨垃圾10吨/天,协同处置污泥垃圾10吨/天,总处理规模120吨/天。配置1条100吨/天的焚烧线和一套余热锅炉系统和烟气净化系统,配置1条处理能力为10吨/天的餐厨处理线,污泥垃圾直接协同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BT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易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11-27 18: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管理办公室0877-6181996 |
备注: | 1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11月27日12时00分至2023年12月0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确认投标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获取,因投标人未能及时网上获取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经办人: | 李荣琨 |
办公电话: | 0877-6181996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梁建 |
办公电话: | 0871-65426798 | 移动电话: | 15087146114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400202300417001001 |
标段名称: | 易门县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人+工程总承包+特许经营)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12-04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12-19 09:30 |
开标地点: | 易门县2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381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主要建设内容:本新建日处理量100吨/日的生活垃圾焚烧厂一座,协同处置餐厨垃圾10吨/天,协同处置污泥垃圾10吨/天,总处理规模120吨/天。配置1条100吨/天的焚烧线和一套余热锅炉系统和烟气净化系统,配置1条处理能力为10吨/天的餐厨处理线,污泥垃圾直接协同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易门县龙泉街道韩所社区马干菁。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4家,并满足以下要求: (1)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须为社会投资人,联合体成员由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组成,应体现投融资、建设优势,且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办理投标事项,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承担连带责任。 |
资质要求: | 4.2.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 4.2.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3社会投资人投(融)资能力要求:截止开标之日前七日内的银行账户存款证明不得低于300万元,在2023年10月末资产负债率不得大于50%、所有者权益不得少于10000万元。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项目总负责人:本项目设置一个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由社会投资人担任,并提供连续两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 |
业绩要求: |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1个处理生活垃圾规模70t/d或以上的类似生活垃圾焚烧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业绩要求即可)。 |
其他: | 4.1投标人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且具备高级职称。 3)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划分的责任配置相应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4.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有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按实际经营年限提供,若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则提供近期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5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1个处理生活垃圾规模70t/d或以上的类似生活垃圾焚烧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业绩要求即可)。 4.6信誉要求:信誉条件良好,①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②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③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4.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4家,并满足以下要求: (1)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须为社会投资人,联合体成员由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组成,应体现投融资、建设优势,且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办理投标事项,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承担连带责任。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12-19 09:30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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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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